第五十四章 一年
时间绝对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
平常数着它时,一分一秒,好似过得很慢,却在不经意间,时间飞逝,一年的时光已经过去。
此时已经入秋,平日里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影稀疏,平添了几分萧瑟。
大街尽头,一处酒楼,却是人声鼎沸。
“啪。”
孙老头一边抽着烟,一边说着他的大书。
听书的人络绎不绝,对于百姓来说,这只是天冷时最好的解闷方式。
老百姓可以不管说的是什么,只要人多热闹就好,可是夹杂在老百姓里的江湖人,听到老头说的内容,一个个皱起了眉头。
只听老头说道:“自古以来,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放到江湖上,也是如此。”
孙小红梳着大辫子,明眸皓齿,出落得越发水灵,说道:“江湖?江湖上又如何?”
孙老头道:“前二十年快活王称霸武林,今天便轮到上官金虹坐看风云。江湖,嘿嘿,江湖风雨几时停歇过。”
忽然门外马鸣潇潇,门帘一敞,进来十几个身着黄袍劲装的大汉,为首的一个大汉道:“好热闹,你在讲什么?”
孙小红道:“书,江湖大书,不说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只讲江湖事的大书。”
大汉道:“继续讲,我听听,听完了说得好,我重重赏。”
他的手里抛着几枚铜钱,铜钱碰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本来热闹的大堂,在他拿出铜钱后已经鸦雀无声,仿佛这枚小小的铜钱是什么勾魂夺魄之物。
孙老头道:“好啊,既然客官想听,老头就继续讲。红儿,你知道快活王吗?”
孙小红道:“快活王我知道,他叫柴玉关,表面上行事正直,常存侠心,武林人士无不敬仰,称他是万家生佛,菩萨心肠。可实际上是人面兽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听说当年的衡山之会就是出自他手,只为达成他独霸武林的野心,累的上百位成名高手惨死。当时在武林扬名的武功,泰半从此绝传,整个武林元气大伤,至今未能恢复。我看他实在是千百年来,江湖中第一个大恶之人。”
老头接着道:“说起衡山会,你可知道最后上了衡山回雁峰的都有谁?”
孙小红摇摇头,说不知道。
老头道:“衡山会是快活王布下的骗局,目的就是为了独霸天下。然而他虽然抛出无敌宝鉴引动各路豪杰自相残杀,仍然有六个人登上了回雁峰最高处,来到了传闻无敌和尚藏宝的地方。”
“这六个人,有少林派弘法大师,武当派天玄道长,不败神剑李长青,天机地灵人中之杰齐智,气吞斗牛连天云以及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这六个人就代表了当世最强的六人,但是都上了快活王的当。”
“能上衡山的,无不是一时之豪杰,而快活王设计得了他们遗下之武功秘笈,他身兼各家之长,那时他纵横天下,还谁能阻挡。”
孙小红道:“有,当然是有。”
孙老头问:“那个人是谁?”
孙小红回答道:“名侠沈浪。”
孙老头点点头,道:“那时快活王身怀各门派武学之精华,又在边疆招集恶徒以为党羽,势力逐渐渐扩张已至侵至中原一带,竟似有独霸天下之势。若他那样的人得了天下,黎民百姓只怕永无宁日,而名侠沈浪挺身而出,拯救万民于水火,才是真正的大英雄,大豪杰。”
说罢,孙老头话锋一转,叹道:“二十年一轮回,二十年后的今日,天下百姓又要迎来动荡,可惜再也没有名侠沈浪一样的人物能出手拯救天下了。”
孙小红道:“或许有。”
孙老头道:“谁?”
孙小红吐出六个字,令全场躁动。
“权力帮,方不言。”
这是一个在如今江湖,和金钱帮上官金虹不相上下的名字。
“笃!”
孙老头一袋烟已经抽完,此时一磕烟袋,桌子和烟锅发出一声脆响,如同惊堂木一样。
孙小红道:“方不言,一个江湖上最神秘的人物,籍贯不详,师承不详,早先曾和小李飞刀李探花学过飞刀。后于关外从诸葛雷手中得到金丝甲,双拳力毙碧血双蛇,声名鹊起。”
孙小红停顿一下,继续道:“真正让方不言成名的事,就是三拳打死了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而后因金丝甲一事,被武林神秘势力围杀,方不言以一口刀杀出百人重围,百名精锐无一生还,并留下“不言刀杀人于此”的字号,从此不言刀之名天下皆知,取代伊哭排名第九。”
“啪!”
孙小红说道这里,惊堂木一拍,提高声音道:“列位客官,你们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吗?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对于寻常江湖中人而言,能取得如此成就,已经是满足,对于方不言来说,这才只是他传奇的开始。”
“银戟温侯吕凤先,早年一只银戟威震天下,后来不满百晓生将银戟排在兵器谱第五,愤然弃戟。潜伏十年,练就了天地之间最厉害的三根手指,如此人物再出江湖,就是为了一雪前耻,杀上兵器谱前列,却被方不言以不言刀,一刀败北。”
看客中有人道:“前些日子我好像见到过吕凤先,一身气息根本看不出深浅,他远远看了我一眼,我就有魂飞魄散的感觉,如此人物尚且被方不言击败,可见方不言着实可怕。”
另外却有人反驳,“听说吕凤先前后与方不言和嵩阳铁剑一战,虽然都败了,却也因此悟到了失戟而得戟的境界,前不久我听说他又重新拿起了十年前的银戟,现在的他更为可怕,若是再战,恐怕鹿死谁手不得而知。”
还有人道:“嵩阳铁剑这样的人物,也只是和方不言维持了一个不败不胜的局面,我看天底下能治住方不言的只有那三位了。”
“为什么要治住方不言,我看方不言越强越好,他越强,权力帮也就越强,那咱们的日子才越好过。”
众人争论不休之际,黄袍壮汉拍掌大笑。
“好,好,好。精彩。”他道:“小姑娘讲的果然好,如果能继续讲下去,就再好不过了。”
孙老头低着头不知道看什么,孙小红也带着微笑,仿佛没听到他说话。黄袍大汉眼中寒光一现,道:“我说过了,说书说得好,有赏,这几枚铜钱,老先生可要接好了。”
他手上的铜钱朝着孙老头和孙小红飞去,如疾弓劲弩破空而出,铜钱虽小,其势汹汹,若是落到这对爷孙身上,怕不是要落得个骨断筋折的下场。
然而黄袍大汉所处势力极大,一般人根本不敢招惹。
就在众人不忍直视之时,一块抹布突然出现,正好盖在铜钱上。
“吧嗒。”
铜钱落了一地,抹布则落到桌子上,一个驼子拿起抹布,擦起桌子来。
黄袍大汉见这个其貌不扬的驼子只用一块布就截下了铜钱,知道厉害,道:“深山藏虎豹,田野埋麒麟,咱们到哪都能遇到高人了,请高人报个万儿吧,说不定和咱们还有段香火情。”
来人就是孙驼子,这家酒楼就是他开的,他不紧不慢的抹着桌子,道:“驼子不过是开着酒楼混口饭吃,哪有什么虎豹麒麟的。”
黄袍大汉看孙驼子不说,也有一分眼力见知道孙驼子强过自己,没有自找没趣,冷哼一声,带着人走了。
临走时他凶狠的眼神吓走了一批人,还在这里的都是不怕事的,孙小红见人还不少,笑着道:“列位客官,咱们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