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不打不相识

廖丝丝和屠兰呢,这虽然不是一座商业浮岛,但集市上还是很热闹,两人就左看看右看看。不是看货是看人,现在兜里可是一个子没有,再漂亮的东西看上了又能怎么样呢,老板不可能脑冲血,免费给你的。

同样的永远不会看老人,因为老人那一身纯粹的‘农民工’打扮,就算是有油水,也就够二两酒钱的。至于帅哥嘛,就还是算了吧,已经有过不止一次经验了,帅哥通常只是脸蛋好看而已。所以眼睛就只是盯着,最起码穿着上还是比较过得去的人,男男女女就不管了,因为要的是钱财。

看见一位胖姐姐还是妹妹,应该不会是大婶的,正站在一个卖首饰的摊位前。买不买鬼知道,反正就在那里试一试这个,再试一试那个的,头上耳朵上还有手指上,到处都满满当当的。用一句夸张一点的形容词,纯粹就是一个宝贝,不过指的不是她,而是这些首饰。很多人都以为,通常路边摊上是不会有真货的,毕竟真货价格昂贵,最起码的思维是这样的。

但灵云空域不同,空域里是不存在假货的,最多就是成色不怎么样,所以价格就比较便宜一点而已,而路边摊卖的通常就是那些。

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句话完全可以傲视整个人类。老板可是精明的不得了,通常的买家都是看上了哪样,最多戴上再照照镜子,合适就给钱了。可眼前的这位一看就知道,说句不好听的话,她能不能买得起,都还是个问题了?

结果不用问,她肯定买不起。因为廖丝丝从她身后路过,没有碰到她也就是擦身而过而已,只不过手了就做了一点点小动作,结果肯定是财物两空了。本来都准备掏钱买了,可是手伸到包里,发现包里居然是空的,接着就是最快的速度消失,就连定情信物香囊都不见了。

东西不要,这一点不需要向老板解释的,反正把东西放下走人就ok了。老板都吹胡子瞪眼的,就差没问候她十八辈祖宗了,首饰是搞得乱七八糟的,接下来就是好好的费心理一理了。

姐妹俩去到一条巷子里,本来廖丝丝还沾沾自喜了,拿出来摇摇晃晃的,展示自己的成果。而屠兰了,她拿出来的东西就不同了,货真价实的翡翠,虽然不多就三块而已。可不管那一块,价值都比廖丝丝的那些,一百倍的总和都不止。

屠兰笑呵呵的:“我说师姐,你比我先入门有差不多三年的。难道你就……”

廖丝丝伸手打断:“我知道,有钱人所光顾的,肯定都是那些名贵的首饰。我是看她不顺眼,好像自己很有钱似的,整个身体除了首饰,好像都已经看不见人了。所以了,我就临时决定,给她一个小小的惩罚,否则不可能就只是这些的!”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多的是。

但是这一幕,让另外两个人看见了,虽然空门这一行,是永远不会向内行下手的。可是那三块翡翠吧,真的让人很眼馋,如果不把它搞到手,两个人心里憋得慌,干脆转行算了。而廖丝丝屠兰了,虽然算不上是空门的祖师爷,但是经过高人调教,不管是动作的干净利落,还是手法的别出心裁,甚至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都已经有很高的水准了。换句话说,从进入巷子就被人跟着,姐妹俩从头到尾都知道,只不过艺高人胆大。所以才会拿出来,仿佛是在告诉那两个人,那,东西就在这里了,有本事来拿,没本事滚蛋。

接下来了,姐妹俩的任务就是购买衣服了,不只是她们两的,所有人都要买。三块翡翠肯定是用不上的,倒不是说,衣服真的就那么便宜,而是翡翠舍不得。再说了,空门人做的本来就是无本买卖,如果连几件衣服的问题,都解决不了的话,说出去自己是空门的人,人家说不定就给你两个耳光了!

双方都是两个人,现在就形成了真正单挑,一对一了。现在的天气还不冷,但是已经渐渐要进入冬天了,屠兰是想,给豹哥哥买一双手套,真正的保暖的手套。于是乎,就来到了一个,专门销售兽皮的摊位前(灵云空域,没有现成的手套卖),拿着这些毛茸茸的兽皮,贴在脸上感受那份柔软和温暖。

在一个年纪看上去,和自己差不多的人,路过自己身后的那一刹那,屠兰知道对方已经得手了。但是屠兰了,还是慢条斯理的,从包里拿出晶石来:“老板五颗晶石够了吧?”

老板笑呵呵的:“刚刚好五颗晶石。”

那个人是得手了没错,可是手上的感觉告诉他,这玩意软绵绵的,不应该是翡翠的?(姐妹俩已经分了,一人一块一人两块,都是做戏给那两个人看的)当拿出来一看,是一张字条:手法还不够纯熟,你手伸进我包里那一刹那,很遗憾我身体有感觉!

这位帅哥还转来转去的,正寻找那位美女了?突然,看见了,屠兰手里拿着翡翠,对着他亲了一口,似乎在告诉他,我人在这里你完全可以继续,之后转身走人。

帅哥傻了,自己从十二岁开始,在附近的几座浮岛,从来就没有失手过!不过现在要想再下手,不是几乎不可能,而是完全不可能。想想吧,自己可是一直跟着的,可就连人家什么时候,准备的字条都不知道,遇上高人了!

而另外一个了,廖丝丝似乎是故意在耍他,人家在她背后路过好几次,可每当人家准备伸手了,廖丝丝下意识的转身,帅哥宣告失败。廖丝丝心里面,那可是一百个叹气:如果空门都你们俩,这样的身手的话,空门早晚得喝西北风!

廖丝丝转过头,看了看兰兰那边,屠兰向她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我这边那个已经得手了,问题只在于,他一定会非常非常失望的。

而那两个人了,现在也已经走到一块了,得手的那个,把字条给另外一个:“我估计是遇到高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了?”

“不管那么多了,她们不是两个人吗,我就不信了,两个人都那么厉害。”他还是冲着廖丝丝那边去了。

而廖丝丝了,继续玩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毕竟就只是想考验考验这两个人罢了。所以了,现在两个人就,来个相对的迎面相撞,廖丝丝没有说话。甚至都没有怪罪他,一个大男人走路这么不长眼睛,是不是想吃豆腐了。

帅哥已经得手了,并且很礼貌的:“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心里在想,就这种技术,如果我是你们师傅,早就一脚踢出门了。

之后廖丝丝心理面就乐呵呵了,她是很想看一看,那个人看见字条之后,脸会不会气的变形了?

等已经离开几十米了,帅哥才拿出来一看,同样的一张字条:就连我故意放水,你都还是只能得手这字条,唉!不过你还很年轻,年轻就是资本,以后继续努力吧,前程一片光明!

现在两个人的死人眼睛,就这么翻白眼的,互相看着对方!“怎么样飞仔,还要继续吗?遇上了高人,就我们俩这技术,完全就没有下手的机会。你不都看见了吗,人家都放水了,我们所收获的,都还是只能是字条?”

飞仔看着他:“是不是我们俩,什么地方露马脚了?怎么给我的感觉,从头到尾人家都知道我们俩,所以故意这么做的?不行,败在两个女人手里,打死都不会心甘的。所以了,继续跟着,翡翠呀我的大兄弟,难道你不想要吗?”没有多余的废话,不管能不能成功,反正跟上去是肯定的。

屠兰靠近廖丝丝:“师姐,那两个人还在跟着了。”

廖丝丝摇头:“跟就跟喽,这浮岛又不是我家的,他们想继续跟着,那完全是他们俩的自由。好了不说了,我是师姐,所以翡翠我保管,至于购买衣服的晶石嘛。哈哈哈,就只能麻烦你,我的好兰兰,再去辛苦一次喽?”

屠兰摇摇头,离开去寻找目标了。

除了衣服裤子,别的东西都不需要,所以廖丝丝先去了一家服装店。

而屠兰了,似乎是有意要栽培,这两个后生晚辈,故意冲着他们俩打手势,是告诉他们俩,看着点学着点。那兄弟俩,这次可是心领神会了,人家都主动示范了,再不知趣点的话,就真的是白痴了。

不是说仿佛发现了天仙,屠兰本来就很漂亮,称得上是天仙般的容貌。所以兄弟俩就几乎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死死地盯着不是嘴不是脸蛋,更不是胸前那两颗迷死人的……而是空门人吃饭的家伙,手。

现在的屠兰了,她的名字就起错了,不应该叫屠兰,而是应该叫屠燕。现在就真的仿佛一只,可爱自由自在的小燕子,双手燕子翅膀似的伸展开来,挥来挥去的。只不过街上行人太多了,所以了,就不能这么一直的,挥动翅膀了。

那个飞仔问:“我说兄弟,她这是不是在耍我们了?她有示范过吗,就没看见过她那两只手,往谁的兜里去过?”

另外那个兄弟也摇头:“我真的还很年轻,换句话说,爷爷我的眼睛吧,还没有到老花眼的地步。可问题是,我真就没看见她下手?”

事情完全出乎预料,站在街对面的屠兰,现在手里面已经提着一包东西了,看样子毫无疑问:晶石。屠兰已经蹦蹦跳跳的,向着服装店过去了,刚才廖丝丝进入服装店,兄弟俩可都看见了,于是也过去。

廖丝丝已经在招手了:“兰兰,总共需要二十五颗晶石的,如果不够的话,就只能用翡翠了?”屠兰把全部晶石拿出来,数了数,哎哟呵,三十五颗了,足足多出十颗来。

当来到门口的时候,感觉像是遇到了劫匪,两位帅哥过来,不由分说的一人一包抱着。

“二位姑娘别害怕,我的名字叫做‘李笑’,但是捕杀猎物的时候,我喜欢用飞刀,所以大家都喊我飞仔。”

另外一个也笑呵呵的:“我不一样,我的专长是和美丽的姑娘聊天,所以大家给了我一个外号‘帅哥’。不过了,我的真名叫做‘陈杰’,以后大家可以做朋友的?”和姑娘聊天,这个说法倒是名正言顺。如果直接说是泡妞的话,不被人家痛扁一顿成猪头才怪了。

屠兰欣赏怪物似的,歪着头看着李笑:“不会吧,难道说你们俩不是空门人,否则为什么还要捕猎了,多此一举?”

飞仔笑呵呵的:“男人和女人不同,都喜欢蹦蹦跳跳并且打打杀杀。对宗门的人就不说了,就连那些打家劫舍的人,我们俩也是惹不起的。所以就只能拿野兽出气了,毕竟野兽成群结队的少,并且我也可以练练飞刀的准头。”

帅哥也笑了:“我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干这些的,否则就不会都十几年了,还是几乎没什么技术含量!大部分时间是捕猎,除了飞仔练习飞刀之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跑步的速度。如果遇上凶猛的野兽,速度太快一下子没能解决掉,就只能亡命奔跑了,速度太慢就只有死路一条!”

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认识一下也没有关系,所以姐妹俩了,也各自报上了姓名。并且告诉李笑陈杰,还有一些朋友在山上了,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一起去认识认识的。当说出,现在所居住的木制两层楼房时,那兄弟俩都摇头,笑得嘻嘻哈哈的,原来那栋房子就是他们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