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1)

在天启刚停笔检查错别字的时候,一张写着蝌蚪文的宣纸便被柳荫从桌子上拿了起来。

“这都写的什么东西?”见识过天启的笔迹之后,周围的才子对于他有没有读过书都有点怀疑了,就这笔迹,估计连三岁孩童都不如。

这是写的啥啊,以至于里面的写的什么内容直接给忽略了。字如人,就这笔迹,估计人也不咋地。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小孩能有什么旷世佳作。这是常识。

“论诗”二个字首先入目。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柳荫语气清朗。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周围的才子佳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柳荫一开口,周围的声音便逐渐的小了下去。

这论诗的第一句就很大气,有种饱读诗书后,文采横溢,没有对手的感觉。

当听到柳荫的声音之后,周围的才子佳人瞬间变了脸色。。。

‘茶飘香’酒楼的整个厅堂之内,柳荫的声音传入了众人的耳中。旁边的天启到是没有什么感觉,停笔之后就坐在椅子上,天启刚坐下,身边的丫头就上前整理着笔墨。这已经是二个人的习惯了。二人并没有注意周围的气氛有所不同。

这里可不是乡下,在座的大多都是金陵的才子,肚子里的墨水可都十几年了,这一句入耳,便有许多人变了脸色。就连号称金陵第一才子的赵玉都皱起了眉头,心里泛起不好的感觉来。大家的目光都向柳荫看去,仔细等待着下一句。

在座的众人之中,对于赵玉来说。亲眼见过天启的笔墨之后,他是绝对不信面前的人能有什么佳作。从小便饱读诗书,自己在东林书院之中,也算是对饱读诗书的才子可以说是极度了解。

要说学问,这可不是聪明人,刻苦个一天二天就能成为文人。那需要刻苦的学习很久才能真的有料。就面前此人刚才的书法,打死他赵玉,赵玉也不相信能有什么好的佳作。什么爷是林中千年树,万年藤的。绝对是用钱购买的。就算是自己刚刚见过此人随手写的,自己也不相信。

前二句的出现,众人还没有真正揣摩出它的含义。当然一首诗来说,一般前两句都是前戏,整个诗所需要表达的内容一般都是后面的诗词。所以说前面的诗词不能代表一首诗的好坏。只能说这首诗开头开得很好。

然而片刻之后,柳荫念出的‘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时,这首诗的魂魄已然成型。一身舍我其谁的傲气扑面而来。

赵玉微微闭上眼睛,默默的在心中回味了起来。

此诗举出了诗歌史上的两位大诗人,诗仙李白与诗圣杜甫。以作诗界的诗仙,诗圣流传千年播于众口的诗词为例,连古人的神作都不再给人以新鲜感了。以此人的眼光来看,各个时代都有其标领风骚的人物,而现在的大明天下。作诗人自己就是当代作诗的祖师爷。这首诗不是文笔好不好的事了,而是做诗的人狂。简直狂的没边了。连他妈古人圣贤都不放在眼里。这是要上天啊。自己这个金陵第一才子就已经很狂了,今天竟然见到一个比自己还狂的。

其实赵玉等人的理解直接跟天启的意思来了个南辕北辙。诗词的含义直接差了。天启作为一个皇帝来说。没有必要跟一个老百姓争强好胜,没必要,就皇帝这个身份,就算自己是个文盲,那也比饱读诗书的大儒强的不是一星半点,比女人,皇帝想睡谁就睡谁。比钱,皇帝能缺钱??比权利这个就不需要解释了吧,古代估计没有比皇帝权利还大的人了吧,当然你非要说有,比如多尔衮,吕不韦之类的,我也只能默认。

其实此诗天启的意思是创新。是要告诉他人。他认为诗歌随时代不断发展,跟社会一样,需要进步,需要创新,诗人在创作的时候也应求新求变,并非只有古人的作品才是最好的,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风格的诗人。

写出了后人继承前人。勇于创新。社会是属于活着的人的。本诗虽语言直白,但寓意深刻。“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句表达了每个时代都有能人,现在的大明,是属于我们的时代。不要让古人的思维,约束了我们。

天启提倡创新,反对信奉古人是神的模式。他通过对诗人李白、杜甫的成就,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各个时代都有其标领风骚的人物,不必为古人是从。诗歌也应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就像唐诗,宋词,明清小说,现在歌曲一样。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风雅。墨守成规,以古人为从。那么社会也不会有什么发展,天圆地方的思维不去打破,地球永远不是圆的。

柳荫读完之后眼角向天启看去。看着面前这个身着华丽服饰的公子,李小姐的未婚夫。身形一动,朝天启所在的地方而去。目不斜视的眼神好像是要看透面前的公子。本来柳荫只想自己好姐妹的未婚夫,在金陵第一才子面前输的不要太惨就好。没想到直接来了个大反转。

“公子今日诗会之后,怕是要名扬金陵了,如是见过公子,”柳荫走进天启之后对着天启说道。

在场的众人都很震惊,就算是号称金陵第一才子的赵钰,这种水准的诗词也根本做不出来。别说人家狂不狂,人家有狂的资本。因为在场的每一位才子,自问是做不出来这样的诗词。

此时场中的才子也不再恭维赵钰,嘲笑天启了。因为他们心中已经凉了。这级别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就连赵钰也一时间呆若木鸡,发起呆来。

“柳姑娘客气了。姑娘乃是金陵才女,今日慕名而来,也是想一睹芳容,小生在这有礼了”天启说着还了柳荫一个很绅士的礼节。这比装的我给102分。

此话一出,直接遭到了小薇的一个白眼。在自己的未婚妻面前,竟然公然勾搭自己的闺蜜。叔可忍,他婶子不忍。

一只玉手直接来到天启腰间,之后天启身体的某一个部位,疼痛感瞬间袭击大脑。女人心,海底针,这还没见几次面呢,醋罐子都打破了。

天启心想:人帅了,其实也不好。可这也不能怨我啊,相貌都是爹娘给的,我虽然有靠脸吃饭的潜力,但是我却非要靠自己的实力。魅力太大。招蜂引蝶,你的去怪这个蝴蝶,这样是让别人知道天启的想法,估计都想揍他。

“公子请上二楼一叙,”柳荫笑着对天启说得到。

就在这时,一个家丁打扮的人从门外走来,来到天启身边之后,附耳说了一句。天启听后微微点头,之后站起身来笑着对柳荫说道:“谢谢姑娘,小生有要事在身,今天就不叨扰了,告辞了”

天启说完之后,起身向外走去。勾搭小妞是业余爱好。自己来金陵可是要工作的。正经事可不能耽误,现在大明每一秒都有人饿死。改革刻不容缓。

看到人家下人来叫人,那肯定是家中有事,柳荫也不好再说挽留的话了。

“公子有事速去就是”柳荫说道。其实柳荫很想认识一下,面前的公子。所谓英雄惜英雄,柳荫自己也算是一个作诗大家,能跟面前的公子,品茶论诗,是一种很快乐的事。

天启刚刚起身准备回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

这几天写了好几张,又都删了,回头看了看,最近几张写的有点跑题了。哎,不好意思。可能是很久不写。有点乱思维了,这几张就这样,先圆下坑,再继续回归正路。从第100章开始吧,不然圆不了坑。错别字比较多。不好意思。发表的VIP不能修改。我也没办法,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