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马背上的讨论
“其志不小?嘿嘿,老子倒是要看看这位其志不小的康王到底想要做什么!老子万多虎贲,还就不信了,他还能玩出什么么娥子!!”刘平冷哼道。
“侯爷说的是,咱们永定军虽然是强悍,不把其他对手放在眼里,但是,还是要小心为上。”吕志乔道。
“我明白,骄兵必败,所以,我们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在战术上重视他们。”刘平道。
“属下明白。侯爷,金国那边听说也有些动静了。”吕志乔道。
“恩?是么??这群鞑子看来是不消停啊。”刘平道。
“的确,据咱们的密探来报,说是整个金国如今都在被完颜宗弼大清洗。听说那位金国的四皇子如今已经成为了金国的监国,而那位金国的都勃极烈皇帝完颜亶如今就是个傀儡而已,听说完颜宗宗弼与那位人称金国智慧者的完颜希尹联盟在了一起,似乎也在正军备战,我担心他们会在今年的入冬之后,进攻我大宋,不过进攻的线路还未明确。”吕志乔策马前驱道。
“哼,路线么?肯定不会直接攻击燕京的,我最担心的倒不是他们直接攻击燕京,我最怕的是他们会从西夏借道,直接攻入中原。”刘平沉声道。
“难道,西夏人和女真人能苟合在一起若是真的西夏人与金人联合,首当其冲的,怕是不是我大宋,而是西夏国啊。”吕志乔道。
“利益至上,你想想看,西夏人刚刚在我们这里吃了败仗,那是绝对会心有不甘的,所以我敢断定,西夏一定会和金人苟合的。如果真是那样,我也只能求个西军的那些大爷们能多抵挡些时日了。”刘平道。
“难道,侯爷,我们就真的没有能够抗衡金人的正面实力么?”吕志乔有些想不通,他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最富庶的国家,最文明的国家确实打不过北方这个愚昧野蛮的马背民族。
刘平似乎看出了吕志乔的眼神。笑了笑道:“文远可是在想为什么我们要人有人,要前有钱,要粮有粮,但是却与辽国打仗输,与西夏打仗输,与金国打仗输,我们这个人口繁多,繁华似锦的大宋怎么每次都是被欺负的一个?”
“不错,侯爷,近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宋国的将士总是在溃败中逃亡,在逃跑中被杀,城池被占领,粮草被抢夺,百姓被屠杀。这到底是怎么了。我读了多少的显圣先贤的书籍,问了无数大儒,将军,甚至贩夫走卒、商贾乞丐,可是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吕志乔道。
“你的问题我来回答,可能不是最好的,或许也不是最标准的,但是这个答案是最符合现在的。那就是我们的民族血性并没有觉醒。或者说是曾经有过的血性被消磨了。”
“血性?”吕志乔道。
“不错,就是血性,以人来说罢,古语有云: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你读书比我多,应该知道这段话吧?”刘平道。
“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第二十六章,田光答曰:‘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此乃燕国太子丹与田光之勇气之论。太史公所述言也。”吕志乔笑道。“未曾想,侯爷居然也通宵史记。”
“你读书多,就别我和显摆啦,我直接说我的理解,我觉得血,脉,骨,神,代表四个等级,由表及里,由低到高,由初级到牛逼级。他们说的都是勇的级别。简单的说就是一般有勇气的人,恼怒的时候脸红,更有勇气一点的人面部会发青再有勇气一点的人生气脸会变白。最有勇气的人生气面不改色,我说的对吧?”
“恩,侯爷所言很中肯。”吕志乔道。
“方才所言不过是勇,而催生勇气的,就是这血性,当年荆轲刺秦,若是没有血性,岂会能有将秦王嬴政追的满朝堂跑的事迹,差点就将这位秦始皇杀了。这种血性区别与那些蛮族的凶狠,那些不是真正的血性,而是一种野蛮的凶性。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刘平侃侃而谈道。
刘平咽了咽唾沫,又讲道:“同样的道理,我们的国家也是应该有血性的,至少在汉唐之时,还是四方蛮夷不敢轻掠的,那时候的尚武之风犹烈,所以,对周边的蛮族都是有震慑力的。这是靠着我们汉人的血性打下来的疆土。震慑了周边的宵小。汉武帝刘彻攻破匈奴,打的匈奴不敢南下,甚至西迁蛮荒,不敢回顾,唐太宗李世民打的突厥人四分五裂,生擒劼力可汗。万国来朝。这一切都离不开这血性,反观我大宋,却是都城歌舞升平,武人爱钱,文官怕死,更是有一句东华门唱出者为好汉,嘿嘿,所有的血性都烂到骨子里,所以,辽人我们打不过。西夏人我们打不过,金人也来欺负我们。”刘平眼中闪过一丝愤怒。
“这······。可是我大宋富庶,足可以用国力拖垮那些蛮夷。”吕志乔迟疑道。
“哈哈哈哈!”刘平放声一笑道:“一个国家的强盛不单单是靠无数的财帛。肥美的良田,还有无数精美的瓷器、书画。还要靠着无敌的血性与坚持。前者不是强大,而是肥大。华美的乐章,精美的瓷器绸缎,无数的财帛,这些都像是一个肥肥胖胖的人,看起来很庞大,很厉害。可是实际上,他连一个小个子都打不过,这种肥大,便是怀璧其罪。我的家乡曾经有一种观念,叫万物竞争,适者生存。谁也没有对错,打个比方,就是一个塔型结构,青蛙吃虫子、蛇吃青蛙,鹰吃蛇,而鹰又被猎人捕杀。这就是一个生物链的高塔。在整个食物链高塔上,如果不想被吃,那就要站在食物链的顶层。如何站在顶层,那就需要血性与魄力,而如今,我们最缺乏的就是血性与耐力。这种缺乏,就会导致我们的族民,上至皇家高官,下至贩夫走卒,都会成为一个谦谦得上国臣民,却是没有一丝抵御外敌时候的凶狠。一句话,想要不被欺负,首先要拳头硬啊!!”刘平看着他侃侃道。
“果然是厉害,侯爷分析的鞭辟入里,属下佩服。可是如何提升整个民族的血性呢?”吕志乔道。
“居安思危,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种道理按理说你应该比我明白啊。”刘平笑了笑。
“亚圣所言的确是至理名言,侯爷居然能够如此深入,属下佩服。”吕志乔道。
“行啦,文远,你就别学拿可那老东西了,也拍我的马屁啦。”刘平笑道。
“属下实话实说而已。”吕志乔笑道
“侯爷,自古江南多风物,有才之人也是不少,此刻,没准可以招募一些啊。”吕志乔转头道。
“哈哈,这个看你的本事了。文远,若是真的能找到有学问的人。愿意去燕京,我举双手欢迎他,不过前提是有真才实学啊。平庸着与滥竽充数的书呆子可不在此列。”刘平笑呵呵道。
“那是自然。”吕志乔道。
二人又是闲聊了几番,吕志乔便又带几个亲随去后勤那里查看去了。
刘平望着身侧川流不息的大军,眼中望向前方,一夹马腹,身下的黑马发出一声律徐徐的嘶鸣,便是策马向前而去,身后的赤红色披风飘荡而起,如同一团火焰。
大军行进了一天,傍晚时分,安营扎寨,临时休息,刘平自己躲在自己的军帐之中,脱了靴子,将双脚放在木桶之中。温热的水泡脚,当真是舒服无比。刘平闭着眼,感觉木桶里的热力有些散了,便闭着眼喊道:“三多,再给我加些热水来。”
军帐的帘子被掀开,一个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身穿亲卫服的军士走了进来,一股热水顺着那亲卫手里的热水壶流出来,倒入刘平的脚下的木桶之中。
“舒服!!”刘平感觉到热气加重,一阵温暖袭来,张嘴舒服道。不过这热力却是越来越重,竟然是烫脚了。一下让刘平把脚都烫红了,疼的刘平哎哎呀一声,大声骂道:“三多,你个臭小子,倒这么多热水,想烫死我啊!!”
“你说谁?!”一个脆生生的女音道。
刘平一睁眼,眼前的不是杨三多,而是沈雅,刘平心中暗自叫苦,心道怎么把这位姑奶奶给忘了。临出燕京之前,这位沈女侠就非的不可的要跟着刘平的大军一起走,还美曰其名的要监视刘平,防止刘平故意拖延时间,刘平苦口婆心的劝了半天,说着打仗是男人事情,军营之中不允许有女眷。自己定制的规矩也不能自己带头违反啊。
“我可以假装你的亲兵。”沈雅丢下了一句话,便没了影子。出征那天,刘平的亲卫营里便多了一个个子矮小的,一脸灰黑之色的小矮子侍卫。开始刘平都没有认出来,直到这位侍卫撕下了脸上的伪装面具,才看清感情是这位沈女侠。没办法,好话说尽,也不行,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赶又赶不走。倒是让刘平好一阵头疼,没办法,最后只好把她安排到了自己的身边,做个贴身的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