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孙驼子

林仙儿不是江湖中人,却听得出方不言这番话中蕴藏着极大的自信。她道:“怜花宝鉴可是王怜花心血所著,记载了他一生所学,听你的意思,莫非觉得自己可以和王怜花相提并论了?”

方不言摇头,道:“能不能相提并论不得而知,但是武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韩愈曾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前人固然伟大,总是要被后来者超越才好。”

林仙儿忿忿不平道:“既然你都认为自己后来居上了,又何必苦心积虑的要得到怜花宝鉴,甚至不惜欺负我这弱女子。”

方不言道:“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王怜花前辈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无一不会,无一不精,这一点我不如他。”

林仙儿道:“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一句话,真是不容易,我还以为你真的是眼高于顶呢。”

林仙儿自从遇到方不言,不论是引以为傲的美貌,还是心计,屡屡在方不言这里受挫,此时听到方不言如此评价王怜花,忍不住讥讽他一句。

方不言不以为意,道:“岂不闻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吗?如是而已。我不如王怜花,但是我拿到了怜花宝鉴,那么他会的一切不最终都成我的了吗?”

“你,你,真是无耻。”

林仙儿气结。

第二天天一亮,随着雄鸡报晓,方不言醒过来。

方不言从床上起来,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到林仙儿已经起来梳妆。

他晚上并没有离开,而是在林仙儿的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本来林仙儿也要上床睡觉的,却被他赶下去打了一夜地铺。

此时林仙儿正气呼呼的看着他,方不言慢条斯理的洗漱完,问道:“咱们早上吃什么?”被林仙儿赏了一个大大的背影。

方不言不好和她计较,从冷香小筑离开。

他走时林仙儿坐在梳妆台前,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脸上的神情时而幽怨,时而愤怒,最后她抚摸着自己精致的脸,痴痴的笑起来。

阳光顺着打开的窗洒落下来,落在林仙儿头发上,胳膊上,还有她刚刚拉开的抽屉里,落在里面排布着的几枚黄铜铸成的制钱上。

阳光在铜钱上,光芒显得更耀眼了。

顺着来时的路,方不言很快发现了不同,在一个巷子口,比昨天多了一个摊子。

巷堂里有个把小店野摊也是正常,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不乏些卑贱的过客,摊子卖些粗粝的饮食,换上几文铜板,也是一种微薄的生计。

但是小摊开在这里却显得不正常。

因为这里太偏僻了,偏僻到没有几户人家在这里居住,也绝不会有太多的主顾能先到这里。

这个地方离冷香小筑很近,近到只用肉眼就能看到冷香小筑的后门。

方不言走过去,找了个位置坐下,店主人好像有事出去了,只有一旁的灶台上煮着一口锅,锅里滚着水。

方不言随意的看着里面的摆设,很快他就发现了另外不正常的地方。

这个摊子太破了,桌椅板凳是破的,茶壶茶碗也是破的,就连充当屋顶的布,也破出一个一个的洞,能看到天边的阳光投落下来。

穷苦人家开的摊子,破本是正常,但是太干净了反而显得不正常了。

因为和其他破败的东西相比,煮着水的锅太新了,新的连炉灰也没有来得及将锅底全部布满。

切菜的刀也是新的,新开锋的刀别说切菜了,就算是剁开肉骨头也游刃有余。

这些都像是连夜布置的,只为了今天早上等着方不言来看。

方不言很奇怪,在思考究竟是谁的手笔,但是这个世界能人异士,隐士高人太多太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蹦出一个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过的组织。

所以方不言决定等,等着摊主来。

摊主不知道做什么了,舍着自家的摊子,迟迟不归,也不怕有贼光顾他的小摊。

方不言有些饿了,然后他突然看到灶台上有半笼包好的馄饨等着下锅。

方不言决定不等了,掏出一枚银子放到原本馄饨的位置,给自己下了一锅馄饨。

锅里的水是沸的,馄饨很快就出锅了,撒上一点葱花,滴上几滴香油,方不言先就着热汤喝了一口,感觉全身上下被热腾腾的熨帖一遍,才咬下一个馄饨。

皮薄,馅足,味鲜,方不言没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馄饨竟会这么好吃,方不言吃的不亦乐乎。

一碗馄饨下肚,方不言又舀了一碗汤慢慢喝着,摊主才出现。

见到摊主,方不言以前感觉的所有不正常的地方,就正常起来。

因为摊主是一个驼子,准确来说是一个残废驼背的侏儒。

世上驼子千千万,但是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的孙驼子只有一个。

所以方不言道:“我知道你。”

然后他不等孙驼子说话,继续道:“你的来意我都知道。怜花宝鉴在我这里,所以你不用再盯着这里了。”

孙驼子仔细的瞅了方不言两眼,突然叹了口气,道:“下次可不可以先听我说。”

他顿了一顿,道:“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方不言补充了一句:“馄饨很好吃。”

最后想了想,方不言指着灶台道:“我给钱了。”

孙驼子古井无波的脸上难得抽动一下,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跳脱的人。

孙驼子最后问道:“说完了吗?”

方不言笑道:“应该说完了。”

孙驼子道:“那就听我说。”

“好的。”方不言很干脆。

孙驼子平静的脸上又抽动一下,问道:

“你是如何知道怜花宝鉴的?”

“听说的。”方不言回答的简单明了。

“听谁说的?”

孙驼子再问道。

“江湖上都这么说。”

“你……”

“你要怜花宝鉴干什么?”

方不言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用它做一件好事喽,不然我废这么大的周折干什么?”

对于这个回答,孙驼子有些不满,想要发作,方不言平静的迎上他的眼睛,道:“我说的是实话,没必要骗你。”

方不言看着他,孙驼子也能看见方不言的眼睛,平静,深邃,澄澈。

孙驼子点了点头,相信了方不言的说法,因为一个人的眼睛不会骗人。孙驼子风风雨雨几十年,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太多,只有少数几个人,才有这么澄澈的眼神。

而且他已经想起了对面少年的身份,即便他不知道吕凤先和方不言也打过一场,但是孙驼子确实见到吕凤先昨晚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别人可能不了解吕凤先,孙驼子却对他早有耳闻,他知道以吕凤先的性格,见到方不言必有一战,美色从开始男人纷争的催化剂。从当时吕凤先的表现看,方不言赢的可能性很大。

吕凤先很强,尤其是弃银戟之后,再出江湖的吕凤先更加的可怕,就孙驼子所知,重新排布兵器谱,吕凤先必在前十。

所以能从吕凤先手中保住性命,或者能击败吕凤先的方不言,此时不用怜花宝鉴就能做他希望做的事,即便是坏事做尽,只要不遇上有数的几个人,他也可以很潇洒得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