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以一挑七
这种地痞流氓,经常打架斗殴,可以说经验丰富,如果上擂台正规比试,也许他们不如程皓或肖阳这种练过格斗的人,但论到这种无规则的街头,真正打起架来,程皓和肖阳这样的格斗高手都不如他们。
强于方野被他围住,一顿乱棍之上,也连着挨了好几下。
好在方野身体素质是常人数倍,骨头密度和肌肉强度也超过常人,这样的棍棒砸下,虽然疼痛,好在没伤到筋骨。
瞬间打倒两人,方野后背和腿上挨了两下,嘴里发出一声怒吼,突然飞起一脚踹了出去。
一个留着长发的小青年闷哼被踹中心窝,直接倒飞出去,叭哒着重重落地。
那叼着烟戴着大金链子的老大见方野虽然连着挨了几下,竟然放倒了他们三个兄弟,勃然大怒,反手就提着砍刀冲了上来,加入战斗。
他能成为这一伙的首领,就因为他比所有人都狠,拿着砍刀,恶狠狠就砍了下来,真的是不眨一下眼睛。
看起来虽凶,他砍人也是有计巧的。
这种砍刀虽然看着可怕,但砍中人后,多半都是皮肉之伤,除非砍开了大动脉,一般死不了人。
倒是那种匕首之类以扎为主的武器才真正可怕。
所以他们这一伙人打架,都不会带匕首,就怕真出了人命,将事情闹大了。
这光头老大拿着砍刀,看似疯狂砍来,实际他砍向的地方正是方野的大腿部位,一旦被砍中,容易瓦解方野战斗力,又不会真的害了方野性命。
方野右手里涌出源源不绝的奇异力量,他已经渐渐到了将要变化出猿爪的极限,脑袋里的意识越来越冷静,眼前众人的动作都似乎变得慢了起来。
他身子微转,右手的木棍猛地重重挥了出去。
“铮”地一声,他将这光头老大砍过来的砍刀用木棍挡住了,只是他的力气太大,这光头老大一声惊呼,只感觉虎口剧疼,手心滚烫,这砍刀被方野的木棍砸得脱手飞了出去。
光头老大睁大眼睛,一脸不能置信的神色。
这小子是怪物吗?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光头老大震惊之中,眼前突然一黑,方野的左手拳头已经结结实实打在了他的脸上。
光头老大惨叫,鼻梁立刻断裂塌了进去,脸上喷出鲜血,身子往后栽倒下去。
这次来的一共七人,被方野眨眼打倒了四个,余下三人手里虽然拿着棍棒,但眼见着老大捂着一脸鲜血的脸倒在惨叫,他们害怕了,失去了勇气。
方野将手上拿着的木棍砸下了这三人,三人忙着闪避,方野转身迅速飞奔,朝着已经逃到了十米外的周艳追去。
他看了出来,这群人根本不是来打劫的,也不是冲着他们两人来的,而是专门针对他一个人,所以才没有人追赶周艳,反而放任周艳离去。
从这细节他已经隐约知道这群人是为什么而来的。
这阵子他得罪的人只有程皓,也只有程皓最有可能报复自己,这群混混,十有八九就是程皓叫过来对付自己的。
“方野,你没事吧?”周艳受到惊吓不小,见方野过来了,忙着询问,又突然想到了方野的身手不凡,刚刚见他只是眨眼就打倒了四个流氓,她看向方野的眼神里又多了一分崇拜。
“没事,我们快点走吧。”方野活动了一下左臂,刚刚挨了几下,身上现在还隐隐作痛,不过没什么大问题,以他的恢复力睡一觉就好了。
“要不要报警?”周艳取出手机。
方野按住她的手机,摇摇头,然后拉着她迅速从另一边离开了。
刚刚他下手不轻,那光头老大的鼻梁肯定是断了,搞不好是个轻伤,真报警了他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虽说按性质他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有些事到了现实却不好说,方野不想惹这个麻烦。
而这群流氓应该也不会主动报警,最多会想着私下报仇。
方野带着周艳迅速离去,那三个还站着的流氓回过神来,忙着过来扶其它四个被打倒的兄弟。
“老大,怎么样了?”其中一个扶着那光头老大。
“该死的——”这光头老大呻吟着,呸地一声吐出一口血涎,牵扯动了伤口,痛得直吸冷气。
一株大树后面突然转出一道人影。
从刚刚到现在,他一直躲在远处的一株大树后面,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原本他想欣赏方野被围殴的凄惨一幕,但万万没想到会是这几个流氓被打倒了,让他大出意料之外。
这人正是程皓。
像方野猜想的一样,这七个流氓就是程皓请过来的,准备对付方野。
他一直咽不下这口气,连肖阳都败在了方野手里,他明白凭格斗社的人是打不倒方野的,花钱请了这一群流氓,让他们来狠狠教训方野。
他对这群混混有些了解,知道这些人都是经常打架的狠角色,方野再厉害赤手空拳也不是这些人对手。
让他没想到的是方野竟然轻松打倒了四个人,吓得余下三人不敢动手。
程皓错愕之极,原本还想躲在远处的树木看好戏,一时之间躲在树后回不过神来,等到方野和周艳走远了他才反应过来,正准备走出来,突然迎面的一片树林里窜出两道黑影。
这两道黑影速度极快,如两道闪电扑了出来,扑中了其中两个混混。
事出突然,刚刚要从树后走出来的程皓身子一僵,猛地睁大双眼,露出骇然神色。
借助不远处的路灯灯光,他看到了这突然从对面树林里窜出来的两道黑影是两条大狗,其中一条黑狗身体壮硕,另一条身体较为瘦削,是一条狗毛大量脱落的白色土狗。
这一黑一白两条狗的速度堪称惊人,瞬间就扑中两人,张开血盆大嘴,对着颈部狠狠咬了下去。
两声凄厉惨叫响起,这两个混混被扑倒在地,那黑犬咬住其中一个混混的喉咙,再猛地一扯,将这咬住的混混喉咙处撕扯开了大片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