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章 洪荒先民

曹妮拥有曹王血脉。

一想到这个,郑先便开始后悔将曹妮留在空间宝珠之中,这实在是他的一个巨大的失误。

曹妮一双眼睛透出冰冷的光芒来,一开口却并非是曹妮的声音而是一个陌生的男音,这声音充满威严,犹如一个皇帝在开口一般。

“无名之辈,也敢染指本王的宫殿,甚至欺辱本王的女人,本王绝难饶你。”这声音有一种直刺人心的古怪魔力,这一句话叫郑先遍体生寒,郑先听到过比这恶毒一百倍的话语,却没有一句比得上这句在郑先看来平淡无奇的言语。

“曹妮,你怎么了?你在开玩笑么?”站在曹妮旁边的陆丰显然一愣,他可从未听到曹妮口中吐出这样的男人般的言语来,并且曹妮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叫陆丰感到陌生无比,甚至感到一阵阵的冰寒。

曹妮的一双瞳子微微发红,缓缓扭头,随后一只手犹如一条毒蛇般插入陆丰的胸膛,扑哧的一声,整只手都陷入陆丰的胸口。

陆丰呆了呆,眼中满是茫然,甚至都没有痛楚的表情。

曹妮的手在陆丰的胸口中转动了一下,似乎抓住了什么,猛地伸手一扯,直接拽出陆丰活蹦乱跳的心脏来。

陆丰当即口喷鲜血,噔噔后退几步,一脸不敢置信的望着曹妮,震惊无比的道:“你做什么?曹妮。你做什么?”

直到曹妮将陆丰的心脏放在唇边,张开小口撕咬下来一块的时候,陆丰依旧不相信曹妮会对他出手。

这一口犹如咬在郑先的心脏上一样,郑先浑身上下的肌肉猛地一缩,随后就是一弹,噌的从地上窜起来,身躯再沉重,也比不上此时郑先的满心震惊。

陆丰咚的一声跪倒在地,鲜血顺着胸口哗啦啦的流淌,简直就像是一个小溪。

陆丰的脑袋重重的撞在地上,一双眼睛纵使已经发白,依旧不相信自己会死在曹妮手中。

曹妮第一天进入猎神办公室的时候开始,陆丰就对她相当的照顾,在知道曹妮想要找郑先之后,对郑先很有好感的陆丰就更加照顾曹妮,为了曹妮他甚至和几个刺头拼命,他是真真正正的将曹妮当成是自己的妹子来保护,实在不敢相信,有朝一日,曹妮会挖出他的心脏,一口口的吃下去。

曹妮似乎几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一样,一口口的将陆丰热乎乎的心脏撕碎吃掉,鲜血蹭了曹妮一脸,那热腾腾的蒸汽,在这冰冷的深海海底显得格外刺目。

曹妮吃掉了陆丰的心脏,似乎依旧有些意犹未尽,一双眼睛朝着周娇娇还有周兰望去,眼神不住的在她们两个胸口处打转。

周娇娇连忙将一脸震惊的周兰拉在身旁,周娇娇眼睛之中的诧异不比郑先少多少。

在空间宝珠之中,就只有陆丰、曹妮、还有周兰外加蚌娘他们几个,郑先在外面打打杀杀,他们在空间宝珠中却一直闲着无聊,所以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蚌娘性格温顺,最好相处,曹妮初时胆怯得像是一只小鹿,彼此熟悉之后,却最是欢快,落落大方,虽然周娇娇知道这个丫头是奔着郑先来的,却依旧承认自己对这个乡下姑娘生不出多少讨厌的情绪来。

陆丰少了一条胳膊,一直郁郁寡欢,周娇娇等人没少想办法帮他振作起来。

周兰和周娇娇本身就是亲戚。

所以他们这帮人凑合在一起,基本上生不出半点矛盾来,虽然周娇娇对于曹妮多少有些戒心,但她却也只是有那么一点点戒心而已,因为周娇娇从不觉得曹妮能够比得上她,曹妮这样的山中小丫头,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智慧,等等也确实全都不是周娇娇的对手,况且曹妮真的不是那种叫人讨厌的家伙。

所以他们相处得相当融洽,但是转眼间,事情就发生了这样的天翻地覆般的逆转,这叫周娇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一切。

曹妮擦了擦脸,非但没有将脸上的血擦干净,反倒噌的满脸都是鲜血,配合着曹妮这张青春未满的面容,有着一种格外难言的美感。

曹妮朝着周兰便走起了过去。

郑先伸手堵住脑门上不断外泄的生机之力还有化水虚丹,吃力的迈开脚步,趁着修为尚未完全消失之前,他得想办法搞清楚这一切才成。

即便到了现在,郑先依旧不信蚌娘会出卖他,但不管蚌娘是不是真的出卖了他,郑先也不能看着周娇娇死在眼前。

郑先将周娇娇还有周兰护在身后,独自面对一脸鲜血的曹妮。

郑先甚至嗅到了曹妮脸上的鲜血的腥味,这味道真实得叫郑先眼角微微抽动。

郑先目光越过曹妮看向躺在地上心脏被挖空的陆丰,此时的陆丰身躯已经完全僵硬,一道神魂从陆丰的身躯之中缓缓溢出,这神魂依旧是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随后神魂蒸腾着氤氲着消散在蚌壳顶端。

陆丰真的死了。做了个屈死鬼,至死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郑先有些无神的眼睛猛地回到曹妮身上。

“郑先,到底怎么回事?”周兰在郑先身后有些慌张的问道。

郑先眉头紧皱,到底怎么回事,这也是他心中相问的,可惜,周兰可以问他,他去问他,他却又去问谁?

郑先开口,问出了和周兰同样的话语:“蚌娘,到底怎么回事?”

蚌娘露出一张笑脸来,身旁的曹王忽然也朝着郑先迈步走去,巨大的压迫力直接压迫得郑先双膝都开始发软……

一边是曹妮,一边是曹王,两股力量将郑先夹在中央,使得郑先无处可逃。

……

富士山,享乐天宫。

一个身材丰腴的少妇用胭脂装扮着自己的面容,在她背后有九条尾巴慵懒的微微晃动着,八长一短,那条短小的尾巴尤其叫人怜爱。

少妇的面容精致却又大气,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给人完全不同的风情,从正面看上去,这面容雍容端庄,犹如古代的皇后一样,神圣不可侵犯。

从侧面看上去,却又在雍容上多了一丝妩媚,犹如九天之上倒弹琵琶的仙女一样。

若是角度微微转换一点,则又多了一些小家碧玉才有的惹人怜爱的风情。

再换个角度的话,又有了一种山野间的小丫头才有灵动。

这少妇就像是站在几十面上百面镜子前面,一举一动倒影在镜子之中,每面镜子里面的她都不相同。

天底下的男人喜好有千千万,而这个少妇就有千千万的面貌,哪怕只是看一眼,都会叫人心酥心醉,宁愿立时就死在这个少妇的裙裾之下。

这少妇没有动用任何媚术,但却比天底下最厉害最了得的媚术还要强大。

若是仔细端详的话,这少妇简直就像是一张白纸,上面什么都没有,甚至连面孔五官都没有,或者说这少妇是一面镜子,你的内心之中最喜爱的是什么样的人,这面镜子上就显现出那个模样。

这就是传说之中的无色相了,灵狐媚术的极致,以自身色相取悦对方不过是最浅薄的手段,毕竟天下人喜爱种种各个不同,这种无色相则是你喜欢什么她就是什么,投射出来的是你内心之中的影像,所以,无往不利。

九尾灵狐将妆容装扮完毕,对镜观瞧,轻轻挑起一根长发送到白晶晶的耳际之后,露出一张自恋无比的笑脸来。

随后,九尾灵狐站起身来,她身上的是鲜花花瓣装扮成了衣裳,一套衣衫上用了不下上万朵各种花卉。

这已经不能用华丽来形容,若是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是这件衣裳有了仙气,举手投足之间花香四溢,这样的衣服一般人哪里驾驭得了?

要知道花是世间最美,一个女人就算要用世间最美的东西装扮自己,也只会用小巧的一丁点,一朵花,或者一块宝石,等等,来起到画龙点睛的地作用,哪有将自己直接丢进世间最美丽的东西之中埋起来的?真要是那样的话,只能衬托出本人的丑陋来。

但是九尾灵狐不同,哪怕她身处花瓣之中,那些花朵依旧只是绿叶,完全无法抢夺她的风采一丝一毫,若是世间真的有最美的话,那么这最美的绝对不是姹紫嫣红的花朵,而是这只千娇百媚的九尾灵狐。

九尾灵狐修炼了五千年,才达到了狐族顶点,拥有了九条尾巴,那个时候人族才刚刚开始學会修仙,而九尾灵狐就是整个灵狐世界之中的最后一只。

灵狐一族在洪荒时代也曾有过自己的光辉,但随着人族兴盛,洪荒时代的族群尽皆逐步灭亡。

新出现的人族修仙者们身躯和洪荒先民根本没把办法比较,但人族拥有一个洪荒先民们尽皆追赶不上的天赋。

那就是人族修行的速度远比洪荒时代的先民们更快很多。

洪荒的族群因为都是兽类、鱼类、鸟类,在当时修行出妖丹来至少需要数千年光阴,但是人族修士在那个时期,只需要三五百年,甚至百十年就能够修出人道大丹,仗着这种逆天一般的修行速度,人族从最初被四处追赶,四处逃窜的状态迅速成长,四五百年之后,人族修仙者几乎将整个洪荒先民们斩杀个干净。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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