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袜子
小女孩子不值钱,五两银子就买断了她们的一生,甚至有可能是她们的后代子孙,如果她们一直是奴婢这个身份的话。
不过若真是心疼女儿的人家,根本也就不会卖掉她们了,对她们的父母来说,比起一出生就溺死,能咬紧牙关养上她们这几年,已经是全了父母女一场的义务了,好歹让她们活了这一命,至于卖掉女儿的银钱,那不是她们本应该还他们这一场生育养育之恩的吗?
小孩子力气不足,虽然这些孩子在家里也是做惯了事情的,但是招弟本来就是因为不忍才买下她们回来,又怎么可能拿她们不当人可劲的使唤呢?自然是找那些不需要太多力气,轻松些的活计给她们做。
说起来,这些活还是很多的。
养殖场规模大了之后,春叶跟王婶儿那里都需要添人,喂兔子,捡鸡蛋,漫山遍野的跑着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搭配着就把事情做了也是不错的。
除了这些,做松花蛋那里也是要人的,把需要的灰泥和好之后,让大些的孩子一个个裹上放进缸里,都是她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招弟这里,倒是在跟来弟商量事情。
现在的衣服,最多的是麻布,其次是粗棉布,然后是精纺的细棉布,至于丝、绸、纱、锦、缎这些,都是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了。
招弟当初教来弟钩针织毛衣的时候,用的就是麻线,这麻线却是涩针的,那时候招弟想的比较简单,现在的人搓麻全是一把好手,搓毛线自然也不会差。
这线是搓出来了,来弟来找招弟问成品的时候,招弟自己都不会织毛衣,但是,她却会一些小东西,大学的时候同学们流行织的围巾就不说了,小时候跟着奶奶,那时候的家庭妇女,谁家添了小孩都会送一套自己打的小衣服。
这些小衣服都是衣服裤子还要加上一双毛线织的鞋子才算一套,所以招弟的奶奶打麻将之余就是打这些东西预备着,招弟就被抓了童工,打小孩的鞋子。
说是鞋子,其实也跟袜子差不多,也多亏这些,才让招弟学会了分针收针,招弟也是教了这个之后,才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情。
这里的袜子,都是布做的,招弟一来是习惯了,二来一直是想着自己也不会织袜子,也只能将就着穿这些没有弹性的袜子,除了冬天稍微难过一点,也不算太难熬。
这时候却突然想到了,虽然没有尼龙弹性不够大,但是完全可以仿造纯棉袜的织法,弄出底子来了,袜口用罗纹针法织了,然后再象布袜子一样的系带子嘛!
不会织袜子有什么关系呢?她会这个小鞋子啊,想必这些会给来弟无限的创意的。
招弟的想法是对的,来弟的确给了她惊喜。
用毛线织出来的袜子厚就不用说了,穿在脚上,那感觉也不是太好,实在是线不论搓怎么细,比较起来还是粗了。
来弟细细的让招弟描述了她“想象”中的感觉要求,不但在线上动主意,在织法上也做了改变。
要想做出象丝线一样细的效果,单靠羊毛是没办法做到这样的效果了,来弟无师自通了混纺的方法,袜子也不靠手织了,再细的签字也是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早在招弟教她织袜子之前,她自家练习平针织法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东西太费工了,织一圈的时间,用在织布上,可以织出不短的一截了,然后她去找了带弟,带弟在做东西上,也是很有天赋的。
姐俩都是敢想敢动手的人,折腾来折腾去,照着来弟打出的那一块成品的效果,还真折腾出了一个东西。
确切的来说只能算一个半成品,比起招弟那时候的编织机来自然是不行的,但是比起手织速度又要快上不少了。
只是当时是兴趣来了一门心思扎进去研究,真做出来了才发现这东西用处还真是不大,这东西织出来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若是要弄一件成品出来,倒是手织的好做花样,不然的话,拿织布机来弄不是更快么?
直到招弟这袜子一出,才发现这东西的用处,袜子可不是全都一样的么,只需要稍微改改,做成圆筒状的就好。
当初这机子才出来的时候,因为它的鸡肋属性,来弟也不好意思拿到招弟面前,所以,等到来弟再次拿出经过无数遍试验终于成功的新版袜子来的时候,招弟才惊讶的发现,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来弟她们居然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来弟不知道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对她来说,这只是一个小东西而已,在她的心里,大概还是要跟展师傅研究出新的锦缎才叫有意义。
但是,招弟知道啊。
象袜子这样的小商品,看着不起眼,却是谁都离不了的生活用品,看着利润不大,实际上却养活了不少人,招弟初时没有打这个的主意,也是因为现在只能手织,这个成本就高了,生产上不去,靠一双双的织要织到什么时候呢?
不然,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她怎么也早就想起来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招弟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变得足够财迷了,任何事情要做之前,都会下意识的算算投入与收益,怪不得说环境影响人呢,实在是当人的思维形成了定势之后,不管想什么都会有这个痕迹了。
可是来弟她们却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虽然不能达到自动化生产,却可以半自动化了,不需要每个人都学会织袜子,只需要会换针换线就行,这样子的话,她买回来的那些小丫头就可以做这个事情了。
招弟马上给来弟说了些线的混法,对穿习惯了布袜子的人来说,其实还不怎么习惯袜子紧紧勒着脚的感受,招弟想着的就是,先做冬天的袜子,保暖性好,等大家都习惯了穿这合脚又暖和的袜子之后,其他季节自然也不会再考虑松垮垮的布袜子了。
这时候倒发现买这么多女孩子的好处了,不是想搞垄断,而是现在不得不垄断,这时候的人,只要自己会了,在存在竞争情况的时候,最先想到的都是价格战。
在这种小地方,这样的竞争也不过是利润低些,但是如果换了大城市,豪强遍地,有一个祖传秘方,会一种独特技法,说不定却会成为催命的祸害了。
即使是现在的皇帝圣明,但是政令到了地方,总是会打一些折扣的,皇帝再好,也不能保证底下个个都是好官不是?
出头的椽子总是会先烂的。
来弟对招弟说的那个兔羊毛很感兴趣,不过,招弟也只知道一个名字,穿她会穿,至于怎么混的,什么比例她知道个鬼。
好在来弟从来都没想过招弟会清楚这些她“想”的东西,只是觉得大姐聪明,“想”的都比她们多,而且比她们靠谱,得了个想法,自己去完善不就好了么。
不过想想也对,她最近天天跟各种材料打交道,这兔毛虽然顺滑,可是因为短,特别容易脱掉,都不在她们考虑的范围内,但是,如果是在搓毛线的时候就添加好,也不是不能一试的。
招弟现在正对着何先生送她的一个礼物发呆。
招弟这里有什么新东西好东西都会送一份过去给何先生他们,一来大家关系不错,二来利益相关,既是朋友,又是合作伙伴,现在的状况是,招弟所有的生意中,都有他们的一份。
心照不宣的是,招弟的利益,也跟他们相关,自然会护着她一些。
若是让招弟自己去找个人投靠,去找条大腿来抱,她还真做不到。不是因为她这世的身份原因,而是她实在不是这种性格的人。
让她对着别人谄媚,说一些拍马屁的话,嗯,当然这些都是会用一些语言游戏包裹的漂漂亮亮的,但是,怎样也不能掩盖这些的真实目的,这对她来说不是情商高,而是低人一等。
好吧,经常说周长泰是个情商低的家伙,实际招弟的情商也普普通通,好在她实实在在是心地不错,待人是真的好,别人自然体会得到,那些人精自然更是知道她是真心还是假意。
也许正是因为别人看明白了,才更愿意与她这些方便的。
礼来自有礼往,何先生送她的就是最近一个新归顺的山民部落献上的毛毡。
这个部落在大山深处,一直以来都是自给自足,也从不与外界打交道,当然,他们以前也没个可以打交道的人。但是,这里开荒这么多年,人气逼退了常年无人导致的瘴气,对他们来说,依然是过自己的日子,从来不管外界日升月落。
反正,不管换了多少统治者,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
不过,这种日子终止在唐公子带人进山后。
当初,这里着人开荒十几年后才引起皇帝的重视,就是因为密报这里发现了铁矿,在农耕社会,铁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生及军事物资,皇帝把这里定为彦王封地,也是为了这里的矿藏。
没有想到的是,发现了一个铁矿还不够,居然还意外发现了一个金矿,那么,还会不会有其他更多的矿藏呢?
唐公子除了日常的巡视之外,自从更多的将士来了之后,人手充足自然就是探险的好时机,何况,他本来就需要了解这里的详细情况不是吗?
这个山民部落就是唐公子深入崇山峻岭之后发现的,开始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居然还会有人烟,毫无防备之下,被箭伤了两个人,但是唐公子带的毕竟是正规的军队,哪是他们可比的呢?
好在部落首领是个见机得快的聪明人,发现不敌马上就当机立断的投靠了过来,他们一直生长在这山里,情况自然也比较熟悉,唐公子也没有多为难他们,毕竟,有熟悉的人带路,那真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这毛毡就是部落献上来的,做工也不精细,以他们的眼光来看,粗糙的很,唯一可取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羊毛压成这样细密的一块的,扯都扯不出来,隔湿效果也不错。
何先生是知道招弟这里什么都有的,虽然不知道对她有没有用,还是要了个会做这个毛毡的人,连着这毛毡一起送给了招弟。
这里就要说一下了,这虽然是一个未开化的部落,但是等级制度倒是森严,
一方青山绿水,她乘着一叶扁舟遨游其中,桨儿轻轻的的划过,涟漪一圈圈迤逦散开,青山倒映在水中,水里开满美丽的花,有亭亭玉立的荷花,在宽阔的荷叶间若隐若现,又有浮在水面叶中的睡莲,妩媚多姿,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一层层,一叠叠,清风微送,花叶齐动,这次第,怎一个美字了得!更有那小小的五瓣黄色小花,花形似早春的迎春花,花瓣边缘却呈细须状,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抚摸,小小的不显山,不露水,可是一朵、两朵、无数朵,当朵连成片,当片延于天,水天交接处是一片金黄灿烂,有青山隐隐,天极低,云极白,往回看,才可见花渐稀,叶渐露,荷、莲夹于其中,直到近处的可说是稀疏的花,才可见水,但天极高,水极清,花极美,油生“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桥花院,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之叹,醒来后,洛伊还曾想,自己蛮有造物主的天赋嘛,勾那萝卜丝花勾上瘾了,连梦里的花都给它加上了须须边,当然,那年月,这娃还停留在读“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这是古诗中常见的比兴手法,荇菜是一种菜的年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她四处游历时,见到这提起它,就想起“窈窕淑女,君子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