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礼貌的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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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这才满意的坐下,他一人就霸占着两大桶,有两个成年人腰身那么粗的葡萄酒,拧开塞子,拿个脸盆接满,然后咕咚咕咚一口闷下去,好几个上前去讨酒喝的都被大巴掌抽飞了。

“斯图尔特团长,带着一千多盎格鲁勇士在门外叫门!不少人身上都带着伤!王爷!”

汉尼拔脸色微红喝的正爽,负责执勤的一名维京勇士在城墙上呼喊道!

“呃、、”

汉尼拔后脑一阵发凉,脖子上瞬间出了密密麻麻的一层汗甩甩头,酒瞬间醒了,把手中酒杯往地上一摔:“都丫别喝了!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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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霍华德的营地又被抢回去了,还死伤了不少弟兄!”

斯图尔特刚冲进要塞,在两个维京勇士的搀扶下,捂着汩汩流血的左肩膀咆哮道。

他的右肩是贯通伤,明显是火枪所致,因为失血的原因,脸色有些苍白,他身后是相互搀扶的1800名盎格鲁勇士,每个身上都带着或轻或重的伤,喘着粗气直勾勾的看着汉尼拔,那眼神就像受了气的孩子,在等自己父亲做决定然后去反击,带着狂热和愤怒。

“袭击你们的有多少人!”

说着汉尼拔给斯图尔特递过去一大杯葡萄酒。

斯图尔特接过来仰头喝干:“不少于4万!全部都是地精!”

“还有几百头棕熊!”

“还有不少骑着山羊拿着长矛的小绿人(地精)!”

斯图尔特身后其他盎格鲁勇士也纷纷出声描述。

“损失如何?”

“他们也是偷袭,一百多盎格鲁小伙子死在了第一拨枪火下。我们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还差点被撵上!”

喝下一大杯葡萄酒后的斯图尔特,脸色开始有了一丝血色。

“霍华德!给老子滚过来!”

汉尼拔背着身子一声嘶吼,还来不搭腔的霍华德就被乔布斯单手拎住脚踝倒提着,放到汉尼拔身前。

“你们十个部落一共能凑出多少士兵!刨去你们不部落后!”

霍华德还是一脸宠辱不惊道:“不少于4万不多于6万!”

“这么说,这回另外九个部落,下了血本,这回是誓死要把我赶出遗弃高地喽?”

汉尼拔咬着牙,高举双臂。

“王爷!您下手太快,手段太犀利,引起他们的警觉了这是!”

“我们地精除了出去劫掠和面临生死危机时很难团结起来!您的强大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这方圆五百里的所有势力!这个结果已经比预期的来的晚多了!”

汉尼拔忽然笑了满意的点点头:“这样也好,一次性解决总比我挨个上门去找他们强!”

“斯图尔特!你带所有有伤的兄弟下去简单治疗,伤轻的拿起武器回到自己位置,其他所有人备战!”

“呼哈!!”

“呼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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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架弩车整齐的排成一条线,起润滑作用的牛油满布整个槽儿,每一架弩车旁站着三个奴隶两个负责定位发射,一个负责填装,剩余的全部奴隶包括刚刚组建的“火枪队”一千地精,一律带上手铐脚镣关进大宿舍,战事一起谁知道这帮忠诚度有限的家伙会干什么?

投矛全部集中起来,交给盎格鲁勇士,没办法他们不会用弓箭,火枪连门道还没摸到呢,投矛是他们能用唯一远程攻击武器!

汉尼拔现在有点后悔,当初应该把留在霍华德营地的那十二架弩车顺手拉回来,现在倒好,成了人家攻打自己的准备了!

这几天的连续死伤导致原本一万两千余的盎格鲁勇士,可战之士现在下降到了一万零五百余。而且有至少一千还带着轻伤。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精虽矮、、蚂蚁多了咬死大象!

4万多成年男性地精,手持各式武器迈着散乱的步子,向汉尼拔的要塞,杀来,远远看去,颇为壮观,一片绿色的汪洋,

“王爷!”一个盎格鲁勇士哨兵顺着瞭望塔顶部的树藤滑了下来,呼吸急促地大声喊道,“正前方四十里丘陵处,有一大批地精军队正在赶过来!战神在上,数量多得就象迁徙的野牛群。”

马库斯的脸色顿时沉住了。

“来就来了!别丫说得那么玄乎”汉尼拔笑笑,叼着盛满葡萄酒的水袋大声招呼着四周麾下的勇士们披甲拿枪。

牛角悲凉的的声音让整个要塞都行动了起来。

在在外巡逻的维京勇士们被全部召回了。

疏散和战前预备工作,就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没有领到投矛的盎格鲁勇士们砍下了一根一根的树枝,把前面削成了斜尖,做成了临时的投枪。

那两百多个遭到偷袭,伤势较重的盎格鲁勇士左手持盾右手拿着石锤,探头探脑的,也想上来帮忙,被汉尼拔几脚踹在屁股上赶了回去。

“谁要是再敢露头我丫煽了谁!”汉尼拔说。

斯图尔特捂着肩膀虚弱的走出病号房。

汉尼拔鼻子里作响:“恩、、、、、、、、”

然后用微微低着头,用眼角看了看斯图尔特,然后拔出手里的匕首,左右手相互交替的的丢着玩儿。

“嘿嘿、、、我回去,我回去养伤!嘿嘿、、王爷您别动气!”斯图尔特扶着墙,笑容僵硬的又倒回去了。

一旁的乔布斯,两噶肘窝夹着两杆龙枪,捂着嘴在偷笑,这一笑更难看了、、、

干燥的风带起了一卷烟尽。

汉尼拔麾下的3000维京勇士和一万零伍佰多名盎格鲁勇士,全都静悄悄趴在了城墙上,有人连大气也不敢喘,有人目光淡漠,汉尼拔麾下这3000人中大部分还是没上过战场的新丁,从年纪上就能看出来,像斯图尔特这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很少,不到100人,对于好多人来说参加过不久前对奥斯曼战争的汉尼拔,战场经验都比他们要多。

就剩乔布斯一个人抗着两个生锈的七米长龙枪站在要塞的大门正前方,汉尼拔把唯一的一套板甲给他了,不过这套拜占庭样式的重骑兵板甲穿在乔布斯身上怎么看怎么想像肚兜,肚脐都大咧咧的露着。

盔甲的防护效果依次从高到低为——板甲——重甲——略重甲——锁子甲(链甲)——轻甲——皮甲(恩就这么设定)!

“这支军队在三里处来扎住了,有一千余名骑兵正在往这边赶来。”这是反馈给汉尼拔的最后一个消息。

“骑兵?”汉尼拔地表情变得有点滑稽了。地精什么时候有骑兵了?难道骑着野猪作战,他已经忘了昨天逃回来的那些盎格鲁勇士口中所说的地精山羊骑兵了。

等待是漫长的,汉尼拔脖子都望长了,连锦起伏的平地上总算远远地走来了200骑人马,一杆单薄的旗帜轻飘飘地在冷风中翻卷着。

全骑着高地特产的高脚山羊,体型比一般山羊大得多,腿也长,这种山羊不适合冲锋,但是骑上他们可以随意的各个地形崎岖,危险陡峭的山间自由活动如履平地(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山羊在悬崖边上活动,反正我见过)。慢慢地走进了汉尼拔的视野中。

这些山羊的四肢上都长满乱糟糟的长毛,上面的地精没有鞍鞯,几乎是光着屁股坐在了山羊脊背上,当前一骑都有着一张生满了稀疏卷胡子的脸蛋。透过胡须,可以清楚地看到生满了霉斑点一般的绿色皮肤。

他们的体形矮小而臃肿,泥浆颜色地眼珠子里充满了狡猾。每个地精的身上都批着简单但使用的锁子甲——这种盔甲由兽筋和一些上了年年纪金属片串联而成,既能有效的防御箭矢,又能在肉搏中抵消一定量钝器的伤害。

这些地精手里都拿着一柄明晃晃的木柄金属头长矛,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在他们身上飘散开来,这种恶心的气味似乎糅合了世界上所有肮脏的东西,只需要一点钻进鼻腔。就油腻腻地从鼻敢钻进大脑。

地精什么时候也玩大规模骑兵了?他们不是只会玩火枪吗,城墙上的汉尼拔几乎怀疑自己地视力出了问题。

臭气就是地精的名片。整个大陆上,没有任何生物的身上会有这种难以形容的臭味,即使是下水道的蟑螂也不例外。

最前面这几位年老德尔地精,明显是各个部落的族长和长老,他们的腰杆笔挺,象极了汉尼拔印象中见过几次面的老族长莫伊利马。

看到一个身高接近三米的身披着金属“肚兜”,最主要是露着肚脐的斜眼巨汉,目瞪口呆的在看着他们,这些族长中有一位领头模样的,一脸不大情愿的表情(主要是怕被视力不好的乔布斯不小心踩死)缓缓驱动着胯下的坐骑,走近了朝乔布斯点了点头。

“找俺们啥事??”乔布斯闷雷般的声音响起。

“外来者,我是方圆五百里十大地精部落派出的代表,让你们的首领出来讲话。”这位领头的地精语气傲娇的说道。

这位地精穿着一件丝绸的西部样式长袍,外面罩着一件比较考究崭新的半身重甲,没带头盔,他手里抗着一面旗帜,旗帜是一块用灰色的亚麻布构描出两把火枪交叉组成的图案。

这幅图案有点抽象且画工和大**画地形图那劲儿有一拼,让城墙上的汉尼拔翻着白眼打量了半天,才总算看出了一点内涵。

“我就是!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汉尼拔哭笑不得站起来一只脚踩在城墙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地精头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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