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天地逆转 (一)
这天早晨,羡尘醒的特别早。鸡鸣刚过头遍,天还没有完全亮,姐姐还在睡着。朦胧晨光中看着姐姐睡在旁边,恬静安详。羡尘心中不自禁地生出一种安定的感觉。对了,这样就好,这样子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羡尘摸索着把家里面仅有的一个熬药的罐子拿了出来,虽然旁边缺了一个口子,但是却仍然能用。他把郝友钱郝掌柜给的那颗人参偷偷摸摸地从怀中拿了出来,在药罐子里面放了一些水,然后又放入了一些米和几个菜叶,最后用刀把那颗人参切了一小块下来,放入罐子里面一起架起火来烧了起来。之后,他又在锅里放入了同样的米和菜叶,却没有放人参,又都分别撒了一把盐。
做完这一切之后,羡尘坐在旁边定定地看着火苗在罐子地下抖动,似乎是在跳舞一般。
羡尘小的时候经常喜欢看着火苗,常常看得呆了,连姐姐叫他都听不见。虽然在他们镇子上一般人家都会节省着而不买蜡烛,但是羡尘的姐姐却非常怕黑,于是家中到了黑天的时候如果还没有睡觉,就一定会点燃一截蜡烛。羡尘这个时候最大的娱乐消遣就是盯着那截蜡烛的火苗发呆。身后的影子随着火苗的抖动像是一个远古来的恶魔在跳舞,总是让羡尘的眼睛更加着迷于火苗之上而不敢向后看。
可是姐姐非常不满羡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火苗,因为他的脑袋总是把大部分的光都挡住了,让本来能照亮整个屋子的蜡烛只能照亮小半个屋子和羡尘的大脸。
每每这个时候姐姐就在他的头上敲一下子,对他说,“小孩子不要盯着蜡烛看。”羡尘不解地问,“为什么啊?”姐姐就说,“馋人好拨灯,懒人好哼哼。你还这么小,就这么馋啊,长大了可怎么办呢?”羡尘还是不理解,就追问,“为什么说好拨灯的就是馋人呢?”姐姐放下手中写字的毛笔,装作意味深长的样子说,“从前啊,人们还不知道怎么造出蜡烛呢,当时人们就点的麻油做的灯。用棉花捻的灯芯放在盛满麻油的盘子中就能当蜡烛用了。这个时候馋嘴的人就拨弄灯芯,让灯烧的更旺盛,油的香气就都散发出来了。所以说呢,馋嘴的人都喜欢拨灯。说起来,还有一个故事呢,我讲给你听……”于是一间小屋,一盏忽明忽灭的烛火,羡尘双手托腮,静静地听着姐姐给他讲故事。故事还没有讲完,羡尘却已经早早到梦里去给姐姐的故事狗尾续貂去了。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姐姐醒了,她一走出屋子就闻见了羡尘做的菜粥的香气了。她的脸色还是有些苍白,可是看到羡尘傻傻地憨笑着的脸,却不由得会心一笑。回到家中,她的心中也满是安宁喜乐。
太阳渐渐升高,沉睡中的小镇仿佛是一个孩子渐渐苏醒,喧嚣着,吵闹着。
文莲、羡尘姐弟俩吃过早饭一起出门去买些米回来。姐弟俩又出现在了小镇的街头上。在小镇上姐姐也算是一个名人,镇子里面懂得识字的人不多,往往如何与到外地的亲人联系就成了大问题。自从姐姐带着羡尘来到这个小镇之后,就成了镇子里面的书写员。姐姐的字娟秀漂亮,比县城里的一些穷酸秀才的字还要好看,镇子里面的人都觉得让姐姐写字寄出去无比的有面子。
渐渐的镇子上的人都知道姐姐回来了。大家都围过来和姐姐打招呼,纷纷询问县城里面的事情。文莲却避重就轻,只是说县城里面的县太爷让她去教老爷学学字画,练练琴曲。大家伙又是一阵的赞叹,说文莲姑娘真是才高八斗,比男子都还有过之无不及,连县城里面的大老爷都过来求文莲给他讲学。镇子里面一个有钱的富人还特意回家带着文房四宝过来找文莲要了一副字,珍而重之地表了起来。别人笑他势力,这位却振振有词地说,“文莲姑娘今天能给县太爷讲学,难保他日不会给知州大人,给皇上万岁讲学,在姑娘还没有飞出咱们镇子成凤凰的时候求一幅字以后还哪有机会了,就算有机会还哪有那个福气了。”
总之,一天之后,所有人都知道文莲回来了,大家都欢喜不已。就连一向被人诟病吝啬的郝掌柜都没有追究羡尘把马弄丢了的事情,反而特意送来了几副汤药和一些铜板来给文莲买些补品压惊,补身子。
其实最开心的就是羡尘了,就连平时最不爱干的事情,磨墨,都格外的勤快。只要姐姐拿起笔来写信,必定能看到羡尘已经拿起磨石大张旗鼓地开始磨了。可是磨墨却是一件功夫活,羡尘常常弄得墨汁四处都是,砚台里面全是泡沫。文莲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自己来磨。她一边磨一边教,“磨墨如做人,心正墨亦正。心里面宁静,无纷争无叨扰,心正了,身才能正,墨才能正。用力不轻不重,不急不缓。急了墨粗,缓了墨燥,都没办法用。”羡尘用心听着,默默地记在心中。
文莲把墨锭尖端磨平之后递给羡尘,示意他再来试试。
羡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心中的浮躁缓缓地压下去,摆正身形缓缓地在砚台上滑动起来。
文莲赞许地点了点头,随后又将精力投到了面前的信纸上了。
时间一晃过去了四五天,所有的生活都回归了正轨。可是羡尘却隐隐约约地感觉自从姐姐从县城里面回来之后,一切仿佛都不一样了,似乎大家一下子就都认可了他们姐弟俩,姐姐一下子就成了受人尊重的人了。每次出去总有很多人和羡尘文莲打招呼,其中大多数人却是羡尘不认识,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虽然羡尘不是特别的明白为什么,但是他心里面却非常高兴。
从凌吾县回来之后,碰到了小虎和其他小伙伴,羡尘也每人请他们吃了一串糖葫芦。能在这个季节吃上糖葫芦真是莫大的幸福,所有人的手上和脸上都挂满了糖浆。大家伙吃了之后似乎还不满意,于是就用手上的糖浆互相乱抹了起来。一群十来岁的孩子打打闹闹,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才各自回家,好不开心。羡尘面带笑容蹦蹦跳跳地朝家走去,家里姐姐正在做饭,正等着羡尘一起回来吃饭。
羡尘站在门前喊,“姐我回来了,我们回来了,真好。”
文莲伸手将鬓角的发丝捋过,和羡尘四目相对,两个人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笑意,她故意嗔道,“快去洗手,傻站在这里干什么。”
吃过饭之后,姐姐又点起了蜡烛。羡尘以为姐姐有书信白天没有写完,便乖乖地取来砚台,细心地开始磨起墨来。可是这一次,姐姐却又从包中拿出了另外的一支笔。她接过墨锭亲自磨墨,把那只崭新的狼毫放在羡尘的手中。用自己纤纤细手握在羡尘的手上,开始教羡尘如何握笔,如何运笔,手上力道如何才能写出好看的字。
其实羡尘已经学会了很多字,只不过之前学字都是在沙地上,这一次有了郝掌柜送来的铜板和寻涯公子所送的金铢,姐姐终于有钱买了一支笔来教羡尘真正用毛笔来写字了。
姐姐一边手把手地教羡尘写字,一边说,“人生不过百年,百年之后就化为尘土了。但是文字却可以传承千载,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学了认字你能看懂别人所写,就能学到一千年前的人的所思所想;学了写字你就能写让人看懂的字,就能让一千年后的人知道你的所思所想。所以,识字写字的人不仅仅活了一百年,而是活了一千年,一万年,直到还有人认识他所写的字,他都一直在活着。”
羡尘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一层,心中无比震撼,他第一次认识到原来文字还有这种魔力。于是更加专注地练习了起来。
姐弟二人,一盏豆烛,一间破屋。这,就是世界的全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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