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达列斯的考量

离开水潭边,走入树林后,达列斯男爵对身旁的人问道:“感受到了吗?”

“感受到了,达列斯大人。”

身后的一位大魂师说道,“那个男孩身后背着的包袱里,有着魂力波动,那只可能是魂骨!”

由于周青不想在罗曼蒂娜、小舞两人面前暴露储物魂导器的存在,所以并没有将魂骨直接放入灰色小袋子内——

储物魂导器极为珍贵,小舞目前性格跳脱,大嘴巴,随便乱说,很容易让有心人注意。

原著中的唐三敢在诺丁学院使用“二十四桥明月夜”,是因为他的老师是玉小刚,虽然几乎被全大陆的魂师嘲讽,但蓝电霸王龙家族就是他的势,还是能够庇佑唐三的初期成长,减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防着罗曼蒂娜···

周青与她认识的时间,还未超过四十八个小时,虽有心将她也拉入伙,但也需要再观察一段时间,不可能现在就在她面前展露出珍贵的储物魂导器。

而魂骨之中的魂力波动,以及那股吸引人的感觉,连普通人都能够察觉得到,何况达列斯等人?

“达列斯大人,那块魂骨,应该是被他们猎杀的那一头哞春牛爆出来的,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另一个大魂师说道,“要不,我们现在折返回去,将他们给击杀了?”

罗曼蒂娜是诺丁城的副城主之女,身份确实有点麻烦,但这儿是猎魂森林,尽管千年以上的魂兽在几百年前就已经被猎杀干净了,但她连魂师都不是,就算将身体打磨的媲美大魂师的级别,也有出现意外的概率。

言外之意,死在猎魂森林,这种可能性存在,而且,这猎魂森林也不小,他们一行人完全可以在之后说没有遇见过他们。

“不,我有更好的主意。”

达列斯决定先获得第三魂环再说,“那几个孩子看着年纪都不大,除了那个长辫子的小女孩,皮肤过于细腻了点,有可能是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子弟外,剩下的那两人,粗布麻衣,皮肤也糙,应该是纯粹的平民出身。”

“那两个男孩无所谓,但向那女孩下手,有可能会出意外,要是那个女孩真是大家族、大宗门出身,那么我们敢下手,隐藏在暗中的守护者就会出来。”

顿时,那四个大魂师面色一变,不得不压下心中的贪婪。

若真的如男爵大人所言,那么他们敢出手,隐藏在暗中,至少达到魂宗级别的强者,就会将他们击杀。

到时候,他们,包括达列斯男爵,被杀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他们伸冤,无论是天斗帝国,还是武魂殿,都不会为了四个大魂师、一个准魂尊,一座小城的城主,就去向大宗门、大家族讨公道。

而且他们真出手去抢夺魂骨,公道也压根不在他们这边。

“从那块魂骨被那男孩拿着这一点来看,那个小女孩应该看不上一块百年的魂骨,但还是稳妥点,不要动武为妙。不过我肯定,罗曼蒂娜在之后一定会将之拿走,目前不过是让那个男孩保管而已。”

达列斯继续说道,“小女孩看不上,那个男孩得到一块魂骨,守不住,最后还是得落到罗曼蒂娜手里。”

“但即便是百年魂骨,消息若是传出去,也会有其他城市的魂师前去诺丁城探寻,甚至有概率铤而走险。”

借刀杀人。

这便是达列斯的计划。

将罗曼蒂娜得到一块魂骨的事情暴露出去,引得其他城市的魂师、大魂师去诺丁城,从而搅浑诺丁城的水。

而他再于最后登场,与诺丁城“合作”,平息动乱,暗中则是可以进一步让诺丁城动荡持续。

身为星罗帝国的男爵的同时,达列斯也是落星城的城主。

与天斗帝国贵族阶层那多如狗、没有实际官位、俸禄的男爵相比,星罗帝国的男爵,实际地位可就高了,甚至还有独属于自己的封地。

当然,落星城并非是他的封地,只是他在星罗城那边站错了队,被排挤到了落星城这乡野小城当城主······

可即便如此,达列斯这男爵的实际地位却已经与天斗帝国的一部分没有封地的子爵差不多了。

而他想要让诺丁城乱起来的目的,也很简单——

天斗帝国已然日落西山,若非武魂殿从中作祟,凭借星罗帝国强大的军事势力,早就灭了天斗,统一整个斗罗大陆了。

目前是没有理由打起来,但这不意味着不可以制造一个理由。

天斗帝国的诺丁城、星罗帝国的星罗城,放到两大帝国境内,都是微不足道的小城市,也不是兵家要地,甚至两大帝国的高层可能都没听说过这两个城市的名字。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小城市就无法掀起大风波!

达列斯并不想只当一个小小的男爵,还想要不断的向上爬,成为子爵、伯爵、侯爵,甚至是公爵。

所以,他必须为星罗帝国的高层找到一个向天斗帝国发难的理由,在修炼天赋不好的情况下,这是他能够晋升的唯一途径···

···

“那个死肥猪的眼神好猥琐。”

小舞瞥了眼达列斯等人离开的方向,满脸嫌弃,“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罗曼蒂娜却是没接这个茬,视线落到了周青的身后,道:“你不吸收魂骨,放在包袱里,魂力波动很明显,已经被达列斯他们注意到了。”

“居然忘了这茬!”

周青一拍脑袋,暗骂自己的大意,但这也没办法,储物魂导器也极其珍贵,不可能展示在还没有得到自己和唐三完全信任的人面前。

但是,就这么将这块头部魂骨带回去,恐怕一路上会引起大部分魂师的注意。

与唐三对视了一眼,最终,周青还是将灰色小袋拿了出来,将魂骨放了进去。

“这是?”

小舞惊奇,“你怎么把魂骨变没了?”

“储物魂导器!”

罗曼蒂娜“o”着小嘴,“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东西!不同于市面上其他魂导器,储物类的魂导器价值连城,是被称之为古董的存在,有钱都买不到,诺丁城唯一拥有储物魂导器的人,可能就是那个在诺丁学院混吃等死的‘大师’了。”

“圣魂村不是出现过一个魂圣吗?我与唐三获得了他的遗产,也就是这个储物魂导器。”

与魂骨给魂师带来的觊觎相比较,还是让储物魂导器暴露出来为妙,至少这么一来,不会引起其他魂师的觊觎。

若是拥有魂骨的情况暴露在诺丁城内,估计有不少魂师会铤而走险。

而若是暴露储物魂导器,虽然也有魂师可能会按耐不住诱惑,但至少大部分魂师会考虑他们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势力,再加上自己和唐三六岁就获得了黄色的百年魂环,且魂力达到了十四十五级左右,应该可以震慑住不少的宵小。

但魂骨不一样,那种吸引人去吸收的诱惑力,非一般人能够忍受!

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情况,就是那达列斯是否会为了这块魂骨而折返回来,暗中对他们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