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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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叶写字用左手的确比右手慢一些,所以当她以书房的门为桌面临摹叶诺诺的字迹时,用的时间更久,她在精神上也更为专注。但见屋外的阳光穿透门板格栏上蒙的油纸,再穿透字帖的纸张旁人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她左手临摹出来的字与原来叶诺诺的字迹重合得更精准。
临摹完两张字帖,莫叶左右手的练习也算是结束了。接着她就将这两张字帖置于一旁,取了小玉准备好的第三付笔,回到书桌旁重新铺开两张空白字帖,左右手同时开始进行抄写。
对于早前还混迹于书院时就已经熟读《少将志》的莫叶来说,这书虽然就摆在她的眼前,并翻开到要抄的位置,但她却只需要隔一会儿看一眼,确定自己没有漏抄即可。
一旁叶诺诺看着她左右手同时进行抄写的样子,心中已经充满了各种疑惑与惊讶。旁观了一小会儿,见莫叶就是以这种方式抄书,确也没出现什么错漏,她终于忍不住问道:“莫姐姐,你到底会多少种笔迹?”
“一种。”莫叶回答得很果断。
此时的小玉已经立于书桌的另一侧,负责不停将蘸好墨汁的笔递到莫叶手中,她听了这回答,随即也盯了莫叶书写好的字帖一眼,接着就有些不相信的说道:“莫姑娘这一次书写的字迹,比上一次更接近我家小姐的笔迹,这样的你可不像是只会一种笔迹的人啊。”
“自己的笔迹,就算十几年不动笔,也是不会改变多少的,这种笔迹便只会是一种。而从别处学来的别人的笔触习惯,如果不常常练习,是很容易即学即忘的。”莫叶顿了顿后又道:“相比较而言。我用左手模仿别人的笔迹可以学得更逼真一些。因为从小用右手练字,个人习惯的存在太重,但是左手虽然学得像,却始终没有右手快,除非我从小就是左撇子,那又会是右手比左手慢了。”
连着写了五张字帖后,莫叶稍稍停了一下笔,便对叶诺诺缓言道:“字迹是能表达人之个性的。其实以这样的速度,我并不能完全模仿出你的字迹,所以我刚才琢磨了一下你的笔锋。现在我所书写的字形,是以你的笔迹习惯为基础稍微稍作转变后的一种结果。换言之,此次我虽然是在帮你。但自此之后,你恐怕要反过来模仿这种笔迹。”
“啊?”慢慢明白过来她话中意思的叶诺诺吃了一惊,失声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不是在模仿我的字迹,而以后我反而要模仿你的字迹?”
莫叶立即摇头:“这也不是我的字迹。仍是我在仿你。”
“我都糊涂了。”站在桌边的小玉一时忘了递笔,捏着吃饱墨汁的笔的手悬于半空停住,看来她是真听混了,“你们现在到底算谁模仿谁?”
莫叶微笑着看了小玉一眼,没有说话。接下来,她从桌上捏起那两张刚刚写完的字帖。移到叶诺诺眼前,让她直视那墨迹还未全干的字,接着又说道:“如果你愿意把你的字工整的好好练一练。不必刻意为之,也自然会成为这个样子。你的字不是难看,就是写得太懒散,笔画微微扭着,偏旁部首常常是散开了一样。就像你散漫的心。”
叶诺诺接过莫叶递来的字帖刚看了几眼,就听莫叶对一旁的小玉叮嘱了一声:“小玉姑娘。请暂时把写好的字帖分开晾到一旁,否则墨迹互染,叶伯父会看得出来,这不是诺诺妹妹的书写速度。”
叶诺诺心念一动,笑着说道:“我以后也要有莫姐姐这样的书写速度。”
“这样的本领算不了什么,做不了什么实际的事。”莫叶微微一笑,“没想到如今我却拿这点没用的小伎俩给你作弊,更是不对。如果刚刚见过面的贵府前辈在天有灵,希望诸位不要怪罪我。”
叶诺诺知道她说的是小宗祠里那一排排化身成为静止的‘木牌’的叶家仙组,她只得低头吐了吐舌头。
她有轻浅的疑惑,不知道莫叶怎么忽然又提到这个,她却不明白莫叶此时心里的想法。从离开那间黑暗窄仄的小屋子后,莫叶的心就一直挂在那组只露出半截的四字小令上,思绪之中自然也就暂时甩脱不开那幅画中的叶家先组,言语间自然也就随口而至了。
在聚精汇神、以超乎常人书写的速度写完第十四张字帖,莫叶搁下笔,卷起衣袖擦了擦额头的细寒,忽又开口:“《少将志》书如其名,记录的全是英年早逝的武将。其内容在激昂时令人热血沸腾,冲阵时令人心弦紧绷,其实你在犯懒时拿来一读,也是大有良益的。军旅生活能锻炼人的体力与性格,虽然不是人人都需要去从军,但军魂矢志,许多地方也是普通人也可以借鉴的。”
叶诺诺诚然点头,忽然好奇问道:“那你可知,其中最年轻的将军是哪位呢?”
莫叶想了想后答道:“十四岁的向泯,是《少将志》记载中最早正式封将的一位。向泯在九岁时就随父亲住在军帐中,并且也是随其父亲一起阅读兵书,伴观操练。他的父亲猝然逝世于瞭台上,身为独长子,他在十四岁那年袭承父亲的武将爵位。”
“九岁就不在家住了,比我只大一岁而已。”叶诺诺感叹了一声,又追问道:“那向泯现在在做什么?”
“十九岁就战死了,可惜啊。”莫叶也慨叹了一声,“向泯没有后人,关于他的记录,也就只能在《少将志》中寻得只言片语了。”
书房里在这两人各自的一声轻叹后就变得极为安静,没有人再说话,只有笔尖在纸张上挥扫的“擦擦”声,以及小玉在一旁晾字帖时,纸与纸之间的轻微摩挲声。
叶诺诺依然站在莫叶身边,但她没有再直楞楞地睁大眼紧盯着莫叶手里的笔,目光已经移到摆在字帖前的那本打开的《少将志》上。
……
半个时辰的时间在这种极安静的环境里。应该是被枯燥的放大才对,但等莫叶最后搁笔时,叶诺诺精神恍惚了一下,却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
“好了。”
书房虚掩的大门开启了半尺门缝,莫叶斜睨了一眼院落间一棵小树投在地上的影子后,搁下了笔。
活动了一下有些僵酸的肩膀,她看着叶诺诺道:“最后给你留了三张字帖,我就帮你到这一步了。”
“噢…”叶诺诺也将目光从那本已经打开到最后一页的《少将志》上收了回来,望着莫叶,她有些不舍地问道:“莫姐姐。我们以后怎样可以再见呢?”
这倒真是个难题,更难的地方在于,叶诺诺很舍不得才相处了不到三天时间的莫叶。但莫叶对她的这种难舍难分的感觉却不太明显。
对于叶诺诺来说,莫叶是她的救命恩人,而且经过这两天的相处,她亦觉得自己能与莫叶相处得很好。这对于在女学常常受厌弃的叶诺诺来说,是精神与生活双需求上的一种极大安慰。
然而莫叶则一直在纠结于自己的身份。使她不能完全向叶诺诺投放自己的感情——尽管她也已渐渐发觉,自己很喜欢这个只比她小两岁的女孩子活泼散洒的心性。
在这两天里,与叶大小姐聊别的事还好,但如果是聊到有关自己身世背景的事,她就会倍感头疼。还好叶大小姐本身的家庭关系也很简单,所以导致她养成一种有些粗枝大叶的性格。否则她要是认真起这些问题来,只说她要问伍书的事,莫叶就有很多地方答不上来。
对于这样的彼此关系。莫叶是不奢望能与叶诺诺相交莫逆的。
甚至在伍书刚刚带莫叶来叶府时,她还会感觉无所适从,想要快点离开这里,直到她发现自己勉强还算招架得住这个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才慢慢适应。
“其实我也不知道……不然你去问叶伯父吧。我伍叔跟他是好朋友呢。”沉吟了一下,莫叶如此回答。微顿之后。她便告别道:“我必须走了,后会有期。”
说完这话,莫叶拾步就朝书房外走,叶诺诺赶忙紧跟其后,然而她刚跟到门口,莫叶忽然回转身来,以极快的速度在她鼻尖上蹭了一下,同时说道:“别送了,好好在家练字吧。”
叶诺诺微微一愣,下意识去摸自己的鼻尖,才发现莫叶不知在什么时候,藏了一滴墨汁在指尖,现在则已抹到了她的鼻头,最后又被她自己伸手一抹,这会儿鼻子上肯定已经是黑了一大片了。
在叶诺诺怔住时,莫叶已是洒然一笑,快步出了叶府,钻进了马车之中。等在马车旁的车夫早有些不耐,见客主终于出来,简略询问了一声,很快便挥鞭赶马启步。
虽然在京都内城行走,对马车的速度限制得很厉害,但当叶诺诺草草擦干净了鼻子,奔出叶府大门时,马车已经走得远了,变成叶府门口长街尽头一个模糊的方形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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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在上交的作文本里给你塞小纸条,如今我已记不清那内容,但在当时,您用改课红笔直接在作文本上给出的解答,直到如今仍能让我感觉到热度。
不知如今你迁升到哪所学校,愚学祈祝:天涯海角,愿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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