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马匪现身

林子轩等人之所以要从这里绕道回辽东,其实就是为了躲开突厥军的追击。毕竟林子轩的这次行动不但让整个突厥蒙羞,更将他们的公主给拐跑了,这样的行为任何人都是不可能会忍受的,更何况是始毕可汗这个突厥皇帝了。

当然,林子轩的打算是没错,而且始毕可汗也的确是想找他麻烦的。可是林子轩怎么也没有想到,由于杨广这个大鱼的存在,始毕可汗只能暂时将他放过了。

虽然,始毕可汗放过了林子轩,但是作为这件事情的另一个受害人蒙达却没有想过要放过林子轩。当他看到阿思朵的第一眼开始,他就深深地爱上了这个草原最美的公主。虽然他也知道这个草原最美丽的天鹅心中只有林子轩这一个中原人,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草原人就是这样,喜欢就去争取,他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下去,这个草原最美丽的公主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的恒心打动的。

可是,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心目中的天鹅居然会跟着人跑了。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这个中原人是谁,但是他知道带走阿思朵的这个人肯定是林子轩派来的,否则阿思朵是不会莫名其妙的就跟人跑了。

一想到此,蒙达那颗心就充满了嫉妒。他在突厥内部听说过太多林子轩的故事,以前只是觉得林子轩虽然存在,但是离自己毕竟很远,所以并没有什么嫉妒。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林子轩出现了。而且还将他的未婚妻给拐跑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自己还不站出来有所表示的话。那么自己以后再草原上就成为所有人取笑的对象。

所以,当听说了这件事的第一时间。他就回到自己的部落中召集了几千部族人马,开始对林子轩等人进行了追击。当然,他之所以这么规模的行动,除了林子轩抢走了阿思朵让他的面子上下不来之外,他还想和林子轩正面的较量一下,毕竟他在草原上听了太多林子轩的故事了,林子轩已经成为了所有草原勇士都想打败的对手。

这一次,他要当着阿思朵的面,将林子轩不可战胜的神话给打破。他要让阿思朵这个草原天鹅看看谁才是草原上最厉害的人。

……

翌日,休息了一晚的林子轩等人,告别野离拔哥踏上了返回辽东的路程。北行二十里,途径勒石烽燧,过了这里,然后再往前走上一段距离,就会遇到黄河分岔处,然后再从这里折向北,然后在走上几百里。就到达契丹境内了。

从勒石烽燧稍事消息之后,他们继续赶路。终于在他快黑的时候,到达了黄河分岔处。从这里开始,黄河分成两股。一股继续北上,呈弧形流向东方,而另一股则呈九十度折道向东。两股黄河各自奔行数百里后又重新汇合,他们之间便形成了沃野千里的河套平原。

林子轩的队伍停在了黄河分岔口旁。林子轩坐在马上,久久凝视着西方。冰面如巨大玉盖,向远方延伸,夕阳下,闪烁着一种瑰丽的光芒,另人感到是如此地壮丽。

长孙无忌身为谋士时刻都在关注着林子轩的行动,作为一个谋士最重要的一点心细如发,他从林子轩的动作中看出来,林子轩心里有事。

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林子轩这么的沉重,但是身为谋士,他这个时候应该主动站出来为林子轩排忧解难。所以他缓缓催马上前,来到林子轩的面前问道:“主公,看你眉头紧锁,我们是不是遇到危险了?”

林子轩回头看了他一眼,笑道:“你想多了。你要知道从我们踏入草原的那一刻开始,危险就始终伴随在我们身边,所以完全不必要担心。对了,这样的事情你父亲应该告诉过你。”

“他是说过,只不过我当时年纪还小,所以没有放在心上。”长孙无忌有些尴尬的说道。

林子轩笑道:“哈哈,看来辅机从小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我小时候经常惹父母生气。”说起这个事,他就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父亲,以及自己父亲死后他们所遭受到的那些屈辱。

看着长孙无忌那紧握的拳头,以及他那突然变得很不好的阴冷表情,林子轩知道长孙无忌肯定是想起了以往的那些不开心的事,所以为了避免他再度受刺激,林子轩急忙转移了话题道:“那你知不知道在草原,冬天的时候什么事情最可怕。”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长孙无忌不愧是顶级的谋士,他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那我告诉你,冬天的时候,草原上最怕的事就是遇到野狼群。”阿思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后面,接过了长孙无忌的话道,“不过遇到不要担心,腾格里会保佑我们的。”

“腾格里是什么东西呀!”跟随在林子轩身边的程咬金一副很无知的样子问道。

“你……”阿思朵被程咬金的无知给气到了,她想上去给他好好上上课,可是一想起现在的状况,有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爱人的爱将,所以她也只能坐在马上暗自生气。

“腾格里是草原之神,是草原最神圣的存在。”长孙无忌看到阿思朵的表情之后,暗中在埋怨程咬金不懂事同时,也将程咬金说话带出来的尴尬接了过来。

“好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现在我们要赶紧过河,过了河我们就离辽东更近了。”林子轩这个时候说道,“走,过河回家。”

...........

“主公,这边有情况。”

过了黄河不久,一名士兵便发现了情况,林子轩催马上前。远远便看见荒草丛中有一匹倒毙的马尸,身上插满了七八支箭。这些箭做工粗糙,长短不一。凭着经验,林子轩作为一名将军一眼便认出,这是铁勒人独有的箭。之所以是铁勒人,是因为林子轩知道,突厥人的箭做工虽然也不好,但是在几年前在大隋那些逃难的工匠的帮助下,突厥人已经开始成批制作箭枝,虽然质量上还比不上隋军,至少箭羽还是整齐的。所以能够用这样箭枝的也只有比突厥人差的铁勒人。

在战马两丈外。一名死尸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身上同样中了数箭,衣甲已被剥去,穿着单薄的里衫,脚上军靴显示着他是一名隋军士兵。

发现他的林子轩亲卫,轻轻的将死去隋军的头放下,然后沉痛地说道:“是咱们自己的同袍,尸体还有温度,看样子应该是刚刚被袭击的。”

林子轩心一沉。既是为战死的同袍难过,也是为即将到来的大战感到些担心。毕竟他此次为了追求方便带来的人不是很多,而且还有不会武功的文人和女人。

“能够看出具体的时辰吗?”林子轩又问道。

“看样子,不到一个时辰。”

听完。林子轩猛地抽一鞭战马,向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冲去,站在山丘上他眺望远方。夕阳即将从远方的山峦落下,迸出最后一丝血色余晖。染红了西天空,四周旷野苍茫。一层灰色的寒意弥漫着整个大地忽然,林子轩看见了西面数里外有两个小黑点,也在向这边张望,林子轩回头,他身后的这支队伍,人员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旷野中却是那么的醒目。他又向西面望去,两个小黑点已经不见了踪影,林子轩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知道,他们已经被铁勒人盯上,不对,应该是薛延陀人。

“我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林子轩的声音在寒风中回荡,数十人默默站在暮色中,听林子轩给他们讲一个不幸的消息:“看样子咱们已被一股草原马匪盯上,这股马匪有多少人我目前还不清楚,但是从他们的行动速度上看,人员应该不是很多。而且从他们的行事风格上看,这是一群血债累累,穷凶极恶的家伙,所以一旦遇到了绝对不要存手下留情的心思,否则死的就是你,明白吗?”

“明白。”将士的吼声,让林子轩感到一阵安心。虽然他要面对的敌人或许很多,但是他相信有他麾下的这些兄弟在,他就一定能够安然无恙的回到辽东。

“主公,我有一个建议。”就在林子轩考虑怎么样才能摆脱掉这些薛延陀人的时候,林子轩手下的一个侍卫伙长站出来说道。

火长叫李云贵,由于父亲是在丰州戍边的老兵,所以从小在丰州长大。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丰州人,但是毕竟在丰州生活了十几年,对这边的地形那是十分的熟悉。

“你说。”林子轩对于自己手底下的亲卫,那都是相当了解的,所以当看到是李云贵站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在丰州长大的家伙肯定会给自己出个好主意。

“主公,再向北走十里就是横河口烽堡,那里的羊马城修得很结实。”

这一句话瞬间就提醒了林子轩,当年在这里驻守时候,林子轩就曾经巡视过横河口。只是这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一时间没有想到,现在经李云贵一提醒,脑子里立时就出现了横河口烽燧的整体印象。

横河口烽缝是修在一座突兀的绝壁上,下面修建有一座坚固的羊马城,虽然养马城很小,但是容纳他们这些人还是足够的。只要有了防守之所,凭借着他们这些人的武艺,林子轩相信很快就能将那些薛延陀人杀退。

时间紧迫,林子轩决定之后立刻下令道:“我们走。”

队伍再次启程,这次加快度,向北浩浩荡荡而去,长孙无忌催马上前低声问林子轩:“主公,我虽然是第一次来丰州,可是我也知道丰州境内是不可能有马匪的。”

林子轩看着他,苦笑道:“你说的没错,的确不是马匪。”

“不是马匪,那是……”

“不是突厥人,就是薛延陀人。”林子轩说道。

“突厥人出现在这里我能够理解,咱们毕竟是惹着他们了。可是这薛延陀人。不是一直在金山一带活动吗?怎么跑到丰州来了?”长孙无忌好奇的问道。

“听野离拔哥说,去年他们部族遭受了很大雪灾了。薛延陀有上百个部落,减员三成有余。为了使自己的部族能够活下去。一些部落不得不组织小股骑兵进丰州来抢掠,他们来去如风,隋军很难防备。”林子轩说道,“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可是他们的日子仍旧不好过,所以他们只能继续抢掠。”

长孙无忌点点头,沉默片刻后,道:“主公,给我一把刀。我从小在家父的督导下也练过武,虽然不如将军这么厉害,但是三五个人还真别想靠近我的身边。”林子轩笑了笑,从马袋取出一把横刀递给他,又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等会儿你上烽燧,尽管你父亲在草原的威名很大,可是他们可不认你是谁的儿子。而且草原骑兵也不是你想的那样容易对付,他们非常凶猛,力大无穷。我可不希望自己少一个左膀右臂。”

长孙无忌慢慢拔出刀,在空中挥舞两下,寒光闪闪,不过他立刻便泄气了。虽然他也练过武,对于弓箭之类的武器也很熟悉,可是此时手中的这把刀。却让他有点力不从心的感觉,他心中叹一口气。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真的没错。

就在这时。忽然有士兵大喊:“马匪追上来了。”

随即马蹄声响起,林子轩一回头,只见二百步外的树林里冲出三十几名骑兵,在略微黑暗的夜幕中挥舞着战刀和绳套,向这边猛扑而来。

这是一支前锋哨兵,贪欲使他们丧失了理智,竟不顾一切地冲出来。

林子轩冷笑一声,立刻喝令道:“列阵。”

林子轩手下的亲卫,都是从幽州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都是训练有素,以一当十的精锐。在林子轩的命令下,所有的亲卫一字排列,张弓搭箭,严阵以待。

林子轩抽出双箭,搭弓上弦,这把弓是当初长孙无垢送给他的那把弓,这把弓到了手里之后,他是爱不释手,已经反复练习了不下百次,可今天却是第一次用于实战。

当敌群冲进一百五十步,他猛地拉开弓,双箭射出,引如霹雳弦惊,两箭快似闪电,射透了当先两人的胸膛,两名马匪惨叫着摔下马。一百五十步精准劲射,使其他马匪气势为之一涩,而林子轩手下的几十名亲卫却士气大振。林子轩却不再射第二箭,等待着敌军的靠近,进步了,再前向十步,便进入这帮马匪的射程范围之内,林子轩一声令下,“射”。

几十支利箭同时射出,五六名马匪骑兵从马上摔倒,林子轩更是箭如连珠,霎时间便射出四轮八箭,八名马匪骑兵惨叫落马。还没冲进五十步,三十余名马匪便死伤近半,他们胆寒了,纷纷调转马头奔逃。

“追上去,全部杀死。”林子轩大喝一声,让手下的亲卫追上去。

惹了我就像这么走了,这个世上那有这么简单的事情呀!林子轩看着策马追上去的亲卫心道。亲卫们一边追击一边放箭,敌军不断被射中落马,直到追出四百余步,见马匪已经渐渐逃远,隋军不再追赶。

林子轩翻身下马,来到一名受伤的马匪面前,用突厥语低声问他。

程咬金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场景,那心中别提有多激动了,将追杀的马匪斩杀殆尽之后,他纵马来到林子轩的面前道:“痛快,这仗打得痛快,就是不过瘾。”

而回答的他的则是“啊”的一声惨叫,林子轩一刀杀死了受伤的马匪,站起身冷冷道:“等会儿,有你过瘾的时候,就怕你杀不完。”

横河口烽燧离黄河约十几里,一条河从烽炷下流过,河套平原上有上百条大太小小的河流,绝大部分河流都是南北流向,但这条河却是东西流向,所以叫做横河口。

横河口烽燧附近有几座低矮的石山,几万年风沙侵蚀,使这些石山变得奇形怪状,有的像一柱擎天,有的像卧马于野,烽炷就建在一座高二十余丈的石柱山上,四周绝壁,只能靠软梯攀登。

一般烽燧都会选择建在敌人难以破坏之处,或绝壁或高山,同时会在烽燧下再建一座羊马城安置牲畜和马匹,以防避猛兽和狼群。横河口烽燧的羊马城占地一亩半,高约两丈,就地取材,用石块砌成,非常坚固结实,除了烽遂士兵自已的马匹和牲畜外,也供往来客商躲避狼群,修建得还算宽敞。

众人一到羊马城,便立刻忙碌起来。这时,五名烽卒也从绝壁上爬下来,上前参见林子轩,林子轩问道:“烽燧里有多少多余的武器?”

一名头领上前禀报道:“回禀将军,除了我们自已的随身武器外,还有五张弓,五把刀和三十壶箭。”

隋军的标准配置是一根长矛,一把刀,一张引,一壶箭和一只圆盾,林子轩迅速估算一下,加上自己随身携带的那些,每人可以配两壶箭,如果敌军是百余骑兵,可以班而易举干掉。

这时,一名去巡哨的骑兵从远处奔来,大喊:“将军,五里外发现敌群,有四百余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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