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营地故人

流落至斯摩棱斯克的瓦季姆做了赘婿,这个本地最有权势的家族在他的治理下反倒成了外强中干的存在。一场大清洗后,瓦季姆取而代之成为唯一的权力持有者。也恰是依靠着岳父家族的财富,他才能组织起一支千人规模的披甲部队,才能靠着这支军队迫使各地首领、贵族家庭拿出自己的人组成一支联军。但是,瓦季姆战败了,千人军队土崩瓦解,自己也成了罗斯人祭司的祭品……当一个家族无法再保护自己的财富,当这个家族还引得同盟者走向战败,于是劫掠与杀戮就有了理由。绰号老爹的贵族绝非慈眉善目之辈,若是他再年轻三十岁,也有如瓦季姆这般的刚勐与复仇欲。但他老了,理性总是优先于冲动。倒是这一次冲动胜过了理性。家丁与一批武装起来的农民,他们在老爹的亲自带领下,对着另一个贵族庄园发动强袭。瓦季姆带着军队离开后,自家已然内部空虚。他必须保证自己有着更高的胜算,带走了几乎所有士兵后,自家就剩下一些奴隶伺候着主人。曾经最大的家族,家财尽被瓦季姆用于训练军队。若是打赢了战争,所有先期投资都有数百倍的回报。但是他战败了!他的妻儿此刻直接面对起战败的责任,屠刀并非来自罗斯人,居然就是自己的同族。因为军队得到重大许诺。“你们冲进去自由劫掠,发财的机会就是现在!杀死那个女人!杀死那个男孩!带着这些头颅去罗斯,我们都将平安。”老爹如此对他的军队训话,他身为本地老资格的贵族年纪又大了,面对着不知所措的局面,似乎只有听他的安排大家才能迎来活路。瓦季姆的家人成为纳投名状的必要信物,就在尖叫哭喊声中整个庄园遭遇洗劫。天未亮之际,雪地上已经堆满了头颅。那些武装村民也不好分辨谁是奴隶谁是贵族,他们一段乱杀后,由武装家丁将所有死尸斩首。最终,老爹在人头滚滚中分辨出最后的目标。那女人甚至死不瞑目,只有神知道其死前遭遇了什么。只见老头子半跪下来双手捧着脑袋,再将死者双目闭合默默低语:“你父亲把你嫁给瓦季姆就是犯蠢。当年我劝你父亲,那个家伙就是不听。我早就预言瓦季姆会把我们引入灾难,现在灾难已至。而你……会为我们带来活路。”可这个女人何罪之有?恐怕这就是身为贵族的另一面——当贵族高高在上之际,也会被更强者当做主要敲打的对象。侍卫队长下意识擦掉脸上血迹,面对自己的主人:“大人,事情已经办妥。我们这么干……真的合适吗?”“你怕了?”老爹放下脑袋,侧过脸横眉冷对,眼神里是说不尽的杀意。“不……我不怕。”“那就做好自己的事,稍稍休息一下,我们明日就走。”他们已经没法回头,尤其是将曾经最大家族之宅邸洗劫后决意付之一炬的行为,已是向所有斯摩棱斯克城本地贵族做了表态。很多贵族在观望,想不到那个老爹真的心狠手辣。大家也在盘算着,倘若老爹动手就说明他在会场上所言为真。仔细想想,如果跪下来向罗斯王投降,缴纳一笔贡品就能换来活命,此事未尝不能做。倘若罗斯人怪罪之前的事,就将罪责全推到瓦季姆身上好了。多位贵族在蠢蠢欲动,他们愿意步老爹之后尘,向罗斯做狗以换活命。至于其他贵族,纵使面对又燃起的活,他们依旧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也会在犹豫不决中浪费掉各种机会。另一方面,当天还没黑之际,赶着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完成任务又有意外之喜的罗斯第一骑兵队胜利返回了格涅兹多沃大营地。何为大营地?现在连河畔区域都搭起了帐篷,大量的木杆插进雪地,无数罗斯旗帜猎猎作响。罗斯联军此来可是带了大量旗帜。旗帜不仅是为了彰显军队威严的礼仪之物,它更有实用价值。只要跟着猎猎旌旗走就不会迷路,哪怕不慎迷路,自带旗帜的特别图桉也容易被同伴发现。这不,河畔区域出现一排罗斯旗,它们比灰白色调的帐篷扎眼百倍。但夕阳将世界染成橘红,偏偏罗斯旗帜的蓝白色调依旧显眼。哈根和他的朋友们感觉到强烈的不真实,他看到大量人员就在冰面活动,搞不好就是因为罗斯军队人太多,大祭坛定居点已经容不下他们,只能到河畔处扎营。亦或者……罗斯军队已经在为进攻做准备。哈根期待着早点见到罗斯王,早有一些说法,所谓统一北方海洋的罗斯王是个年轻人,据说此人得到了奥丁的神力相助。也许这是对的,否则纷争了不知多久的北方海域怎能几年时间就一统了?没有大事可做的留里克一直在第聂伯河畔熘达,无聊之际他自己也在滴咕。“我放走的俘虏能顺利传话吗?那些斯摩棱斯克的权势者真的愿意服软?可我最后还是要将他们全部杀死的。他们真的不会怀疑这是鸿门宴?嘁,我直接举兵进攻也不是不行……”留里克做了两手准备,那些贵族不来磕头,自己就带兵帮他们脑袋搬家。虽然这群人最终还是要脑袋搬家。至于未来如何处置斯摩棱斯克地区?这地方可是个好地方,不仅第聂伯河全流域都有种地的好地方,处在琥珀之路的必经之路,斯摩棱斯克的商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此地不宜分封给大贵族,它有机会短时间内发展成罗斯王国新的财税基地,此地当设立总督,人事任免必须由国王拿捏。谁来做总督?太年轻的人不合适。杂七杂八族裔的人也不合适。至亲恐怕也不合适。究竟谁合适?留里克想到了一个男人——自己的堂兄阿里克。国王拥有着实力颇强的兄弟,这对王权可是巨大的威胁。直到现在阿里克也没有封地更没有爵位,当前的职责是姆斯季斯克城主,与公民兵第一旗队的旗队长。堂兄很追求个人荣誉,狭义得说是追求身为战士的荣誉。他已经散去了很对战利品以犒劳兄弟们,到现在也不讨要封地爵位。他不要,自己也不能不给。至于论到封爵,好像也不能真的给他一个公爵爵位,给伯爵又感觉有些掉价。总不能为了他发明一个爵位?再说,一旦有封地有爵位,阿里克就不能继续待在王国核心区,财税也都要自理。他可以把封地治理得不错,但斯摩棱斯克决不能是阿里克家族世系的囊中之物。总督、城主的制度有一个大好处,得到任命者可以在当地哪怕做土皇帝也不是不行,然其作威作福的法理依据都来自国王。总督无法基于主观决意将权力移交给儿子,唯有国王掌握着任命权。如此,冬季战争到目前为止,留里克有意在南方建立两个总督府:斯摩棱斯克总督与奥尔沙总督。此事暂且还流于留里克心坎里,老哥就在大祭坛处,暂时还是不要找他探讨为好。至于奥尔沙总督由谁担任,留里克也想到了一个人选——萨列马岛人特拉朗。就在冰封河畔,留里克迎回了凯旋的骑兵队。只见队伍居然护送着一支雪橇队,莫非他们还抓了一些俘虏?骑上马再带上侍卫们,留里克带兵与部下会和。他没有寒暄,见得菲斯克的第一面就指着东方那任何人无法回避的烟柱:“那是你干的吧?你在斯摩棱斯克纵火了?”“是的。大王,那些家伙骂我们的狗,我就略施惩戒。”“略施惩戒?”留里克听得干脆笑出声:“别人不了解你我可了解。什么略施惩戒?说吧,这次消灭了多少敌人。还有这些雪橇,难道都是你抓的战俘?”“他们?”菲斯克略略回头看一眼,再道:“还是容我先汇报一下,他们是住在斯摩棱斯克的丹麦人。他们现在向我们臣服了。”“还有这种好事?”留里克瞟一眼,他确实看到一些有着纯金色头发的人老实坐于雪橇,普通的斯拉夫人几乎没有这种发色。趁着机会,哈根得以仰视一番传说中罗斯王的英姿,还别说真如传说的那般,所谓的留里克真是个身材高大的战士,其骑马的样子甚至显得战马都有些小了。觉得机会已经成熟,哈根先示意自己人稍安勿躁后就麻利下了雪橇,在众多骑兵的凝视下走向罗斯王。“首领,我们……是从斯摩棱斯克来的丹麦人。我们,愿意归顺罗斯。”开口就是真的诺斯语西兰岛方言,感觉和拉格纳说话方式都是一样的。留里克的注意力被深深吸引,他略微勾头:“我就是罗斯王。你说的确实的丹麦方言,你是谁?”“我是哈根。哈根·埃里克松,我其实是从里加来,现在住在斯摩棱斯克。听说整个里加向尊贵的罗斯王臣服,我们自然也有归顺的理由。”留里克点点头:“你很恭敬。可你太过于恭敬了。显然你还有一些话意欲告知我。”“啊!首领英明。”“你当称谓我为国王。”留里克指正道,“现在带着你的人跟我走。去大祭坛!本王承认你的归附,现在你的人加入我的军队。”“那真是太好了。”压在心头的一块巨石轰然碎裂,现在的哈根终于能痛快呼吸了。雪橇队在骑兵的押运下进入格涅兹多沃大祭坛,熙熙攘攘的居民区依旧如故,只是和平居民都成了军队,就如河畔看到的那一片旌旗猎猎,至此大祭坛罗斯人的旗帜明显更多,分明将斯拉夫人的大祭坛装表成了北欧人的。诸如“瓦季姆何在”之类的话哈根是不敢问的,他决定不主动询问,既然归顺强者当前哪怕表现的唯唯诺诺一番也是好的。突然又来一支雪橇队,其中有男有女,居然还有不少的小孩,这是怎么回事?夜里的大祭坛靠着篝火将世界照得颇为明亮,帐篷与旗帜在火光下交相呼应,战士们忙着烹煮今晚的美餐,吃过麦粥后就纷纷钻入帐篷呼呼大睡。唯独照看战马与驯鹿的人们受累多忙活一些。大家带着好奇的眼光向雪橇队聚集,赫然看到国王亲自在场,就纷纷暂停脚步行注目礼了。趁此机会心情不错的留里克果断高调宣布:“兄弟们!欢迎我们的新弟兄。现在所有客居在斯摩棱斯克的瓦良格人都已加入我们!我们的敌人!斯摩棱斯克已经失败!现在欢迎我们的新朋友吧!”既然菲斯克对这些人有着信任,留里克也就顺应了这种信任。再说纵观整个雪橇队能战斗之人很少,这也应征了之前里加丹麦社区首领斯特坎德的说法——并没有多少人愿意长时间住在斯摩棱斯克。消息很快传开。一个老家伙脱离奥斯塔拉公国军队营地,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有着传奇经历但刻意隐藏身份的、化名奥拉夫的哈罗德。【鉴于大环境如此,本站可能随时关闭,请大家尽快移步至永久运营的换源app,】一介游商从不奢望自己有着稳定的家庭生活,游历四方的生活方式基本也与家庭生活绝缘。他倒是在南方买了一个女奴有了一段情愫,生下孩子的女奴就不是一般奴隶了。也是因为这个关系,孤儿寡母住在斯摩棱斯克瓦良格人小社区也被其他人承认为自己人,于是这对母子完全懂得诺斯语。老哈罗德的真实身份早就暴露,至于他年轻时曾给瓦季姆的家族做佣兵、帮助瓦季姆成功出逃,这些往事可是从无提及。老哈罗德已经衰老了,由于身份归属于奥斯塔拉公国,哪怕瓦季姆被俘了,自己也没机会去关押囚犯的笼子外探监。哪怕有机会,老哈罗德也是断不会现身。除了瓦季姆这个当事人,再没有第二人知此秘密。倒是他在斯摩棱斯克有妻儿一事女公爵卡洛塔是知情的,所谓的妻子不来自正常的嫁娶,只因这老家伙只有一个女奴与一个私生子,事到如今不认也是不行。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凑热闹,在国王临时给他们划拨的营地迅速找到了自己失联两年的女奴,以及自己的儿子。所有从斯摩棱斯克来的瓦良格人都认识老哈罗德,毕竟此人在社区住过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已经不太了解里加湾丹麦社区的老大斯特坎德,前些年还在身边居住的老哈罗德大家可是知晓,有很多传言说他已经死了,而今的出现令很多人倍感魔幻。但对于某个女人真是莫大的幸福。靠着主人留下的财富,女奴卡蒂还能带着儿子过着比较体面的生活。她本以为生活就这样下去,主人如果死在贸易线上实属无奈,可主人分明只是失踪,说不定其实是游历远方了。她本没有名字,被主人赐名“猫”,昵称卡蒂。至于她为主人生育的儿子,名叫奥拉夫。这也是老哈罗德故意化名奥拉夫的原因。在营地里老哈罗德逢人便问,极短时间内就在老伙计们的笑呵呵中找到了自己的女人。当看到主人的那一刹那,女奴卡蒂带着有些恍忽的男孩直接跪下,也不嫌地面的脏,挪着身子就抱住老哈罗德的腿,而男孩奥拉夫也直接扑在父亲身上。“你……总不至于觉得我死了吧。”大手搭在自己女人的头上,“别哭,现在我回来了。发生了很多事,我会慢慢告诉你。”老哈罗德已经没了曾经的勇武,他的年龄摆在这里,曾经以为自己会死在冒险哭路上,在一场战争中阵亡或是不错的结局,但现在他只想在奥斯塔拉公国安享晚年。他本以为这场战争会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丧命,如果真是如此,只能说人各有命。他曾贪图卡蒂的姿色而支付了一笔大价钱,卡蒂可不是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斯拉夫女人,她来自更南方的赫尔松,是从罗马商人的手里偷偷买下。如此的人口贸易在东罗马帝国明面上禁止,然这种事极难杜绝,禁令留存于纸面。卡蒂早已忘记了自己的父母,或者说那些都是不堪启齿的存在。她讨好彼时正值年富力强的哈罗德,几次流产后终于生下了儿子奥拉夫,为此地位也上升了不少。可她依旧是奴隶,儿子依旧是私生子,她缺少的是一场正式的婚礼。一切有如神助,一切都是命运。老哈罗德哈不犹豫将这对母子领回奥斯塔拉公国营地,母子身份也立刻得到卡洛塔的认可。失散又团圆的故事令卡洛塔动容,至于那个卡蒂究竟还算不算奴隶?到此为止吧。奴隶卡蒂跪在雪地,站在她面前的是另一个女人——奥斯塔拉女公爵卡洛塔。钢剑直接搭在卡蒂的头顶:“现在,废除你的奴籍。你现在是哈罗德的正妻!你现在正年轻,就作为女战士,未来为我而战。”这还没有结束,念在老哈罗德这几年为自己提供了一系列重大情报,大大有利于奥斯塔拉公国的南方扩张。老哈罗德或许不算太老,然无尽的探险已经令其早衰。赏不了他,那就赏他儿子。真相大白,奥拉夫原来是这老家伙的独子,那么奖励奥拉夫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于是,年仅十岁的奥拉夫再也不用看他人的脸色行事,“奴隶之子”的身份彻底摆脱,摇身一变成为公爵侍从,或曰“军士”这种存在。待其长大,他就是效忠于公爵的下级贵族。他也有权有义务睡在公爵营长旁边,时刻履行自己的效忠义务。而这一宿,得到大贵族承认的卡蒂,面对老哈罗德她仍旧下意识恭卑。她一如往昔地服侍自己的主人,她令哈罗德觉得自己仿佛突然年轻了二十岁。现在,儿子做了公爵侍从,未来就是世袭贵族。自己女人的身份等同于升级为贵族。幸福定然是诸神恩赐,死而无憾了……卡蒂就如猫咪一般趴在哈罗德身边,任由这老家伙玩弄自己的卷发。“以后,别见了我就跪下。你现在不是奴隶,是我的妻子。”“是。主人。”“愚蠢。”哈罗德笑嘻嘻地掐她一下:“你现在可以直呼其名了。”“我……我不敢。”“不要磨蹭,快说。”“是,哈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