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进化
江州市江景小区,一幢高层住宅房子里,梁东毅正吃着早餐。
餐厅面对着落地玻璃窗,这里江州市的城乡结合部,靠近郊区空气清新。梁东毅从出租屋搬到这里才半个多月,现在晨曦公司爆炸式扩张,月收入十亿元以上了。作为公司的老板,他完全没理由再住在出租房,半个月前买下了这里的一套房子,搬过来这里住。
公司总部大楼正在兴建,离这里也不远。公司在这个小区里买下了三十多套房子,免费提供给公司高层职员和优秀战职者居住,当他们在公司工作满十年之后,这些房子会赠送给他们。
梁东毅边吃边翻看一本相册,相册上雪媚儿和凌菲两位美女笑得很灿烂。这些都是这五天在幻界里用单反拍摄下来的,除了两位美女的独照之外,还有大量自己和两位美女的合影。
昨天雪媚儿和凌非已经回去闭关,专心准备到南荒千机洞天历练。
昨晚梁东毅返回地球,将这些照片晒了三份,压塑装在三本厚厚的相簿里。自己留一本,三个月后两位美前往南荒时,临行前送她们每人一本留念。
梁东毅注意力都放在相簿上,一不小心碰倒了餐桌上的玻璃杯,杯子掉到地上摔破了。他弯下腰去捡,手指一痛,已经被锋利的玻璃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渗了出来。
他去找来一张止血贴,正想贴到创口上,却发现伤口已经愈合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冲到卫生间拧开水笼头,冲掉手指上的血液,手指上没有任何伤痕,用力摁了摁原来伤口的部位,一点也不感觉到痛。
梁东毅愣住了,刚才明明是有一道口子的,被割伤时还很痛,鲜血渗了出来。怎么一转眼就完好如初了?
他取来一片锋利的刀片,咬着牙在手背上一划,划了一道寸许长的口子。他瞪大眼睛盯着那道口子,有些鲜血渗出来。但那道伤口以看得见的速度愈合,转眼间就完好如初了。他用自来水冲掉手背的血,手背完全像没受伤一样。
他用力揉了揉原来受伤的地方,一点也不痛,根本没有受伤的痕迹。
这……他捧起一捧自来水洗了洗脸。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更清醒一些。刚才不会是幻觉吧,自己家族没有精神病史的。他捋起衣袖,再用刀片在手臂上割了一刀,这道伤口比原来大得多了。
伤口依然以看得见的速度愈合,很快就复原了。
这可以算是一种异能了吧,很多影视里都有这种异能。最著名的就是《x战警》里的金刚狼,狼叔战斗时的伤口就是快速愈合的。当然狼叔自愈的速度比自己刚才还要快很多,但那可是科幻电影啊。对了,他记起还看过一部连续剧《超能英雄》。里面有个女孩,忘记了叫什么名字,也是有这种异能。
梁东毅回想了一下,一个半月之前自己手臂擦伤过一下,那时自己还没有这种能力。这么想来,导致自己起变化的最大可能是——在幻界觉醒了生命之源的血脉。
生命之源血脉觉醒时,修复了很多细微的内伤,这种血脉带有自愈能力也不奇怪。但幻界里面的血脉怎么在地球上也显著的起效了?
细想一下,自己觉醒血脉之后一直没战斗过。觉醒血脉就返回碣石村,就遇上众多势力前来提亲。然后遇上凌菲和雪媚儿,最近五天一直陪着她们在狐族游玩。
他匆匆地收拾一下,传送进幻界里面,出现在碣石村的传送阵里。他昨是就是从狐施传送阵传回这里就退出幻界的。
他召唤出战马。策马飞奔离开碣石村,到外面随便找到只4级幻兽中踢了一脚。那头4级的狼狗奔过来就咬,梁东毅等狼狗攻击了两三下,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留心观察自己的血条。血条快速恢复,跑出不远。血条就已经自动回满了。
他返身一脚踢向狼狗,除了饰品他没穿戴上任何装备,连银翼流光枪也没取出来,赤手空拳就和狼狗搏斗起来。战斗时他不时收招不发,观察血条的回复速度。只要血条不满,就会快速恢复,而且血量越少,恢复的速度就越快。
这生命之源血脉实在太厉害,战斗续航能力强大得令人发指。只要战斗开始后对方不能快速秒掉自己,拖下去肯定对自己极为有利,战斗时间稍长,胜利的天平就向自己倾斜。
武师并不是贫血和低防的职业,想秒掉一个拥有治疗术的武师,除非是对方的等级和装备已经形成绝对压制,否则不可能做到的。
梁东毅来到旁边的一块大石上坐下考虑。生命之源在幻界里面强大还罢了,但影响渗透到外界的地球,这个就太出乎自己意料了。
觉醒血脉的事还是先保密吧,特别是在地球上的变异进化,传出去自己可能要当个小白鼠配合各种科学研究,如果那样自己在幻界的发展必然受到极大影响。
也幸好血脉觉醒的事还没告诉别人,程龙虽然知道自己那几天失踪了,却不知道自己在那几天觉醒了血脉。洗剑老人和九尾狐看出了自己觉醒血脉,但他们是世外高人,现阶段降临者基本上不会接触到他们。
梁东毅前前后后思量一遍,觉得自己还是适合走海族发展这条线路,这方面自己已经有了优势。一来具有海族的种族符纹,二来在海族珊瑚城觉醒血脉,还需要寻找相关的功法,三来他还觉得海族任务还没完成,因为他手里还有一样东西。
他从空间背包里取一个小小的木匣子,这是当日杀死王者青蛙爆出来的。当时爆了五件东西,一张海族符纹,两枚结婚戒指,一袋流光砂,还有这个木匣子。“蓝鳞的木匣,某个神秘高手留下的木匣子。”
他已经研究过很多遍这个木匣子,但一直打不开匣子,又不敢用暴力破坏,万一损坏了里面珍稀宝贵的东西,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这东西拿给海神庙的那个老庙祝看一看吧,他觉得那老庙祝有可能是海族的后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