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血蹄
红绫舞脸色一沉,二话不说的直接发动了冲锋,整个人化为一道火红色的光晕冲向了凌雪。
凌雪没有躲闪,只是微微扬起了盾牌,嘴角勾起漾出一抹迷人笑意。
“啪!”
准确命中,凌雪陷入了短暂的眩晕之中!
红绫舞的pk水平显然相当的老道,一击命中之后并不正面攻击,而是催动战马绕着凌雪,边砍边走位,这样凌雪在甫一醒来的瞬间也不可能捉摸到对手的位置。
“哼,你这是找死!”
红绫舞长剑一送,在凌雪的肩膀上爆开了剑芒!
“5042!”
不得不说,红绫舞的攻击还是挺高的,换成了一般的战士系玩家,根本就破不了凌雪的防御,那亚特兰蒂斯套装的高防御可不是假的!
三秒钟刚到,红绫舞便已经急急的擎剑挥出了冰封斩!
可是凌雪的动作更快,两柄长剑交击之下,雪花飘舞!
“够了哦~”
凌雪笑了笑,将盾牌往前一横,盾牌之上泛起了一丝丝金色的光芒,赫然是那圣盾技能,冰茶也有的防御系技能!
“嚓!”
红绫舞的长剑在圣盾之上弹开,竟未能冰封住凌雪,但是凌雪的一剑已经势大力沉的压在了红绫舞的肩甲之上!
“铿!”
“17903!”
一拼之下优劣立判,红绫舞整个人冻结在了那里,眼中满是不甘于愤怒。
凌雪并未剑扫,身影一闪已经贴了上去,雪白的五指一张覆在了红绫舞的胸甲之上,一声轻喝,火红色的烈焰破空而出,直接穿过了红绫舞的胸口,在其后方爆发开来!
毫无疑问,一击凤舞九天已经足以秒杀红绫舞了!
“刷!”
一道白光飞回了城,红绫舞爆出了一个小圆盾,似乎是鬼器的样子,这女人的装备还不错,至少已经算是上乘了,甚至比血饮天下的装备还要强上一些。
凌雪看都不看一眼就走了回来,那小圆盾被战魂傲天收了回去。
这样的话,雪月和魂归战袍已经打了10场了,很悲剧的,魂归战袍一场也没能赢,以全负而告终!
我催马上前,道:“战魂傲天,今天到此为止了。我们不想在这里浪费太多时间,大家都挺忙的,散了吧!”
“操!”战魂傲天脸色铁青,道:“你到底什么意思,在那么多人面前出我们魂归战袍的丑?这就是你的真正意图吗?”
我微微一笑:“你要是愿意那么想,那我也没办法,我只是想告诉你,白云城从来不存在什么霸主,但是魂归战袍要是很想当白云城一家独大的霸主,那么雪月非常乐意陪你们玩这个同城争霸的游戏!”
看着战魂傲天的脸色更加难看,我又说道:“魂归战袍现在最需要的打经验来升行会等级,这样才能拥有更多的权限,不过你得管束好自己的兄弟,别他妈的走到什么地方都包场清人练级,你们一意孤行的话,那么大家都别练了,杀吧,一起回零级算了。”
战魂傲天咬了咬牙,道:“哼!我,知道了,多谢雪月盟主的好意,我会跟我的兄弟说的,从今以后,魂归战袍绝不会招惹雪月,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好!记住你今天说的话,要是违背这个诺言的话,哼,雪月会追杀到底,血饮盟就算前车之鉴!”
“知道!”
战魂傲天恨恨看了我一眼,冷冷一哼道:“兄弟们,我们走,去练级!”
于是,一群魂归战袍的人出去练级了,而雪月的一群人则发出了哄然大笑,这一次,雪月算是彻底挫败了魂归战袍的锐气了,昨天预选赛里的失败阴霾也被一扫而光,魂归战袍不过如此,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可想而知,这场十败之战,已经足以将魂归战袍钉在了白云城的耻辱柱上了,他们再也没有脸像以前那样耀武扬威了。
(web用户请登陆。16.下载txt格式小说,手机用户登陆à..)我目光一扫,在人群中发现了林傲和王俊杰正在说着什么,这两个人居然又走到了一起,傲世联盟没有直接加入魂归战袍让我有些意外,不知道林傲到底有什么打算。不过,随便他如何了,雪月目前最佳的策略就是不变应万变。
剑火龙魂哈哈笑道:“终于出了这口鸟气!妈的,魂归战袍这些王八蛋,在战场里把我们杀得太惨了,他们也有今天啊!”
我笑了笑:“龙魂继续组织大家练级去吧,再过6天,我亲自带队参加战场预选赛,这一次雪月要夺得出战权,哼!让那些韩国玩家知道中国顶尖力量并不是魂归战袍那么脆弱!”
“好!我这就去!”
龙魂显然心情不错,带着鬼炙和刑天等人就走了。
而我则传回了驻地,目前是红名,在白云城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凌雪和凌月等四个mm一样回到了驻地的大厅,凑齐之后,商量了一下,她们四个一起组队去练级了,而我则独自前往月色小村,该开始做黑石战役的任务了,帮助半精灵干掉那些兽人部落,这个任务应该不算难。
也不知道那边能不能买到药水,总之买满了一包裹的高级药水,修理完装备,然后骑着烈焰战马出了驻地大门扬长而去。
原野之中飘着花草芳香,随处可见练级的玩家。
心里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其实魂归战袍这次已经尽力了,只不过是那些韩国玩家实在太猛,特别是那个圆月舞曲,如果没有他兴许魂归战袍已经赢了,不过正是因为圆月舞曲的存在,让众多玩家玩家有了精神领袖,只要其振臂一呼,其余人均会竭力战斗,而且,除了圆月舞曲之外,韩国玩家里还有不少精英高手,都几乎能够达到七星灯的层次了。
下一次,雪月遭遇这群韩国人,结果又会如何呢?
我嘘了口气,一定要赢下来,这是可以确定的,人家清风城的第一次战场就非常的顺利,一粒尘埃挥军横扫了印度主城,最后结束还剩下了近30个玩家,以绝对的优势取胜,恐怕,一粒尘埃这个家伙在清风城的声威很快就能超越很萌很好推了。
脑海中浮现出韩国玩家最后一脚踢飞中国战旗的一幕,我便冷静不起来了,刚才之所以那般**魂归战袍,更大的原因就在这里!魂归战袍这些人让中国战旗受到如此屈辱,哼,就算杀他们十次也不为过!
第一次战场,白云城输了,按照那个可笑的约定,凌雪和凌月在近期也不能回国了,实在搞不明白凌天怎么想,同时,我也不敢去想,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就很荒唐,难道要凌天双手把两个女儿一起奉上,然后笑呵呵的说:“小子,你艳福不浅啊?”
那是扯淡,凌天是父亲,他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
心里想着事情,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月色小村,几个哨兵正在古树的枝杈上眺望远方,吉安娜公主则手按着一柄细剑,皱着细眉,望向黑石山兽人部落的方向。
我走上前,道:“吉安娜,我来了。”
公主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道:“太好了!我们正遇到一个困难呢!”
“什么困难?”
吉安娜道:“我们探查到,血之咆哮已经决定发动对半精灵一族的屠杀,他已经派出了一只精锐的兽人斥候队伍,由牛头人血蹄带领的队伍,你知道的,半精灵一族之中没有优秀的杀手,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去杀死血蹄,扰乱它们的视线,为正面战场争取到优势!”
“当然,没问题!”
“叮~!”
系统提示:你接受了分支任务【杀死血蹄】!(当前任务难度:1400)
任务内容:前往半山区域,找到兽人的斥候队伍,杀死队伍的领袖,牛头人血蹄,将血蹄的头颅带回给吉安娜。
……
很简单的斩首任务,只不过没有提示会有奖励,看来是要留到最后一起结算了,也好,反正我是要杀怪练级的,那么干脆去血洗了兽人的斥候队伍算了!
呵呵一笑,召唤出灵儿,翻身上马,按照地图上的地点指示赶向了半山的区域。
所谓半山,其实是半边山的意思,一边的山体因为暴雨而断裂开来,经历千万年之后,泥土被冲洗掉,只还剩下黑色石头构成的半边山体。
而兽人的斥候队伍,就在山体下方凹进去的地方宿营!
这时候,我对那个兽人族长血之咆哮油然而生一股智商上的优越感,这厮派什么不好,非要派一群牛头人来搞侦查?
牛头人身形高大,甚至比我在战马背上的高度还要突出一些,尖尖的双角,铜铃大小的血红眼睛,手持战斧,走起路来“轰隆隆”的作响,除非是侦查聋人部落,否则十有**侦查任务是要失败的!
牛头人队长血蹄,是一头拥有黑色皮毛的牛,拎着一把黑漆漆的长斧,腰挂战鼓,对着一群属下呵斥道:“该死的,你们这群懒虫,春天燕麦脆嫩的秸秆味道你们都不想尝了吗?血之咆哮大人说了,如果能够击败那群卑贱的半精灵,他会赏赐给我们每个人三个女性半精灵奴仆!”
顿时,其中的一个牛头人亢奋无比:“队长!真的是三个女性半精灵奴仆?”
我暗暗纳闷,牛头人身型那么大,要了半精灵女性也没有用啊,尺寸根本就不合的。
谁知那牛头人满眼的小星星,又说:“这样的话,命令半精灵种植燕麦,我们就可以吃上新鲜的燕麦秸秆了!我要让黑石山上长满秸秆……”
靠!我差点没晕过去,这群牛头人的要求还真不是一般的简单。
小牛陶醉了:“春天的燕麦田,一片片被风吹拂荡漾出碧绿的麦浪,我要在那浪头上游泳,沉下去,再浮上来,再沉下去……”
我缓缓靠上去,不动声色,灵儿亦随着我,慢步向前。
查看了一下,这个牛头人斥候队伍一共近百个人,其中血蹄是195级的天阶boss,其余的则是185级的精英怪物,均是不足为虑。
于是,我直接冲出了丛林,铁骑临风,长剑灿雪的往那里一杵:吾乃常山赵子龙,谁敢与我决一死战?
……
牛头人的阵营里一片混乱,血蹄二话不说,拎着斧头就冲了过来,一边大吼着:“勇敢的牛头人战士们,来吧!让我们把这个狂妄无知的人类冒险者撕成碎片!”
嘿嘿,怪物一拥而上了,至于这个195级的天阶boss,我则压根没有放在眼里,它能破开我的防御就不错了,别提对我造成什么太大的威胁了。
于是,长剑一挥,直接旋风斩扫出!
“轰!”
一群牛头人虚有其表,前方三个更是被干掉了数万的气血。
灵儿借着我的掩护,高举幻灵剑,念动着晦涩的咒语,下一刻,无数陨石从天而降,这陨石风暴的威力与灵儿的属性有关,装备了一身仙器的灵儿自然攻击犀利无比,那陨石一样砸得牛头人焦头烂额!
“该死的小子,我要撕碎你!”
血蹄冲上前,一斧头落下,赫然是烈焰斩!
“3802!”
肩膀上微微一痛,中了一斧头。
反手还给它一剑,直接削掉了血蹄28034点气血,12的吸血效果直接把刚才损失的气血给吸回来大半了,这样看来,我连喝药水的功夫都可以省了!
属性凌驾于怪物之上,杀起来就是比较爽啊!
幻灵战士释放完几轮陨石风暴之后,一群小怪全部倒地,只还剩下了一个血蹄,而血蹄的气血也不过500w,被我刷刷的砍掉了许多,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久已经快要空血了!
“噗嗤!”
体内一寒,6倍伤害效果出现,被神谕套装叠加了一下直接成了12倍伤害了!
“450168!”
悍然一剑干掉了近50万点的气血,血蹄哪儿还能承受得住,一声惨哼便追随小弟们的脚步去重生大殿报道去了。
“哗啦!”
一堆金币和装备爆出,捡起来一看,并无惊喜,金币略过,装备则是一个150级的天器铠甲护手,属性很一般,估计摆摊卖的话价格不会超过200rmb,不过我还是没有扔掉,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回头带着凌雪摆摊去!
另外的几个装备,则是暗金器和白银器,这就更加不提了。
走上前,一剑切下了血蹄的脑袋,提起上马,飞速奔回月色小村,这是我在这里完成的第一个任务,也不知道会赏我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