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燕师大战滹沱河
李景隆统兵五十万伐燕的消息传来后,燕将皆震惧,唯燕王和陈军师神色淡然。
适时燕王正与部将聚在一起烤肉,饮酒,他拿着哨探发来的情报,对众人笑道:“汉高祖大度知人,擅长任使,英雄都为其所用,也不过只能将兵十万。李景隆有何才能,能够统率五十万兵马?赵括之败必将重现!”
陈军师总是在第一时间为他的主公树足威信,他言之凿凿的对众人道:“大王一言切中要害,实是高明!”
到了这个时候,众将也只得一起捧场,气氛就这样捧起来了。
燕王放下酒碗,继续道:“李景隆治军无军令军纪,上下不同心,此一败也。朝廷将士不适应北地霜寒,粮草军械不足,此二败也。李景隆贪功求胜,贸然轻进,此三败也。寡谋而骄矜,色厉而中馁,忌刻而自用,况未尝习兵,却掌大权,此四败也。所部尽是乌合之众,混乱无序,多是谀佞之辈,此五败也。李景隆有此五败,我无忧矣。”
燕王高瞻远瞩,雄才大略,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他适才所言的五点,也都不是虚言。
然话虽如此说,众人心中还是有一桩担忧处。这事别人不敢问,只有张玉敢开这口。
张玉见众将都在看他,便向燕王询问道:“大王,李景隆其众虽为乌合,然我军数战,伤兵甚多,若不得休养,恐士卒心生怨心。”
燕王神秘一笑:“所以,我得找人借兵。”
张玉不解:“谁?”
燕王不语,只是指了指东北方。
众人知道,那是宁王的地盘。
九月下旬,燕王令世子朱高炽守北平,总军师道衍辅助之。燕王悉数征发所有丁壮赴大宁,只留给朱高炽一万老弱残兵。
行军路上,闻李景隆手下的先锋将军吴高欲攻永平,燕王亲率精骑追杀,吴高不意燕军猝至,不战而逃。燕王穷追猛打,斩杀无算,一直把他打到山海关。
十月初六,陈义枫监押军粮与燕王合兵,驻扎大宁城下。
在明太祖诸子中,打仗最厉害的王,有两个,一为燕王,二为宁王。时人谓之曰:“燕王善战,宁王善谋。”
现在,英勇善战的燕王,要去算计这位谋略过人的宁王。
宁王闻报燕王大军来袭,立刻部署数万兵力于城中,准备先给燕王杀杀威。但他又不敢先启战衅,他准备等着燕王先动手,然后再反击,到时无论是道义上,还是公理上,都是自己占优。毕竟燕王也不是好惹的,如何处理和他的关系,那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
就在宁王愁肠百转,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候,属下通报,燕王竟然要单骑入城!
这下不见也得见了。
宁王开城亲迎,内心再怎么排斥,表面功夫也得做足,嘴上一口一个“四哥”叫得极是亲切。燕王则执着宁王手,大悲大恸,具言不得己起兵,实出奸臣之害。
他那神情,再诚恳不过:“求老弟帮忙写封信澄清误会,代我谢罪。”
宁王迅速在心里一算计,然后答应了。
宁王朱权也被削藩了,他对建文帝万分不满,但他又不敢背负反贼之名造反。
而燕王孤身入城,如果抓他请赏,那么城下他那群手下反正己是无路可走,到时势必死拼到底,最后无论胜败,自己都得损失惨重。
还不如顺水推舟做个中间人,帮他写这封谢罪书,请双方息兵,然后赶紧把眼前这尊瘟神送走。
当晚,宁王好吃好喝的款待这位大爷,也当着他的面写了信,连夜上呈朝廷。
“老弟,四哥感激之至!”
“四哥,亲兄弟休说这话,这是我分内之事。”
宁王虚与委蛇的应付着燕王,心里像十五只吊桶落井里一样七上八下,好不容易熬到晚上,给燕王找了最好的房子让他睡觉。当然,派人暗中严加看守自是少不了的。
燕王鼾声如雷,就好像睡在自己家一样。
宁王代写的调停文书虽己发出,但等到朝廷回复亦需要时日。燕王以无人服侍起居为由,让宁王把自己的长吏调进来。宁王一想,反正他也不调大队士兵,就答应了。
陈义枫、马三保等人就是这时进的城。
这帮看起来举止粗俗,胸无城府,行事呆楞的货色,跟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到了大宁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喝喝,吃完饭一嘴油也不知道擦,连个寻常人家的小厮都不如。
宁王曾一度很鄙薄他们,还在心里辱骂燕王:“你这个小老婆生的孬种,你自己粗俗不堪,你手下也都是一帮蛮横无礼的东西!难怪父皇瞧不上你!”
最离谱的是,这帮人还故意当着宁王的面要请宁王手下的人喝酒,谁会傻到这个地步呢?没的惹自家主公多心,当然不敢答应。心里还在暗骂:“燕王手下这帮蛮货真不晓事!真是一帮只会打仗杀人的牲口!”
其实陈义枫等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我们是粗鲁野蛮的酒囊饭袋,你们不屑和我们喝酒,那我们只能去找蒙古人喝酒了。
这些蒙古人,便是赫赫有名的朵颜三卫。
宁王这人哪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狂傲。
自以为天下第一,谁也瞧不起。要不是燕王也有十多万兵,和他实力旗鼓相当,估计他是不会把燕王当人看的。
古今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古今才子皆以一“傲”字致败,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宁王多才多艺,在军事、音乐、戏曲、文学等很多领域都有建树,然而他实在太傲。
他蔑视朵颜三卫,还暗地里讥笑马三,陈大:“瞧瞧你们这幅德性,简直像燕王的狗腿子一样!穿的衣服也那么寒酸!跟活不起的似的!整天就知道跟下等人喝酒,喝吧,早晚喝死你们这帮王八蛋!”
他之所以看不上朵颜三卫,是因为这些人背叛了自己的旧主,为了过上安稳日子,投降了明朝。
以前给北元(元帝国彻底被朱元璋打烂了,故史书上称他们的边角政权为北元)皇帝干活时,说好了打完仗大家均分,但每次都抢完好东西,都得先上交北元贵族。平民不但啥也捞不着,战死饿死也没人抚恤,而给明朝当兵还能按月领俸禄,所以他们义无反顾的投降了自己的敌人。
对这些人,高傲的宁王觉得他们是异族,只把他们当成要饭的。
而陈义枫,马三保等人却不同,他们亲切的和朵颜三卫的酋长交朋友,每次到他们驻地,都要给他们赏钱。
“你叫什么名字?”马三保搂着朵颜三卫的一位首领问道。
“南都驴。”
“太好听了,你爹太有文化了。”马三保由衷的赞道。
“呵呵是吧。”那个威武雄壮长得像只大狒狒的首领很高兴。
马三保不喝酒,陈义枫却是有酒便喝,喝完拉着另一位首领的手,问道:“老哥你叫啥名?”
“乌黑帖木儿。”
“好名字!有气势!一听你名字就知道你是豪杰之辈,真男子,大丈夫!”陈义枫大笑道。
该首领高兴坏了。自打到了宁王这里那天起就成天受歧视,今天终于有人夸他了。
陈义枫又问另一位首领:“你呢?”
“蔑里脱脱。”
“也很不错,你们的名字都很有特点。”陈义枫一脸真诚,连连举碗和他们干杯,心里骂道:“都是尼玛什么狗屁名字。”
喝完了,要回去了,陈义枫让随从取出价值一千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注:不是纸钞,而是可以兑换现银的银票。另外,下文中所有往朵颜三卫身上花的银子全是银票,因为如果抬着大量银子去朵颜三卫的驻地会引起宁王警觉),送给朵颜三卫的首领。
他们的眼睛都直了。
这还不算,陈义枫不光攻男人的心,还攻女人的心。
他们给朵颜三卫的首领老婆们送上美丽的金钗、玉翠、珍珠、胭脂、花布等物。
天底下哪有女人不爱美的?
这些首领夫人们活了这么多年,何曾见过这么琳琅满目的精品物事?
陈义枫抓人心抓的这个妙啊。
既然你宁王时刻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不让我们跟你手下的人接触,那我们就只能和朵颜三卫的人喝酒了。你瞧不上我们,也瞧不上他们,自然对我们这些只会喝酒的蛮横烂俗之人没防备。
既然你高傲,对我们万分不屑,也不关注我们和朵颜三卫交往之事,那么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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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过渡章,是非写不可的,不然情节顺不下去。
其实我现在特别想写女主,经过初步构思,又再三调整架构情节,已经写的很完善了。着急,只是战事还没结束,没法快点写到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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