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风花雪月(3)
景花市的夜晚是繁华的,人们旅游做生意逛街,迤逦如长龙般从商业中心的一端开始,延伸到另一端结束。难得的国庆长假此时在他们眼里是如此的灿烂而漫长。于是,在云桀的提议下,两人决定失心疯般在步行街上逛它八个来回,好好的放松放松。
青鸾换上了一身蓝白条纹的无袖连衣裙,扎着长马尾,皮肤白皙,眼睛大睫毛长,实在是形象气质佳,虽然有那么点儿发育不良。当时老妈提着两袋衣服回来时,丁云桀一度怀疑这衣服给自己班的女生穿绝对是神经病院的病号服,可青鸾穿起来就是如此女神,虽然丁云桀认为她就是个女神经,不需要什么衣服来衬托。
“姐姐呢?”
“说是有点累,回房间洗澡休息了。”
“那你还磨蹭啥,换好衣服出去玩啊。”青鸾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开电视。姐姐既然给自己买了衣服,自然也给云桀买了。
带骷髅头的黑色T恤,一件纯白硬料休闲裤,一双海蓝色帆布鞋。简单随意的打扮,却被云桀演绎的时尚潮流帅。
“云桀…你该不会要把我扔在半路,去外面拐骗可爱天真的无知少女吧?”两秒的呆滞后,青鸾没头脑的来了一句。
“世界上还能有比你更无知的少女么?”即刻反击,云桀在心底一笑,他自认毒舌功力未减。
片刻无言,青鸾俏脸一红,别过头,嘴里嘟囔着什么类似“人家才不会这么轻易上当”“除非你愿意做好女仆份内事我就考虑考虑”的小女生思想。
喂喂,这家伙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拐骗你?开玩笑,谁养得起。丁云桀心想,不过,这类歧义的句子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遐想。
打扮好装束,两人即刻出发。
看着繁华如花火般的街道,青鸾那淘气的性子几乎是即刻被激发到顶点。然后风卷残云般带着云桀逛遍商店,看遍了所有的街头艺人的表演。青鸾除了必定要递钱外,偶尔还会心血来潮与街头艺人一同歌舞。以致于丁云桀不得不贡献出他攒了一个月的所有硬币。而每当青鸾问他要硬币时,他也总是乐此不疲,他就喜欢青鸾这种天真无邪,小孩子般的善良。时间过的总是很快,像一朵仍未落地便已升华的雪花。
天空电闪雷鸣,两人玩的忘乎所以,就差大雨倾盆雨中奔跑,然后在这一刻明白什么是青春,什么是放纵。终于,两人在走不动后,站在景花市最大的跨海大桥上,吹着咸湿的海风。
“中国真的好热闹啊。”青鸾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青鸾,这个月底,你就要回去了吧…”
“是啊,反正很快就能再见面的。”
高三毕业么,现在才高二也能叫快么…丁云桀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一旦分开,可是有足足一年多不能相见了吧。
“哎呀,云桀你咋啦!不管在哪里,我们始终都有塔罗牌这一羁绊在,斩不断的。”青鸾跳起来狠狠的把云桀那一头碎发揉乱,她可不想在这么开心的时候搞那些感伤的话题。
“嗯,”云桀笑了笑,这一笑温文尔雅,像是看清了一些什么,又像是看淡了一些什么。他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有些东西,明明就不想放弃,却又不希望去争取。从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一个人,却又比谁都要孤单,“你一回去,那里估计又要不得安宁了吧。”
“应该是充满欢笑!本小姐可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啊,”青鸾说,不忘低头看一眼自己那贫瘠的身材,“不过爱丽丝说是茶瓜子,看身材的都是坏人,变态!”
她也很平吧好像……丁云桀也是无语,人比人,气死人。
车辆疾行而过,只留下一条红色的长尾,时不时卷起一阵狂风,像是要带走些什么。看着青鸾在夜景中沉醉的样子,丁云桀突然觉得,也许,自己是时候要去抓住些什么了。那属于自己的,谁也不准拿走!丁云桀看了眼青鸾,摸了摸她的脑袋。
“风大了,要回家吗?”这么一下定决心,丁云桀顿感心里轻松了许多。
青鸾噘着嘴摇了摇头。
“走吧,我请你吃宵夜。”
时间临近十点,商店纷纷打烊关门,街道上却是热火朝天更甚,小贩的叫喊声,人群聚会的嚷嚷声,碰杯声,食品烤制水花溅射的噼啪声交错在一起。一排又一排的麻辣烫,烧烤摊,小炒店林立如雨后春笋一般。
两人去了一家名叫“正记旺”的烧烤摊,点了烤羊排、玉米、里脊、茄子等一大堆青鸾看了口水直冒的东西。东西上的很快,满脸胡茬的豪气胖老板顺便还附赠了几瓶啤酒。青鸾拿来就“嘣!”的开了一瓶。
“我这样会不会把你给带坏了,等下爱丽丝来找我算账。”
“你也知道你坏啊。”青鸾露出狡黠的笑容,像是为占了丁云桀一点小便宜而高兴,一边给他的杯子里倒满酒。
“谁叫你傻,容易上当受骗。”丁云桀一饮而尽。
而且会毫无顾虑的信任我这种没用的家伙。
“谁傻了?我这叫什么来着,对,就是耿直!”
“大概又是哪个无节操笑话中来的吧…”青鸾最近迷上了看网上的内涵段子,明明就没看懂,却总能笑的前仰后翻,丁云桀每每给她解释一番后,青鸾笑的就更厉害了。然后问云桀,你们是怎么想出这些东西的。
“对了对了,我跟你讲啊,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个笑话,特逗!那个…”清脆的干杯在人群中碰撞,逐渐淹没在卖场的吉他声里。两人坐的是烧烤摊的一个小角落,也是这里的最后一个位置,挤是在所难免。也正因此,丁云桀和青鸾坐的很近,一盏小小的油灯吊在头顶,微微摇晃着。丁云桀对吃并没有什么渴望,只是一味的喝啤酒,聊了很多,青鸾也讲了好几个笑话,自己的心情却并没有什么大改,依旧是懵懵懂懂,不明不白的,知道未来要分别,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青鸾似乎也受了丁云桀的影响,吃了两口就不再吃。两人开始不断碰杯,不断的在上满杯子后一饮而尽,好像啤酒是一种永远也喝不醉的东西。五六瓶下去,丁云桀只感觉灯光忽闪忽闪的,看来是有了些醉意。青鸾则已经和桌子上的秋刀鱼聊起了天,一看就是个酒品烂到爆的主儿。
“奇怪,我们不该是喝不醉的么?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骚了骚脑袋,丁云桀没办法,这时候还是早点回家的好,被人家拐走卖掉都还算好的,万一来几个找茬的混混大叔们被青鸾暴揍一顿可就不好收场了。事不宜迟,让她回家上床睡觉吧,疯了一晚上,肯定很累。
拉着青鸾起身,殊不知其走到路边挨着路灯就吐,云淡风轻的理了理头发后赖在了路边。
“不回去了么…”丁云桀扶着额头,干脆在青鸾身边坐下。这小家伙喝醉了竟然会喜欢坐路边,到底是个什么习惯。
“这里比较凉快。”不知是不是喝醉的关系,青鸾的小脸微红,轻轻的靠着云桀。
“是么…”感受着青鸾脑袋的重量,丁云桀呆望着夜空,云层中,偶有几点星光探出。头有点疼,也不知哪来的兴趣,和青鸾说了自己十四岁到十八岁的故事,迷迷糊糊的说自己上课睡觉爱发呆,老被老师罚站,全靠老妈罩着。
“不过,能遇见你,我感觉我的世界变了,”丁云桀看着青鸾,闻着那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发出微微的鼻息声。
睡着了么,丁云桀耸耸肩,算了。
“我,很讨厌那种感觉。”
“嗯?”
“明知道会再见,现在却不得不分离。”青鸾微微睁开眼,青绿色的眼眸,荡漾着别样的光彩,“就像第一次离开学院独自去执行为时三个月的任务一样。爱丽丝说,那是孤独,没有人能够幸免,但我讨厌孤独。”
看着青鸾,丁云桀抚了抚她那落下的发丝,魔侦,都是一样的孤独么…
他很开心,不知是不是喝醉了的缘故,能够听到青鸾内心深处的话,有一种心心相依的感觉,原来大家想的都是一样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青鸾在丁云桀肩上动了动。丁云桀以为她是这种姿势睡累了,才发现她的眼角有一点泪光。
为什么要哭呢,丁云桀心想,女孩子这种生物,果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坚强么。
灵车不断开过,暖黄色的灯光下,晶莹的粉尘在空气中下沉,又被偶尔经过的风吹起,透着点点暧昧不清的气息。丁云桀的心加剧了跳动,光照刚好,映着青鸾那白皙的脸庞,在酒精的作用下浮现出淡淡的粉色,借着点点醉意凑上去,能感受到头发的芳香,脸好像是蛋糕奶油味的。这一刻,丁云桀知道该怎么做,心里仍有些犹豫,人家那么的相信你,又怎能乘人之危?然而如此想,脑袋却已经变得仿佛不再属于自己,“我行我素”的向着青鸾那粉嫩的嘴唇靠近,想象着那种接触时柔软的触感,左手轻轻扶住她的身子,右手放在腿上,不自觉的握紧,心脏狂跳,似千人擂鼓。明明就是一件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一件事,丁云桀却感觉自己在越过高山,穿过火海……
这一晚,丁云桀知道自己醉了,确实是醉了,却不是喝醉。
那样的吻根本不能称之为吻,只是鼻子与鼻子之间的摩擦。只是触碰的一瞬间,丁云桀清醒了,又或者自己其实早就清醒着。酒精在空气里蒸腾,留下点点刺鼻的味道,和路灯一起见证着这一刻。丁云桀看着青鸾,最终还是慢慢的将自己的脑袋也倚靠上去。仔细想想,自己的小心思还真是有点多,像个啰嗦的八婆,不像青鸾,做什么都能够直来直去,结果,往往害羞的是自己,谁又能说男生就不能有这种细腻的感情呢?
闭上眼,微风浮动着碎发,还有青鸾依靠着自己那柔软的触感,温暖的热度。
丁云桀此时真希望灯就这么悬挂在自己的脑袋上,永远都不要暗去。
“云桀,我想回去了。”也许是风大了,青鸾的声音带有一点儿哭腔,眼角的泪花早已被云桀拭去。
“嗯,回家。”
轻轻的将她背起,路灯下,两人的背影紧紧地重叠在了一起,慢慢拉长…
穿过数个时差,欧洲瑞典境内,斯德哥尔摩骑士道岛上,坐落着赛格尔学院,也是魔探们的大本营。中央主控室中,只有三个人,爱丽丝、胧月和一个小女孩。说实话,校长和胧月同时在这里出现的情况并不多,因为校长会认真做事的时候也不多……
“优利卡,进度怎么样了?”爱丽丝问,刚刚俄罗斯那边的魔侦探员们发来急报,俄罗斯加边疆区发生6.6级地震,波纹紊乱,应是所谓的异现象。
“10%。”女孩简单回答,她现在可没有多余的精力。她在校内的智商仅次于那个家伙,但还是有点差距的,同是一台电脑,他破解国家程序就只需要一早上,而她几乎需要一整天。不过这也已经很值得骄傲了,常人要想黑国家主机,不花个几十亿是做不到的。
双手飞动,一串又一串程序以电流的形式通往遥远的亚洲境内,如同影者般越过一道又一道屏障,准备进入俄罗斯边防战略的地质勘探数据库。
“很奇怪,这次的异动是突然出现的。不像中国青鸾他们所在的城市,异现象总是以一种有序的形式进行着。”胧月手拿俄罗斯境内探员发来的急报。
“校长!”一人从门外大踏步走来,是那位身为战斗指导的黑老大。
“嗯?”
“加拿大、澳大利亚、刚果等八个国家的探员们纷纷发来急报,有超自然现象出现!”
“这…怎么可能!”胧月说。
“是密匙造成的吧。”爱丽丝翻了翻白眼,“看样子,受到仇恨的指引,散落在世间各地的密匙正向着青鸾所在的城市汇聚,通往黑暗的亡灵大门正在打开。”
“恭喜你啊,优利卡,看来工作可以提前结束了。”胧月摸摸她的小脑袋,“再搜查情报也没有意义了。”
继续敲击键盘,直到程序逐渐从网路退出后,优利卡才缓缓合上了电脑,舒了口气。这种事还是要步步小心为妙。白了眼胧月,不予理会。
“需要我派人前往援助么?”黑老大问。
“这件事就交给墨琛去办吧,阻止一切。”爱丽丝说。
“你就不怕他坏事吗?那个妹控。”胧月扶额,秘符到底有没有墨琛那么强他不知道,毕竟墨琛那S级魔侦的能力在世界也是屈指可数的。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墨琛比秘符要更危险啊。
曾经,有个意大利富商女儿被黑手党绑架勒索。偏偏这种有钱有势的肥佬是知道世界上魔侦存在的人之一,还是朋友,资金上常有帮忙,自然不是吃白饭的。当即重金一亿欧元聘请墨琛救下小女。身为朋友,墨琛自然答应,没有接下支票便走,一天内找到凶犯们的藏匿地点,未发一言直接拔刀,他可从来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救下小女顺手把那一带夷为了平地。爱丽丝当时那个泪流满面啊,钱没赚到一份不说,还要倒贴!问他居然是因为那些所谓的凶犯在拿糖逗小女玩,哪个凶犯会这样啊!人家就是有点缺钱啊!
“好像是,青鸾和墨琛这两个家伙的坏事本领我也要怕…”黑老大闻言也只能在一边苦笑。
“那墨琛哥他们也比你好。”优利卡看了眼胧月,不时补刀。
“爱丽丝,给我派任务吧,让我在小优面前好好表现牛逼一把怎么样。”胧月说。
“你给我呆在这,保护这里。”当即驳回。
“…”
夜里,景花市的上空下起了绵绵细雨,带着血的味道。街道上早已没有了行人,一个面包店的门口亮着一盏灯,似乎是专为夜里无家可回的流浪汉准备。照亮了街角,一个随意坐着的少年就在那里,两眼无神,穿着一身黑色的冲锋衣,呆望着夜空。
不远处的小巷内,墨琛就站在那里,双手隐隐有些发颤。
是你,竟然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