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和林笙有大仇

林笙琢磨着怎么能把战火引到自己身上,还要紧扣主题,能让自己从中获取信仰值。

最好是反串黑,明洗暗黑,这样最容易引起公愤,在别人愤怒的时候趁机捞他们的信仰值。

“哪来这么多水军乱喷人?人家林笙弹得不错啊,不比根本不会书法还上去写字的强得多?”

“楼上的兄弟说的对,现在水军实在太明目张胆了。”

“叫谁兄弟呢?”林笙反问,“叫姐姐。”

女粉最容易让引起男性的嫉妒。

“姐?吊大吗就让我叫姐?比我小的全都叫妹子。”

林笙没理会他,又发了条信息:“会弹钢琴的男生气质真好,手也好看,手控爱了。”

“气质好?挤眉弄眼的那样吗?”立刻就有人不满了。

“怎么了?人家那是陶醉在音乐里,你不懂。”林笙回道。

“我不懂?你懂?”那人被林笙给杠起来了。

林笙嘲讽道:“那你怎么不上场表演?你有人家长得好看?”

“那也叫帅?”男生说着发了个自己的身材照,照片中的镜子里脸被挡住了,只露出两个巨大的胸肌还有下面八块腹肌,“那种娘娘腔我一拳都能打死四个,再说了我要是和校长熟,我也上场了,可惜不认识,也不是化学学院的。”

这男生说是在杠,但是也控制不住地想在女生面前显摆身材,虽然这个女生实际上是个不喜欢抠脚的大汉。

“随便找个图就说是你自己?晚会那么多节目你非参加院节目?自己考不上化学学院,你赖我?”林笙直接仇恨拉满,句句嘲讽。

“找图?我现在就在健身房呢,你说吧,怎么能信?”

林笙想了想:“这样吧,你录个小视频发出来,在视频前面做个暗号。”

“什么暗号?”

“伸出食指,先弯曲再伸直。”

“那还不简单。”男生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肯给他显摆肌肉机会的女生,特别积极的立刻重开了一个楼层,@了林笙的ID,发了个小视频。

视频里男生先是用手指比划了暗号,然后手机晃动到镜子前,脸被遮住的身体做了个自恋的撩衣服的动作,仿佛不经意间露出了身上的肌肉,看得林笙一身鸡皮疙瘩。

要不是想看看这人会不会耿直的做手势林笙都不会点进来。

“怎么样?信了吗?”

林笙回复道:“真恶心,我还是喜欢艺术型的男生。”

男生的一腔热血瞬间就被熄灭了:“脑残女,惹不起。”

林笙又重开了一个楼层,引战道:“我觉得那个节目林笙表演得最好,其他人都是伴奏,有的人都不配上台,特别是那个陈旺,节目都不圆满了,都怪她。”

“楼上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吧,虽然陈旺确实不配,但是你不能贬低别人,本来就是合奏,没那么多高低贵贱,缺一个人都完成不了。”有一个人耐心地回复道。

“你的意思电影里不分主角和配角呗?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谁是C位吧?就算这节目只有林笙一个人表演,我也爱看,人家长得帅,琴弹得还好,爱了爱了。”

“......果然是脑残粉,打扰了。”这人也说不过林笙,败退了。

林笙回过头退出帖子,看了眼这个帖子的点击量和回复量。

八百多点击,167回复,这个人数已经不少了。

就算里面只有少部分人看到了自己刚刚的那些话,也差不多够用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个帖子已经被新帖顶下去,位置不那么显眼了。

新帖都是抬陈旺贬自己的,回复量都不少,但是能明显看得出热度越来越低,大概所有人都发现有水军出现了。

贴吧的管理员也开始逐步删帖,太过刻意节奏太明显的帖子都被删除了。

多亏了水军的连番轰炸,林笙这个最开始被边缘化的话题被大家慢慢熟识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弹钢琴的叫林笙,身上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疑点,只不过还没有引起公愤。

林笙切换到自己贴吧大号,这个号他一直签到潜水来着,等级凑合,但是没有发帖和回复记录。

想了想,林笙起了个这样的标题:《大家不要被带节奏,我来梳理全部过程》

林笙在帖子里写道:“陈旺请的水军太假了,真的服气,还乱嚼是非。我知道内幕,陈旺和林笙两个人是同班同学,林笙节目选拔被选上,但是后来又被院里踢下去了,节目单上多了陈旺的名字,不过是个人节目,紧接着爆出林笙被选到院节目的事,这里面有化院秘书部部长还有某副校长的帮助,最后就是陈旺不知道什么原因也加入了院节目。”

特意忽略了某些细节的概述整件事后,林笙开始点题。

“大家也都不是小孩子了,社会本来就是能者居上的规则,虽然可能有些不公平,但这就是现实,林笙踢掉了前参演者也好,陈旺想要加入节目也好,我都可以接受,前提是你的实力足够说服人。陈旺那歪歪扭扭的字大家都看见了吧,我上去都比她强,但是有一说一钢琴我不会弹,并且我还听小道消息说林笙是士林乐团的核心成员,水平十分专业甚至已经是青年钢琴家的程度了。”

“士林乐团?牛逼了。”有知道这个乐团的人惊叹道,“算得上春常市数一数二的了。”

“看不出来啊,是个大佬。”

“原来真相是这样的啊,这瓜有点意思。”

“持中立态度,坐等反转。”

......

楼下的回复们,有的惊叹,有的表示肯定,有的半信半疑,水军搞得大家都不敢太轻易相信别人,并且网络本来就是真真假假,没那么多信与不信,大家就是单纯的吃瓜。

林笙就喜欢这些不动脑,单纯吃瓜的,最好忽悠。

瓜都给你喂到嘴里了,籽总得给我吐出来吧?

林笙切回小号回复自己的大号道:“楼主说的对!人家林笙那么厉害凭什么不让他上场?顺便问一下,林笙有女朋友没?”

林笙刚舔完自己,下面就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了:“我觉得有毛病,像你那么说为什么当初要把之前的那个人选上?这样做还有信服力了吗?”

“我同意楼上,社会虽然更现实,但也更遵守规则,被选上就等于签了合同,哪能说开除就开除?要付违约金的,甚至违法。”

“是啊,不公平。”

眼看大家开始出现逆反心理,林笙祭出了最后的杀招。

打开某宝,找到那家水军店铺,发上帖子的网址:“给我在这个帖子里狠狠地舔林笙!语气大概就是‘人家林笙有水平,凭什么不让他上?你牛逼你上啊!’,一个小时内结清就行,先来四十条的吧。”

“亲,五十条起卖哦。”

五十条?那不是得多花五块钱?那可是一顿饭钱啊。

林笙商量道:“不能通融一下吗?都是学生,闲钱不多,我和林笙有大仇,以后会经常来找你家办业务的。”

等了几秒钟,客服同意了:“好的吧,亲,欢迎多多光顾呀,支付完毕后五到十分钟生效。”最后又加上了那个标准的闭眼笑表情。

支付完二十块钱,林笙又切回了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