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8)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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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可以把药水拿来了。”

正想到这一处,莫叶忽然听叶诺诺唤了一声,她才从那幅画上挪开目光,看向了一旁在接受叶医女治疗的伍书。

沾血的手套已经被剪开了,尽管叶诺诺手法精巧,但当那被血水糊成一块板一样的手套完全脱离伍书的手,还是牵扯得伤处有些渗血。

叶诺诺看着这一幕,略微皱了皱眉,没带什么个人情绪、只是很依她所学医理地分析道:“伤口这么深,稍微会有些内出血,我让小英用药水给你洗一洗,免得里头伤化了,之后再上药才能好得快。”

叶大小姐开始在父亲那儿学医之后,叶府很快又新招了个丫鬟,但主要是在医馆里服侍,只因为小玉原来是有些晕血的。

起初她只是有些怕看到血,而有一次医馆来了个犁田时被犁刀切破足踝的农夫,洗伤口时血淌了一地,小玉当场就被吓晕过去,至此大家才意识到这种癔症的严重性,之后不久,小英就被招到医馆来了。

叶府仆丁不多,但实际上个个都有些自己的本事,也不知道这是叶老爷无意间获得的一份人缘,还是刻意为之的结果。小英作为医馆女助手,基本的医理掌握得很扎实,胆大心细,公事绝不私办,已经被叶家大小两位主人培养成医馆得力助手。

刚才叶诺诺在给伍书割剪血手套时,她就去一旁配药水了。那是叶家医馆特制的一种药水,所有较深的外伤,或者被灰尘泥土沾染过的外伤,在上药之前都要先用冷却后的开水洗一遍,再用那种药水洗第二遍。

不需要叶诺诺吩咐。在看见那个一手血的怪脸男人走进来时,小英已经自觉的去一旁配药了。

只待叶大小姐一声唤,她便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叶诺诺起身离开了桌边。她原来坐的位置,此时由小英坐了上去。

在从一只素净的棉布袋子里取出两把构造有些奇怪的剪刀之前。小英先用一只瓷瓮里泡在药水中的棉布擦了擦手,同时瞄了一眼伍书手上的伤,语气像是有些随意地开口说道:“这么深的伤口,五指连心,洗起来是会很疼的,你等会儿不能叫哦,否则我也会感觉疼的。”

伍书嘴角流露一丝微笑:“你洗吧。”

伍书一出声,小英才感觉眼前这人多了点普通人的感觉。刚才他刚刚走进来时,不知为何,总给她一种极为冷硬的感觉,让她有些畏于多顾。

气氛稍缓,小英两手并用,自素净棉布袋里取出两把剪刀,夹起托盘上另一只瓷瓮里泡着药水的素棉布快绞了绞,然后开始擦拭伍书手上的血痂子,全程都不与伍书有皮肤上的接触。

或许常人会将此理解为“男女有别,故礼式区分”。但伍书是懂得一些医疗常识的,对于叶家医馆的特别之处,今天他是第一次亲身经历。也感觉颇为奇特。

而待第一轮清洗工作结束后,小英搁下手里的两把剪刀,又另取出了两把。此时她的目光暂时从伍书的手上离开,朝他的脸上看了一眼,就见他正目不转睛看着自己的手,她不禁诧异了一声:“你真的不怕疼啊,眼睛都没眨一下。”

一个人若经历过太多严酷的事,这些事可以化作风刀霜剑刻在人的脸庞上,让旁人可以观面相而有所察觉。一个容易皱眉的人。一个经常愤怒的人,一个习惯客己悲伤的人……这种种的情绪。堆砌太多,便会从人的脸上显露出来。

在小英屏息凝神。认认真真给伍书洗手上伤口的时候,伍书则扫视了小英几眼,这是他工作的习惯使然,而小英的相貌给他带去的信息,也并非只浮在她极为年轻的脸庞表面。

她的皮肤很细腻,但不算白皙,除了大约是因为她小时候生活的环境不太优良,伙食上有些跟不上,还因为她也用不起那些极品的脂膏遮蔽肤色的缺憾。

不过,她的五官线条柔和,除了因为继承父母的先天因素,也还跟她生活的心态有关。即便是她在非常凝神的时候,也没有皱眉的习惯,眉心一片平坦,并且她的脸孔神情惯常带有和煦之意,哪怕她不容易发笑,嘴角也带着微微的上翘。

她应该是一个很寻常的贫家孩子,能进得叶府来,倒也不可能复杂到什么程度,但这对于她而言应该是幸运的事,因为叶府给仆丁的待遇向来是很好的,全府上下,就算是在厨房劈柴烧火的杂役都养得发乌唇红、骨板有肉。

而对于这样一个年轻且心思没多少复杂成分的女孩子,也许是身边有一个类同者,所以伍书对其也自然而然地放松了些态度。

他本来正要收回目光,听眼前这名叫小英的少女忽然开口,他想了想,虽然他不防备,但真的也找不到什么话说,便只是微笑了一下。

却不料小英又补充说了句:“接着还要洗一遍,可能就真的会很疼了哦,但是你还是要忍着,因为你如果喊疼,我也会觉得疼的。”

这时,一旁正在跟莫叶轻声聊着什么的叶诺诺忽然插话进来:“小英啊,你这话说多了都不腻?其实我早就想说了,你这谎编得也太差水准了吧?什么别人一喊你就会觉得痛?昨天你这一句话出口,直接把别的病患吓哭了倒是真的。”

小英一脸挫败感的看过来,颓目说道:“真有那么差劲么?”

叶诺诺对此不太想继续解释什么,只是摆摆手道:“病患第一,快做事,给他包扎好伤口,我再授你唬人绝技。”

小英闻言露出笑脸,她不再说话,略微加快速度,开始了第二番伤口清洗。但这一次,她的行动比起第一轮清洗则显得有些粗鲁了,启开两手握着的那种没有开锋的剪刀。微微将伍书手掌上的那道上扯开了一些。

尽管伍书对疼痛的忍耐力已经很强了,但他没有料到小英会来这一手,有些意外的同时。眉头微微蹙紧了一下。

小英也知道自己这么弄,伤者一定会感觉很疼。此前她在医馆已经做了一段时间的助手,也不是没这么做过,那些伤者大多都忍不住痛叫出声,可此时坐在眼前的这个怪脸男人却不动如石,这让她感觉诧异,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正好看见了伍书蹙眉的那一瞬。

不知为何,面对那些痛得直嚎的伤者。她渐渐已经学会硬起心肠,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处理伤口最好的做法就是加快速度。但是当她看见眼前这个男人地隐忍,看见疼痛牵动他眉心的同时,她的心也禁不住被扯了一下。

与此同时,她手上的动作也自然放缓了一些。

但就在这时,伍书忽然开口了,平静且将嗓音放温和了些地说道:“你的手很轻,所以我并未感觉有多疼。”

小英透露在外的心绪变化,并未脱离伍书的注目。他忽然觉得有必要对此说点什么。

听见这男人主动说话,语气还颇为温和,小英心里觉着有些惊讶。也有些舒坦,但她表面上仍很谨慎的叮嘱道:“但要翻开伤口洗里面,的确是很疼的,可是我必须这么做,至少得检查里面是不是留有污物,彻底清洗伤口才能好得快。”

伍书轻轻点头,道:“叶医师所授,的确处处透着精细。”

小英放心下来,继续着手清洗工作。

说是洗。其实过程只是用泡过药水的素净棉布将血污沾染下来,尽可能保持伤口的洁净。因为割伤伍书的是那盒子里投射出的线束。本身是一尘不染的,所以小英只是用那种特制剪刀翻查了一下伤口内里。见里面除了渗血,也没什么污迹,所以清理完外围,很快涂上药粉开始包扎。

用素净布带在伍书手掌上紧紧缠了好几道,最后还心儿巧的在他手背上打了个蝴蝶结,一次外伤护理工作完全结束,小英才舒了口气,随后说道:“伤口很深,近几日要注意了,不能见水。”

伍书看了看手背上用绑伤口的带子扎成的蝴蝶结,迟疑了一声:“四根手指都绑到一起,这只手平时不能做事了。”

小英疑惑道:“手成这样了,你还准备用它做什么事?虽然手就是一层肉皮包着骨头,可你也别因为伤在手上就不当一会事儿。要是伤化了,一只手彻底废了,你可别怨谁。”

伍书目露一丝诧异。

“话篓子,你又开腔了,水平还是那么差。你知不知道这话搁在别人身上,可能会给咱们医馆招祸?”叶诺诺已经走了过来,冲伍书手上那蝴蝶结看了一眼,忽然大笑出声,掩着嘴道:“这是你干的?包扎守则忘了?要打死结啊!挂到东西松脱了怎么办?”

小英扁扁嘴,靠近准备给伍书重新系一遍,却见叶诺诺已经着手解开了那蝴蝶结,很快严实的打成死结,然后用剪刀剪去了长出来的带角。

“换药的时候,不要爱惜这带子,直接用剪刀剪开就行了。入春已经有些日子了,气温一天天起来,处理外伤也要留个心眼了。”叶诺诺注视着伍书,细声叮嘱了一番。微顿之后,她又补充了一句:“最好三天后来医馆让我看看,不过如果你有事来不了,问题应该也不大。”

她的话音刚落,一旁的小英忍不住叮嘱道:“最好要来一趟哦,不然一不留神要成断掌了。”

小英这话一出口,坐在馆内的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诧异神情。

望着周围唰唰几道目光扫来,小英不禁微微愣神,旋即连忙摆手解释道:“不、不、不,我说的断掌不是手掌断了,而是手掌上的手纹断了。”

话说到这里,她便抬起自己的手,冲众人摊平手掌,才继续道:“就像我这样,两根手纹连成一条。嗯……如果这位病人手上的伤在痊愈后留下了痕迹,那估计要变三线连一线了……哎哟……”

叶诺诺收回敲在小英头上的手指,目色轻蔑地道:“小英,你若再继续信这一套说法,我可要告诉我爹了。我们叶家可留不得巫医。以前我也提醒过你的。”

小英抿了抿嘴唇,赶忙点头,不敢再多说了。

她刚才那一番话说出口。伍书便愈发觉得,她不但心思不如何深沉。甚至是有些过于单纯了,是那种想到什么,便容易说出什么的性子。

对此发现,伍书忽然起了玩心,微微一笑,道:“断掌又如何?”

说罢,他抬起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展开在小英面前。“我生来就是断掌,且双掌齐‘断’。”

小英失声道:“好厉害。”

伍书眉峰一动:“这其中,有什么讲究么?”

小英并未回答,只是以眼角目光看了看叶诺诺。

叶诺诺也正朝她看过来,四目对上,她一扬眉,只道:“这里没你什么事了,收拾工具先下去吧。”

小英知道这位叶家大小姐有些反感她在医馆里跟其他病人谈看手相的事,所以很识趣的拣了东西准备退走。

但就在这时,她忽然听那个陌生的怪脸男人又说道:“既然话已提到此处。不妨说说,我有些想知道。”

伍书说出这句话,在场所有人之中。属莫叶最为觉得讶异。因为她的心性受林杉的影响很大,自然很难相信鬼神谭、命运论,也因为伍书给她的感觉,应该不是对这方面的事感兴趣的人才对。

难道是因为那只小盒子?

莫叶的脑海里,忽然闯入一个念头。

那盒子的确存在一种古怪的力量,但只凭它就可以解释这世上真的存在神力么?而且就在刚才于统领府院里,厉盖提及那盒子,还说它是她母亲的东西,既然是人所拥有的东西。又怎会存在神力?

难道是伍书长时间无法解释盒子中的那种奇怪力量,所以导致他的心态也受了些影响?

莫叶沉默了。而看到伍书主动开口求问。叶诺诺也沉默了。

见所有人都沉默了,小英也沉默了片刻。末了终于开口,有些犹豫地道:“这种断掌,既是鸿途,也是劫难,据说有的人生有这种掌纹,无论做什么事,都能一帆风顺,而有的人得此……却是命运平坷,无法选择。”

“巫医果然是满口胡诌。”

在小英的话说完后,伍书的话很快也落下,但不太像是在抨击小英,比较像是在自言自语。

随后,他便站起身,朝条桌对面的小英含笑示意:“谢谢小英姑娘的料理,伍某告辞。”说罢,他还不忘自怀间掏出一粒碎银子,轻轻摆在桌上。

转身离开的时候,他下意识侧目,在莫叶身上停了一下。

虽然莫叶知道伍书这会儿肯定是要回他自己的住处,她没有必要跟着去,但她只迟疑了一瞬,还是匆忙跟叶诺诺道别一声,便缀步在了伍书身后。

叶诺诺早就习惯了莫叶的这位怪叔叔的怪习性,从来都是来去果决,她也没打算留他们一步,任他们去了。

回头看一眼仿佛犯错了正在愧疚着什么的小英,叶诺诺又是轻叹一声,缓言道:“不妨事,这两个人早跟我们家来往熟络了,而且莫姐姐她那位叔叔性情如此,很可能并不是在跟你计较了。”

小英连忙点头称是。

叶诺诺随手捏起刚才给伍书剪开手套的剪刀,挑着那带血的残破布料盯着看了几眼,疑惑了一声:“这种布如果拿来制作止血带,还是不错的,不过京都好像没有哪家布店卖这种料子啊。”

……

见莫叶跟着出来,伍书本来是要径自回去,迟疑了一下,又调转脚步,准备先送莫叶回去。

莫叶步履加快,行至他身边与他并肩而走,同行一段,眼看离背后的叶家医馆已经有老远了,她才忍不住问了一声:“叔,你不会真相信那些吧?”

伍书对此本想一语揭过,但他心里忽然又起了种念头,随心说道:“其实我的确有一些相信,但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我可能真的见过鬼。”

莫叶闻言,脸上讶异神情骤然提升。

而不等她想要替伍书分析一番,她紧接着又听他说道:“在我童年时。一家人外出遭遇山匪,我差点因此命陨。此事我曾对你说过,但只说了那次我伤得很重。并未告诉你,我在昏迷之中看见了家人的招唤。”

莫叶沉默了。不知道该作何言语,因为她不知道伍书此时的心情,是怀念家人的心绪多一些,还是只在质疑鬼神。

“我只见过一次,所以也不能凭这一点而确定,世上有没有鬼神、有没有所谓命运。”伍书说到这儿忽然轻声一叹,兀自摇摇头,敛下心绪后看向莫叶。说道:“送你回去。”

莫叶点点头,与伍书同行。

走出一段路之后,莫叶忽然说道:“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伍书微微侧目,没有说话。

莫叶沉吟片刻后又道:“不,我是从小到大都极少做梦。”

伍书嘴角不自觉间溢出一缕笑意:“你还待长身体,不做梦是好的。”

莫叶心里认同地点点头,但她很快又疑惑着看向伍书,问道:“那至少我应该能梦见他们一两次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是连很排斥鬼神论的叶家都承认了的道理。”

伍书沉默了许久,之后淡然回答:“你不梦见他们也是好的。因为你梦过一次,就要在心里与他们再分别一次。”

莫叶没有再说话,但在她心里已隐隐浮现出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

很快便到了分别的路口。伍书送她回宋宅,从来不会一直送到大宅门口,而是会在隔着一道巷子的路口止步。

莫叶知道他的身份特别,一直以来也很配合的为他保密身份。其实至今她还没真正弄清楚他到底担负着怎样的职责,只大致知道他是守备统领的属下,但却不必去城楼上站岗。

独自走过一条有些光线不足的巷道,在离开巷子口时,莫叶忽然心念一起,又倒退回来。朝背后看了一眼。

伍书果然还没走。

他站在另一端巷口,目送莫叶的身影没入巷头之后。他已收回目光,却是在往自己那被布带缠得严实的手上看。

尽管莫叶凭自己现在所站的位置。已无法看清伍书脸上的表情,但也不难猜出,他一定还在困惑、在思索着什么。

莫叶迟疑了一下,旋即收回目光,径自向宋宅大门走去。

她随了师父的性子,本来不相信这些东西,但看着伍书那个样子,她却不忍辩驳什么,不想用自己的观点,把他心里残留的那几道亲人的影子也驱散了。

一出巷道口,宋宅大门就已进入视线内了。现如今宋老爷名下的产业已经全部归入阮洛掌握,而作为宋老爷唯一的外甥,也是他唯一的亲系,阮洛管理宋家产业将近三年,却还丝毫未改动宋宅的所有建制。大门上匾额里,还明刻着大大的两个宋字,已经用亮棕色漆料涂新了三遍。

不过,阮洛今年夏季年满二十,将行及冠礼,即便他还没正式娶妻,却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宋宅”的大匾也将换了。

不知不觉想到阮洛的事,莫叶的心情也开朗了些,据说及冠礼当天,会有对阮洛而言十分亲善的几位朋友远道而来,念及这事,他自己也有些常将喜悦挂于嘴边呢!

想到这里的莫叶前脚刚迈上门阶,就看见阮洛自里头迎面走了出来,石乙并肩走在他身边。定睛一看才发现,准确说是石乙正拉着阮洛往外走,莫叶不禁诧异了一声:“小乙哥,阮大哥,你们这是……”

“哎呀,可算找到你了。”石乙一看见莫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脚下步履又加快几分,走近莫叶时又把她的一只手也拽入掌心,“走走,都跟着我走。”

虽然还不知道令石乙这么兴奋的事情是什么,但近友的情绪,也的确容易令自己得受感染,莫叶也跟着有些开心起来,并不迟疑地又跟着石乙往外走,同时好奇问道:“看样子,是有什么好事?”

“可不是么,你还不知道,你十一姨要嫁人了!”石乙畅快笑了一声,“我可在你府上等你好久了。”

莫叶一听,不禁大为惊讶。痴怔着走出了老远,才失声道:“嫁人……这太突然了吧?之前根本没听到丝毫动静啊!”

一旁的阮洛也是满脸诧异。

莫叶在宋宅待了三年,关于她的身世。除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那一部分,外加林杉那一部分。其余的大致情况,阮洛都已得知了。

虽然阮洛现在也还有些弄不清楚,莫叶年纪轻轻,怎么会跟东风楼那一群人结下颇深的渊源,但他曾借了莫叶的便宜去过几次东风楼,确实感觉到那儿的与众不同,早已对楼里的一群女子撤去了有色目光。

东风楼还不是叫这个名字的时候,的确是买欢场。但这栋楼已经改名十多年了,据说其中的经营格局,也早从改名的那一年就改成了如今的样子:只卖酒卖艺,不卖身体,虽有夜场,但过了子时必定收场。

楼中已经没有花魁了,但有十一个明媚娇艳的女子,三年前隐走了一个,剩余的十个既是个个都有花魁之能,又自有一种傲然心性。从十多年前东风楼易名换主开始,楼中女子全都坚守着买下这栋楼的东主定下的规矩。

当然,能让这些女子持稳这份尊严。还必须有强大的武力支持,东风楼真正的东主势力为何,在京都商界还是个谜,也正是令人越来越敬畏而不敢冒犯的地方。

东风楼如此强势,并矗守了这么多年,其势力之源,很可能就朝向了一个地方——皇权。

但事实究竟如何,又没人敢真正定论。毕竟东风楼的原身仍是青楼一座,说出来有些损人颜面。皇权支持青楼?难以细作思量。

不过无论如何,东风楼如今已算是京都一处特别的存在。东风十一钗的尊严,不再如这栋楼刚刚易名时那样。只是成为众多寻欢客的笑料,而是已经沉淀出了实质。若想体会东风楼中的节目,即便是不诚心的堆,也要堆出一份尊敬,还有足够的价码,才能入场。

东风楼交由紫苏打理后,这项入场规则更严格了。不少寻欢客为了一睹东风十一钗的容颜,只是为了看一眼就挥霍千金。

紫苏的苛刻做法,其实还是稍微影响了些楼里的生意,但她尚还拿不出九娘的心性手腕,又要护整栋楼的周全,便只能出此折中办法。

但必须承认,紫苏的这一做法,收效是比较成功的。东风楼的经营大体上还是在赚,虽然赚得少了些,可日常维持比以往安定了许多。

这样一来,东风十一钗的身价,似乎比以往又提升了一级,那么且不论十一钗原本的歌姬舞女身份,只论身价,谁能“娶”走其中之一呢?

阮洛没有因为心中好奇而开口问什么,但在接下来,从石乙回答莫叶的话语中,他倒也不难听出此问题的答案。

“你们会觉得奇怪也不怪,连我知道这事,都是吃了一惊。”石乙拉着左右二人,一边快步走一边笑着说道:“直到聘礼都在楼门口排了一字老长,十一姨的婚事才浮出水面,楼里的人全都吓着了。”

东风楼的门口,的确如石乙所言,一字排开了十几辆盛满聘礼的马车。

即便此地接近勾栏红坊,京都限马令也仍然可以生效,能把马车驾到内城,堵塞街道,车队的主人如果不是身兼一定势力,在衙门那边先打好商量,那便是给自己的家财来了一刀,花了大价钱买了些关系。

娶妻实属人生大事,京都府对于此事,也的确稍微能在律前留情。当然,能让衙门略微松手的主动力,还是那惹人羡的金银。

今天上午,在商界颇有些名声的中州绸缎商胡寻带着十几车聘礼风风火火来到东风楼,目色坚定的扬言要娶楼里排在十一位的歌姬为妻,可把楼里楼外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那时楼里的姑娘都还在休息,没人理会他,胡寻也被东风楼一群功夫强悍的门丁拦在楼外。

然而这事一直闹了一个多时辰,胡寻丝毫没有退意,楼里的姑娘也都没了睡意,陆续起身梳洗,耳畔还听着楼外传来要进楼的吵闹声,楼内的姑娘问了十一娘几句。竟真问出了端倪,大家又是被吓了一大跳。

眼见楼外的胡寻把官方文书都摆出来了,楼里的十一娘也点了头。大家才知道这事是真的,连忙张罗着姑娘出嫁。以前也不知道是谁想的鬼点子。楼里众多取乐节目里,居然还有拜堂这一项,嫁衣盖头都是现成的,就是旧了点,但也来不及再张罗了。

能嫁给胡寻,还愁以后没有锦绣衣装?

但等这些琐碎事都办妥了,胡寻也被放进楼里来了,十一的众位姐妹也都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姑娘出嫁前还要做一件事。

虽然东风楼的姑娘,名声方面始终有些不如良家女子,但此地是女人的主场,所以所有规矩还得按女人的心意来。

哪个姑娘不希望自己出嫁时风光又尊贵?如果就这样让胡寻把十一接走了,总让人容易心生一种错觉,仿佛十一是被胡寻用楼外的十几车聘礼换走了似的。

于是,在好不容易走进了东风楼之后,胡寻以为立即可以看见自己魂牵梦萦的娘子,没想到还有新娘子“闺房”的那道坎没过。

也不知道东风楼是续了哪个地方的规矩,在新娘子出阁之前。还要接受诸多来自其闺蜜的各种刁难。若在寻常人家,这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个钱的问题,但这东风楼里的女子。显然不是寻常人。

“闺房”门口又堵了将近一个时辰,亲身参与进“保护新娘、迎击新郎”战斗的莫叶、石乙、阮洛三人,全都被楼里姑娘的那些花招搅红了脸。

明明他们是己方“友军”,却已然待不下去了,悻悻然退了出来,去到二楼一雅间内,招呼了楼里几个跑腿的丫头,摆弄了一桌茶点,歇下脚不再理会楼下的拦亲战斗。

胡寻何许人也?中州绸缎界新起之秀。南昭地域凭的是州郡制,整个疆域分为三个州区。属中州的民生最稳定,也最富裕。而在中州商界。提起胡寻之名,可算是人人皆知。

而胡寻如今年纪才三十出头,平时保养得当,模样身板看起来一副青年才俊的派势,跟今年已至二十七岁的十一娘算是很匹配的一对。

胡寻这么年轻,就在中州创下令旁人不敢小觑的家业,其个人的智谋自然不低,但此时被东风楼一群打扮得无比娇艳的女子围堵在十一娘的“闺房”前,他来时信心十足而略为平静的脸庞,此时也已经红了一大片,眼神有些慌乱。

不过,只要胡寻是诚心来迎娶,楼里这群女子当然不是跟他玩真的。

能嫁入胡寻家,只要夫家真存有一份爱意,即便十一娘是去做小,下半辈子也不用愁了。楼里的姐妹虽然有些不舍她这么突然就嫁人了,但所有人的心其实都是一样的,希望其她姐妹都能寻得良人,这终究是作为女子今后的最佳归宿。

何况,今天是胡寻亲自带队来迎亲,都被戏弄到这个份上了,也还没有退意,显然他是真的爱极了十一。

在胡寻快要被各种难题困扰得想要拜地求饶时,东风楼里,十一的姐妹们终于松手,一并端正站成两排,郑重打开了十一的“闺房”大门,摆出了恭送的阵仗,算是在末了给了胡寻一道面子。

这会儿,楼上正在喝茶歇脚的三人也已经察觉到,楼下的闹腾声忽然安静下来。三个人立即起身离坐,下了楼来,正好看见胡寻亲自动身,自临时装点的那间闺房里,将新娘子打横抱了出来。

望着刚才还如狼似虎花招百出拦着自己的一众女子,此时摆开两路站在门旁,神情已然恭敬起来,胡寻感觉到一种“苦尽甘来”的味道,没想到一朝取妻,难度竟不亚于在一天时间里同时谈十几笔生意。

垂眸看了一眼以金色丝绣大红盖头挡住了容颜的新娘子,胡寻在心里感叹一声:这料子的质量,真是委屈红儿了,回家后找机会再办一场大礼吧!

不知不觉,他眼中已泛湿意。

其实盖着红盖头的十一何尝不是如此,喜悦、激动与感动渐渐自心中蔓延开来,也惹红了一双明眸。盖头未揭,她暂时还不得见夫君的脸庞,但那稳定的心跳声就在耳畔,她有些依恋的矮头往他胸口蹭了蹭。

胡寻心里很满足怀中娇人儿的这丝感情透露,抱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仿佛怕谁会再把她给抢回闺房去似的。

迈出了“闺房”门槛,横抱着新娘子的胡寻转过身来,朝一众女子微微躬身,然后郑重说道:“各位,胡某虽然不是出身世家望族,但近些年攒了些家业,在外人面前必须搁些面子,故娶十一入我胡家,却不能晋正妻位。对于此事,胡某认真考虑过,我是真心爱惜娘子,为了使她今后不受委屈,胡某的正妻位即便不为红儿任之,也会一直架空下去,即便她少了那道名,也仍是我胡寻的唯一大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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