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4(月票加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梅林深处靠近,零星散落着几株桃树,花开的特别迟,山下天光喧暖,上上微雨带寒。

木屋已经建好,里面的大小家具,全是顾晓晓和阿飞一起做的。

做好的家具在打磨的干净平整之后,两人先涂上一层大漆,等漆干后又涂了桐油,最后又打了一层蜡。

所以,小屋内的陈设虽然简单,但是美观光洁,用起来也不会磨手。

阿飞头一次做这样的活,细心认真程度,让顾晓晓自愧弗如。

忙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吴家酒铺和善的老夫妻,送来米面和鸡蛋,恭祝两人乔迁之喜,两人这才想起是该庆祝一下。

乔迁之喜本该宴请相邻,但两人虽是隐居山林,但毕竟曾是江湖中人,山下村落多淳朴乡亲,他们疏离相待,以免日后惹上是非连累村民。

虽不能摆宴,但两人自己好好张罗一桌也是极好的。

阿飞换来的银子都交由顾晓晓保管着,她从匣子里拿出一些碎银来,两人打算到市集中买些瓜果蔬菜,再买些肉食,顺便也能在城镇上热闹一下。

在阿飞眼里,普通人充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生活,充满了吸引力。

他喜欢独处,但当走在人群中时,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里,裹挟着异样的触动。

阿飞穿着干净的青色麻布短打,顾晓晓穿着淡绿色的上襦配着鹅黄色的下裳,她出来时将娇美柔媚的容貌稍微遮掩了下,窈窕的身段也刻意用宽大的布衫遮住。

是以,两人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阿飞背着箩筐,顾晓晓提着篮子,他们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在街上走马观花的看着,顺道买着东西。

小摊小贩沿街吆喝,卖花少女脚步轻快,孩童奔跑嬉戏,镇子虽小,却要比吴家村繁华许多。

两人路过胭脂水粉铺时,阿飞抬脚稍微迟了片刻,有些不自在的说:“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眼睛直视前方,眼神澄澈,就好像先前说的今天天气很好一样。

林仙儿天生丽质,顾晓晓如今只关心如何练就好功夫,对逛胭脂铺子没什么兴趣,于是摇头道:“家里的还没用完,到前面找个歇脚的地方,用些小菜就回去吧。”

一个家字,让阿飞胸膛中荡起暖意,他下巴轻轻一抬,眺望远方:“前面似是有卖吃食的摊贩,不如往前再走几步。”

“走吧。”

两人相处愈发自然,阿飞背着装的满满的背篓,抬头挺胸的走着,脊背直得像把剑。

顾晓晓手中的篮子空荡荡的,里面只放了些针线还有新买的蓝麻布,她实在拗不过阿飞,东西几乎全都落到了他的背篓里。

他们本想吃碗馄饨或者丸子,再买碗粗茶,等到家后再好好收拾做几道菜庆祝。

路过一家酒楼时,阿飞先是耳朵一动,接着停住了脚步。

顾晓晓听力虽不如阿飞,但酒楼大堂内,说书人声音响亮,她不用凝神就能听到。

“……这三十多年前的江湖,那可是真人杰辈出,什么仁义庄三位庄主,还有武林七大高手,全聚在一起,只为对付那无恶不作的快活王。就在众人群情激奋,同仇敌忾之时,一神秘少年出现了,要说他的身份……”

说书人卖了个关子,将手中扶尺往桌上一拍,一双炯炯的眼神扫视众人。

被吊在半空中的听客们上下不能,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有那识相的从兜里掏出几文钱来,放到了说书人的小笸箩里。

眼看笸箩里多了一层铜钱,那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传来。

顾晓晓打量着大堂中须发斑白的说书人,又看了一眼神情怔忡的阿飞,将手中篮子抱在怀中笑眯眯的说:“我走累了,我们到楼里坐会儿吧。”

阿飞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只需一瞬就明白了顾晓晓的意思,心中滚烫:“也好。”

为了掩饰自己过于激动的情绪,他只说了两个字,两人进门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那说书人口才极好,虽然没有锣鼓在手,一把折扇一根扶尺,也足以让他将人心抓的牢牢的。

“……各位客官且看,原来那神秘少年姓沈名浪,乃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在仁义庄一战成名,尔后纵横江湖十年有余,被赞为天下第一名侠!”

话音落地,他将扇子一合,满堂喝彩声不绝于耳。

阿飞手放在剑上,虽未鼓掌,但脸上洋溢着奇异的光彩,就好像倍受赞誉的人是他,就好像满堂喝彩因他而起。

小二端着盐水豆还有切牛肉和桂花糕上来,抻长脖子看着说书人,倒茶时险些烫着手,多亏顾晓晓眼明手快将他胳膊略抬了下。

那小二这才不敢大意,弯腰道谢后用抹布擦了桌子忍不住感叹道:“若是能看到天下第一名侠的风范那该多好,两位客官慢坐,只可惜李先生不知江湖近事,听说现在江湖上又出了许多武艺高强的大侠。”

小二说完话后,端着盘子退走,那说书的李先生,又说了一会儿后,卖了一个大关子,打了些浊酒连同下酒菜一起带走。

大堂中的人,在说书先生走后,唾沫横飞的议论起多年前各位大侠的事儿。

顾晓晓拿筷子夹着盐水豆,一边侧耳听着旁人的议论,总觉得时光有些错乱,他们应该坐在三十年前的酒楼里才是。

这就是乡下镇子,江湖上的事儿永远慢半拍,老故事反复讲着,连略识几个大字的说书先生熟能生巧,都能将过去的大侠故事讲的精彩纷呈。

在镇子酒楼里坐着的,大部分没出过远门,男人们喝了酒,竞相吹牛,也吹的有些不知所云,让阿飞和顾晓晓听了只觉得好笑。

比如他们信誓旦旦的说,小李飞刀出门时,专门带一个小厮帮他们捡飞刀。

还有人强辨道,探花郎那样的人物,决计不会用普通飞刀,他一定用的银刀或者金刀。

这些让人好笑的话,下酒倒是很好玩的。

但顾晓晓不喝酒,阿飞也不当着她的面喝酒,两人也不多话,听着众人争相显摆对江湖的了解。

“小李探花风采让人敬仰,不过梅花盗一案之后,不闻所踪。”

这人穿着长衫,看着文绉绉的,说话也别旁人靠谱些。

他旁边一个同样穿长衫的人,摇头晃脑到:“天下第一美人也随着失踪,难不成随着探花郎逍遥江湖去也。”

顾晓晓和阿飞相视无言,收回了先前的评价。

“嘿,你们说都是可都是老黄历了,我可是听说几个月前,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子母龙凤环上官金虹冲出江湖,网罗无数高手组成了金钱帮!”

听到金钱帮大名,顾晓晓心中瞬间凛然,为掩饰神色,只低头继续夹菜。

阿飞初生牛犊不怕虎,对兵器谱拍名也不算了解,只听到金钱帮时,还有些新鲜,于是倾耳等待后续。

谁知那人得意的话音刚落地,他临近桌子做的几个人,立马神色匆忙的放下钱离开,整个大堂气氛陡然一变,每个人神色都有些战战兢兢的。

跟说话人同桌的人,直接丢下一块碎银子,拉着先前拿金钱帮炫耀的人就走,饭菜几乎没动。

之前说话人自知失言,面若死灰,恨不得插上翅膀,顷刻飞出店外。

酒楼瞬间空了一半,阿飞夹菜的动作慢了下来,眸中流露出好奇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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