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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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宴上,青洲喝过酒,当即告辞离去,也不管他人异样的目光,和对他的种种猜测。
回到密室,青洲再次陷入修炼中,青汉堂在县中一家独大,李青汉又是先天高手,别说在石桥县了,就是在整个州府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因此不愁有外敌。
接下来的几年内,青洲再次陷入修炼中,不停的重复“炼制药散、服用药散、修炼功法”的循环中。
李青汉赐予的灵药,被青洲消耗一空,最后得到了七八份药散,第一年他服用两份药散,突破到炼气五层。
接下来的三年内,他接连服用三份药散,却勉强升到炼气六层,感到药散对他的作用已经很小了。
根据羽灵子分析,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他自身对药散产生了抗药性;第二,境界越高,对药散的品质要求就越高,不满百年的灵药炼制的药散,对炼气后期的作用已经很小了。
剩下三份药散,青洲也不打算服用了,留着以后交易用,但是接下来的修炼进度,慢的让人几乎忍受不了。
太清册本来就不以修炼速度见长,加上青洲的灵根品质很低,没有药散的帮助,修炼的速度自然就降下来了。
有时候青洲也想取出那对百年人参,用来炼制药散,增进修为,却被羽灵子劝住。
“这百年人参在修炼界中都极为罕见,用来炼制药散有一般的几率浪费,但是你拿到修仙界中交易,能换到大量灵石,你往后闯荡修仙界,没有灵石可不行。
就算你不想要灵石,留着以后炼制丹药,也能发挥出更大的功用。”
在羽灵子的传说下,青洲打消了念头,开始专注修炼。
境界上没有进展,于是青洲把时间花在修炼法术和御使法器上。
羽灵子是老牌修士,大门派出身,又作为散修在修仙界闯荡多年,学会的各种法术层不出穷,教导青洲绰绰有余。
在他的指导下,青洲又学会了“云步”“冰刀术”“五雷掌”等法术,还有一些修仙界闯荡的诀窍。
一眨眼五年春秋过去,青汉堂的继承人李名,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活泼乱跳的幼童,李青汉功力深厚,不见白发皱纹,但是目光中也多了几分沧桑。
这天是青洲出关的日子,义父子几年不见,虽然同在一院,却感到阔别已久的陌生。
“义父。”青洲容颜未改,还是少年摸样,时间的流逝对修士来说格外缓慢。
“孩子,你终于要走了。”李青汉叹了口气,看着远处追逐蝴蝶的爱子,知道青洲是来辞行的。
青洲本不想离开,但是凡间的资源匮乏,根本没法支撑他修炼,若是长留此地,恐怕炼气七层就是极限了。
修仙界则不同,那里灵气浓厚,各类天材地宝层不出穷,又有无数门派林立,只有在那里,修士才能获得极大的发展。
“自从你展露出仙师的身份,我就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池塘是困不住蛟龙的。”李青汉对李名招招手,胖乎乎的孩童立刻欢天喜地的蹦跑过来。
李名被李青抱在臂弯,咬着指头歪头看青洲,青洲闭关五年,旁人很少提起,所以他根本不认识这位大哥哥。
“来,李名,你记住了,这是你大哥青洲,他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青洲,来,抱抱他。”
青洲接过李名,李名也不怕生,乐呵呵的伸出胖手,想要抚摸青洲的下巴。
李名一阵扭动,露出脖子上的红绳,红绳下拴着一枚玉佩,内部封着一根殷红如血的细针。
这枚飞针是青洲使用的第一件法器,意义重大,现在交给李名,正式宣告了他对李青汉后代的庇佑,以后李家后人只要拿着这块玉佩找到他,一定满足其要求。
“好弟弟,你要好好吃饭,快快长大,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孝敬父母。”
青洲轻轻对李名说着,孩子不懂事,听得不断傻笑。
离别的时间怎么也走不完,许久,青州放下孩子,跪在地上向着李青汉重重磕了三个头。
“这三拜,是为了义父对我的养育之恩,青洲不孝,就此离去了。”
在一个无人知晓的秋天,青洲离开石桥县,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他,青汉堂少了一个傻子少爷。
外界对此事猜测颇多,可信度最高的,就是李青汉心狠手辣,为了推亲生儿子上位,暗中处决了青洲,此举虽然残忍,却无可厚非,毕竟有亲子了,不可能把基业交给一个傻子,还不是亲生的。
自那以后,石桥县再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有了先天高手坐镇的青汉堂稳如泰山,虽然偶有外敌觊觎,却被李青汉一一化解。
县太爷一代代的换,但是青汉堂仍旧屹立不倒,在石桥县中长存下去。
青洲离开石桥县,往京城方向前进,据李青汉说,国师大人是修士身份,全国的修仙资源都汇聚到京城附近,那里应该能找到其他修士的消息。
当今皇上宠信国师,一切要求予取予求,但是治理国家的能力却不怎么样,官员只知道搜刮百姓,弄得四处盗匪,处处狼烟。
青洲这一路行来,终于见识到人间悲惨,石桥镇有青汉堂坐镇,是太平之地,但是外面的百姓就没这么幸运了。
官员贪婪,一味的欺压良善,军队腐化,只懂得杀良冒功;百姓偷生苟活,却仍旧换不来一日两餐的温饱,盗匪来了又抢又杀,官兵来了屠村烧房,官府除了收税外,一律不管百姓死活。
这一路上,州县之内,白骨遍野,野狗横行,到处都是废弃的村庄,没有人烟,凋敝之极。
荒野之地,更是盗匪横行,四处抢劫客商,杀人弃尸于野。
青洲独身一人行走,不像独行的客商,也不想游学的士子,至于不佩戴武器,更是和武林人物没有半点相关。
知道自己的表现奇怪,青洲也知道不妥,因此找了一家押运货物到京城的商队,付出十两银子的代价,让他们捎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