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医疗顾问
邓先锋有点好笑!
如此倔强的年轻人、这倔劲搞错方向了吧!
“关于死者陈一龙,他的家属对我们的定性结果意见很大,来局里闹过几次了......”
邓先锋皱起眉头,给苦主闹上门的事虽然不多,但闹上来了局里终究要考虑各方面的影响!
“相信赵丽也跟你说了。我让你来,是想提醒你、这段时间要注意一下安全问题......”
“老邓?你的队员个个都跑那去了?你看你看,到处乱七八糟的?明天市里的领导要来检查......”
门口外面、一把大嗓门冲着邓先锋喊起,紧随着一高大的身影迈入办公室。
“局长!”邓先锋赶紧站起来......
“李局?”裴风闻声扭头,喃喃失声。
所谓李局、李云飞的老爹,居然是海番区警察局局长?
“裴医生?你怎么在这里?哈!我正准备找你聊聊——”
李建东满脸惊奇,他正准备联系裴医生呢!人居然出现在这里。
“局长、你们认识?”邓先锋也懵了。
“他就是救了我家老爷子的裴医生......”
“哦!”邓先锋恍然大悟!原来就是他,挽救了他好几百随礼钱的裴医生。
这事邓先锋当然知道!
局长家老爷子生命垂危,他们已经准备好接下来怎么行动了,结果情况意外转机,传回来的消息是老爷子又活了,而且活过来后还直接出院......
据说是一名身怀绝技、德高望重的裴姓医生出手!
尼玛!德高望重这词语、试问他怎么能够与眼前这年轻人联系到一块呢?虽然都姓裴——
“裴医生,你找老邓有什么事?我跟你说啊!老邓这人老顽固一个,软硬不吃......你找他还不如找我。”
“局长,裴医生是为了前两天开发区那宗伤人至死案!”
“哦!你们对这起案件有分歧?裴医生你的意思?”
李建东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小案件而已!他不可能去过问,自然不清楚其中原因!
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属成群结队闹到局里,他估计连这一点点印象也没有!
“我的看法、赵丽伤人是出于自卫,所以想请邓队做进一步侦查。”
“哦?老邓你也说说,把档案给我!”
“我准备以过失伤人至死的结论移交检察院......”邓先锋有点头疼,从堆积如山的文件里抽出一份递给李建东。
“估计检察院还会做进一步的证据补充。死者的家属对这份结论也不认可,他们认为是谋杀......”
邓先锋略略点明其中的难点!
头疼啊!这事局长竟然先问裴医生的意见,麻烦了。
李建东快速浏览案情记录——
别看记录厚厚几十页,那是虚的。几十年的警察生涯,李建东自然知道那部分才是真正的关键点。
“老邓!这份东西证据不充分啊!移交过去估计他们也是打回来。”
李建东把档案递回去:“事主还有什么要求?关于赔偿方面的?”
“是有这意思,没走到这步程序,谈也没用。”
李建东想了想......从案情分析上说,定性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自卫,毕竟没目击证人,没确凿的关键物证,连刀是谁先主动使用的也不能确定。
“死者是怀有不轨的目的去找赵丽,从这点分析,不排除他不达目的可能会出现威胁性行为......”
“老邓,再缓缓吧!把证据做足,不要给检察院的人有机可乘啊!”
李建东拍拍邓先锋的肩膀:“私下我跟你透个底,如果裴医生认为是自卫,那几乎可以确定事实就是如此......”
“裴医生......”李建东一连串发出一大堆指示,让邓裴两人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这堆话里面、到底有几个意思呢?
“李局您说......”
领导就是领导,雷厉风行,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有,句句直指核心,关键是、裴风领悟不来!
“案子的事,我们先放一放。我跟你说个事,局里决定想聘任你为我们的医疗顾问......”
李建东满脸严肃的神情,让裴风无所适从。
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啊?
裴风有点疑虑,瞧下邓先锋。
不想、邓先锋此刻满脸都写着“诧异”二字!眼睛在裴风与李建东身上溜来溜去的。
“李局你的意思?”
“就是这意思。关于医疗顾问一事,我们一直有这个想法。你明白的,我们警察一职,经年累月冲锋在一线,别说不知道身体出问题,有些同志啊、甚至知道出问题了还是会继续坚守岗位......”
“你看看老邓,三十好几的人了,孩子什么时候过生日他都不知道。昨天他老婆都气得带孩子杀上门......”
邓先锋苦着脸,这都那跟那?怎么又关他的事?
“李局、你不知道,我、没有直接行医开处方的权力......”
裴风哭笑不得。
还医疗顾问,他现在连医生都不是,顾问个屁!
“不急,你考虑一下,我会让秘书整理好合同资料给你过目,你满意了我们再谈!”
有没有资格担任医疗顾问?李建东懒得去纠结这问题。
以裴医生这等奇人异士,资格重要么?重要么?
恰恰是因为裴风已经辞职,他才得有机会送出这份人情哪!
裴医生有什么能耐他当然明白,他也知道、光凭一个顾问的身份是不可能留住这等人才的。
所谓医疗顾问,也就挂个名称而已!
有了这层关系,以后也好经常接触、联络一下感情......
这世上,认识一个可以把你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医生,睡觉都会笑醒!
“局长?那赵丽的事?如果不移交,我们就放人了?”
邓先锋好不容易有了出声的机会。
他就怕两人说着说着抬脚就走......
局长什么意思、他心里已清楚。这事怎么办也不算违规,无非就是死者家属那里有点麻烦而已!
“该放就放嘛!一切以事实为准绳!”
“局长、我担心放了赵丽会出事。死者家属里,来的那几帮人中,我查了一下,其中有些人底子有问题!”
赵丽已留置差不多满48小时,不转拘留或者逮捕他就得放人。
如果不是考虑放人会导致不可预测的风险,他也许就是把赵丽放了。
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以什么名义对赵丽提起公诉或者转民事,那是检察院需要考虑的问题!
再说了,他堂堂一名老刑警,会担心放了赵丽就抓不回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