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孙辈们的表现
飞逸的儿子大名叫高之胤,小名叫多多,多多的胃口很好,黎曼姿的奶水根本不够多多吃,所以更多的时候都要吃牛奶加餐才能饱的。
黎曼姿也是郁闷的很,这是第二胎了,可奶水却比以前更少,孩子都不够吃。
更让黎曼姿郁闷的是,月子里天天补着,倒把她补了一身肉出来,黎曼姿看到自己的身材都哀嚎出声。
到了孩子满月,除了在国外的飞跃和石头他们,大家都回来了。
多多胃口好,也吃的壮壮的,小胳膊小腿都是肉,脸上也是肉嘟嘟的,非常的可爱。
飞跃和叶嘉还有小树石头都轮流视频看多多,他们没能回来,也只能从视频或者相片上看到多多了。
不过为了调养身体,飞逸让黎曼姿坐了两个月了的月子,可把黎曼姿给熬坏了。
多多两个月后,黎曼姿也开始工作了,因为没有多少奶水,黎曼姿早中晚喂多多一次,多多就由着高稼兴和夏晓带着,更多的是吃奶粉。
这回夏晓和高稼兴也没有出去玩了,反正国内几乎都走遍了,再加上两人又有了小孙子,现在天天都围着小孙子转了。
其它的几个孙子都在外面读书了,蓓蓓小树他们都上了大学,石头在读博,现在多多给了夏晓和高稼兴很多的欢乐。
飞灵的几个孩子阳阳亮亮和欣欣因为住的近,所以经常过来玩,比起奶奶家,他们更喜欢外婆家这里。
不过景灏和文纾菲的女儿景承媛便是喜欢几个哥哥姐姐,阳阳亮亮欣欣不过去,景承媛就经常过来找他们玩,偶尔也在高家这里待着。
文纾菲如今事业心强,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理女儿,不过景承媛要是成绩不好,肯定要被文纾菲教训一顿的,而且景承媛除了课业,文纾菲还给景承媛报了好几项兴趣爱好班。
书法画画,钢琴古筝,舞蹈音乐……
景承媛天天都被逼着学这个,学那个,一得到解脱就立马来找哥哥姐姐玩。
阳阳和亮亮欣欣虽然没有测过智商,但三兄妹的成绩都不错,而且他们学的很轻松,甚至还有时间各种玩。
不是去天娱国际转,就是跑剧组探班,拍电视,写小说剧本,几个娃现在还小,但却对此非常的感兴趣。
特别是阳阳,如今十四岁就开始写网络小说了,而且写悬疑推理类的小说,虽然水平还有所欠缺,第一本还稚嫩一些,但第二本也看出了进步来了,甚至版权都被看上了。
甚至阳阳都没有跟家人说,直到出版社找上了,想买第二本悬疑小说的版权,景耀和飞灵才知道。
未成年的孩子写小说,要监护人签字的,当时飞灵也没有多想,反正让孩子玩玩也好,她甚至都没有关注,也不觉得孩子能写出什么来。
却不成想阳阳写的还不错,做父母的自然是非常的骄傲的。
亮亮被哥哥刺激到了,天天想着怎么赚钱,这一想,自然就想到了游戏上来了。虽然也知道阳阳在写小说,但写不写得好是一回事,而且阳阳都能赚钱了,亮亮还没有。
不过亮亮最喜欢的就是打游戏,可以说阳阳亮亮和欣欣都喜欢打游戏,兄妹三人也经常在游戏里玩。
有一次被景承媛看到了,也非要玩,阳阳亮亮和欣欣,就让景承媛加入了,但可想而知,景承媛才十二岁,一玩游戏也有些沉迷,文纾菲知道后便不满了,还亲自找了飞灵谈,希望阳阳亮亮和欣欣别带坏景承媛,耽误景承媛的学习。
在文纾菲看来,阳阳亮亮和欣欣是聪明,但心思不放在正道上,而景耀和飞灵又不管,这样的孩子,继续放纵下去,能成什么气候。
因此,阳阳亮亮和欣欣不带景承媛玩游戏了,景承媛失落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在文纾菲的鞭策之下,投入了学习当中。
文纾菲是想把女儿培养成了名门淑女,以后能嫁的更好,自然不愿意女儿玩物丧志。
一八年,蓓蓓大学毕业从军了,司鹤轩也随之入伍。
而同年,小杉月大学毕业,参加了托福考试出国去了。
这一年,蔚琳的女儿方熙晴十八岁了,也在国外读书。
石头,高霈泽,十七岁了。
蓓蓓,高俪懿,十七岁。
儿女们完全不用操心,飞扬和厉敏都轻松的很,也更多的时间投在部队里。
小树,高嘉澍,十七岁,飞跃和叶嘉也是很忙,小树就经常跟着石头混。近朱则赤,则墨则黑,跟了石头在一起之后,小树获益良多,成线也突飞猛进,虽然比不得石头的成绩,但在学校也表现的非常的优秀,让人刮目相看了。
欢欢,高之瑶,十六岁。
乐乐,高之琪,十六岁。
两姐妹以运动员为主,音乐为辅,她们除了训练就是打比赛,但即使是这样,两姐妹也喜欢共同的研究音乐,做音乐,甚至在网上发表新作品。
黎曼姿骄傲的同时,又对两个女儿无语,因为有时候两个女儿的作品都没有经过她这里,就直接发布了。
也因此,黎曼姿也给了两个女儿请了助理,本来是想和两个女儿共用一个经纪人,但欢欢乐乐都拒绝了。
虽然两姐妹当了运动员几年了,这几年来,大大小小的比赛都获得不少奖项,但音乐上来说,她们还是新人。
而且她们现在并不想暴露与妈妈的关系,毕竟妈妈的名气太大了,而她们还算是音乐圈里的新人,暂时不想借光。
欢欢乐乐主要也是在运动员上,音乐如今也只是她们减压和调剂生活的一种方式,所以两姐妹在音乐的态度上非常的随性,做出来的作品也非常适合年轻人,也非常由一些年轻人喜爱。
健健,高渝瑞,十五岁。
康康,高渝琛,十五岁。
他们倒没有像前面几个哥哥姐姐那样的天才跳级,但在学校也表现的非常的优秀,不过老师对两个双胞胎倒是两个极端。
对健健最为的头疼,对康康最为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