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五章 伤风败俗
黄昏没有退缩,这件事不能因为被叔父吴溥斥责,被黄观斥责,乃至于被其他读书人朝臣斥责就要退缩,衣服改革这种事,带来的不只是节省布料,还是一种解放。
关于数千年来对那方面的解放。
对吴溥哈哈大笑,“叔父,不用介怀,西域女子皆如是!”
吴溥一脸黑线。
你当我没读过书没见过西域人么,虽然西域人确实有穿得暴露的,但也不是所有人皆如是,你这孩子不知道又在发什么神经。
并非所有人都像吴溥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街巷之上,大多黎民都是白丁。
大概在平日听见那些读书人说过非礼勿视,但老百姓可没那么好的素养,看见两个西域妖姬穿得如此暴露,很难不盯着看。
于是从黄府大门外的长街到应天城东门内外,黄昏这一路走下去,不仅吸引了所有男人的注意力,连女子也看得神魂颠倒。
不过好些小娃娃遭了殃,莫名其妙的被自己爹娘一巴掌呼脸上——大概本意是想迅速捂住娃娃的眼睛,又或者被风景吸引走了神。
应天城东门的守城士卒在欣赏了那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后,瞬间忙碌起来:今日出城的人格外多,还多是些痞子流氓。
负责东门的城门官叫薛亮。
站在城门上看着一些地痞流氓遥遥跟在那位官人后面,颇为担心,回头对身边一个守城兵道:“你去一趟府衙,告诉府尹向宝这些情况。”
向宝很早之前就交待过,说让守城兵注意一下这位大官人的动向。
薛亮由不得不上心。
那位关系很远很远的远房叔父薛禄在跟随陛下去往北方时交待过薛亮,要注意京畿诸事,尤其是那个权臣黄昏,他在东郊买了良田不知道在干什么,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很多人都会从你的东门进出,所以眼睛要放亮一些。
如果涉及到那个权臣黄昏,不需要考虑,绝对、一定、千万要站在他那边。
薛亮其实不太懂。
他只是薛禄一个很远房很远房的侄儿,所以求到薛禄时,他只是动用关系帮薛亮弄了个混吃等死的城门官,也算好工作,不容易得罪人又没有危险薪俸还不低就是要经常换防。
向宝早就听说了——没办法不听说,这事就像长了翅膀小半天功夫已经飞遍了应天所有角落,估摸着这些日子弹劾黄昏的人不少。
这小子简直在胡闹。
哪有让自己的女人穿成那个样子的。
向宝其实也很恚怒所以听到薛亮派人送来的消息后,淡淡的说知道了然后打发了事也没派人过去。
事实上也确实没事。
地痞流氓再色胆包天,也不得不顾及一下那位大官人的身份,不过别说,还真有人不知死活的对乌尔莎和穆罕穆拉下手想把她俩拐走卖了。
但是都没轮到乌尔莎和穆罕穆拉许吟那位“义兄”李潋滟曾经的麾下就好不犹豫的将那几个胆大包天的拐子打晕丢进了河里,淹没淹死不知道,反正自这以后,再没人敢对黄府的人下手。
黄昏并没有发现这事,还是乌尔莎告诉他的是以事后派了人送去酒肉和小红包意思意思——人敬我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近几日应天城陷入一种奇怪的气氛里,一方面大家公然讨论着陛下北征的国家大事私下里又在非议黄府的伤风败俗。
不出意料,弹劾黄昏的折子如山一般高。
朱高炽苦啊。
他知道黄昏那边出了事要不然这山一样的弹劾折子可不是放着玩的可问题是让刑部翻遍大明律也没找到对应的如何处罚黄昏的条例,《大诰》之中也没有。
这怎么办?
不处罚黄昏吧,那上百封折子没法交代,处理黄昏吧,又找不到规矩,朱高炽陷入两难,索性去请教姚广孝。
姚广孝避而不见。
于是这个事情就这么暂时拖了几天。
黄昏日子照旧。
这一日中午时分,黄昏坐在主院里,看着何必在着人送过来的一堆皮袍,叫来了几个小厮,叮嘱道:“你们谁腿脚利索去跑一趟,通知一下锦衣卫指挥佥事赛哈智,南镇抚司镇抚使刘明风,南镇抚司千户周胜然,以及鲜衣布庄的大掌柜何必在,今夜我在醉月楼设宴,邀请了如纯姑娘,以及其他几位大家,希望以上几位一定要赏脸。”
小厮急忙去了。
黄昏转身对身边的乌尔莎道:“把这些旗袍拿到西院去,分给大家,今夜的宴席,乌尔莎你去问问娑秋娜愿不愿意去,她若不愿意,则你和穆罕穆拉去,记住必须穿旗袍。”
乌尔莎和穆罕穆拉面面相觑。
大官人这是什么意思?
明朝的大官人们喜欢去青楼,这个可以理解,但黄昏从没去过啊,就他这身体水平,家里都喂不饱,哪有力气去青楼。
要知道现在还有四个西域女子依然是清白之身呐。
关键是去便去了,为何还要带上她们两个,而且还规定必须穿旗袍——有一说一,旗袍虽然好看,但不适合战斗,嗯,其实也适合战斗。
黄昏挥手,“去罢。”
乌尔莎和穆罕穆拉刚走,身后就响起很冷很冷的声音,“要去醉月楼?要去找如纯大家?还有很多个大家?那么今夜还回不回来?或者说以后还想不想回来?”
有杀气!
黄昏浑身僵滞汗毛倒竖,神情凝重的缓缓转身,在面对锦姐姐的一刹那,脸上浮起灿烂的笑意,“锦姐姐说笑啊,怎么可能不回来,我就是去办正事,办完正事立马回家,而且我保证,全程绝不看那些所谓大家一眼,都是些庸脂俗粉,别说我家锦姐姐了,就是咱们的绯春也能让她们羞愧而死嘛……”
怎么肉麻怎么来。
徐妙锦微微蹙眉,又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能耐的!”
黄昏抹了一把额头冷汗。
徐妙锦笑眯眯的道:“逗你玩呢,而且我隐约猜到你的意思了哟。”
或许是出于一个商贾的思路,夫君应该想大力推广那很好看的旗袍,但这实在是太伤风败俗,不过要让这伤风败俗变得让人能够接受,那就只有让它出现在更伤风败俗的地方。
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