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君临的捕鼠人
城市更新,开始新的一天。
君临市民依旧津津乐道于盛大婚礼,其实更恋恋不舍兰尼斯特、坦格利安家族的蛋糕、熏肉、糖果。
荣耀、喜悦已是昨日,雷加又要面对血色漩涡。
关于爷爷杰赫里斯二世突然重病,甚至会说自己喘不上气。
在杰赫里斯二世重伤时候,一名红堡侍从也死的恰如其分,出身于三流诸侯次子,无妻无子,死得无人挂念。人们说他偷偷在跳蚤窝赌博,看尖牙角斗。据说这人喝水噎死,尸体也很快清理。
雷加怀疑,这不是巧合,或许是某一种未名毒药,一种未知势力。杰赫里斯二世身体一向不好,少量微量下毒,也不会有人在意。里斯毒药,最为出名,如果他们还有毒药毒性超过里斯之泪,雷加想也不足为奇。
龙王收获了很多友谊,也得罪了很多人。
在很久之前,他的祖先贝尔隆,也出现了急症如同狂风暴雨。
贝春晓王子在一次狩猎时抱怨说体侧刺痛,回到君临后病情迅速恶化,他最终在首相塔的卧室因剧痛卧床不起。五天后,贝尔隆死于肚腹破裂。贝尔隆去世,为王国留下巨大裂痕,最终又促进血龙狂舞。
“没有火种,我也会畏惧那些里斯之泪或扼死者吧?”雷加心想,一缕火焰静静流淌于手掌。若非没有不老泉火种,雷加祖父已经死去了。
红堡的某处隐秘房间,西撒将一个瘦小灰发青年带到了雷加面前。
瘦小青年出身卑贱,西撒将其包装成了王子需要的玩具制造商。
雷加并非信不过巴利斯坦,但白骑士太看重荣誉,说起来能上能下,并不如西撒。
西撒将人带来后,便站在一旁,不再说话。
他已接受雷加命令,或许生于权门者,总会流动着阴谋与火焰。
在布拉佛斯,西撒也见到了那些海王子女,不成气的甚至会被赶出布拉佛斯。
青年男子依旧面带紧张、兴奋神色,平民来到王宫,总会感觉是纸醉金迷。
君临折叠,生活于红堡或者跳蚤窝、丝绸街完全是两个世界。
有人出生于红堡,有人出生于跳蚤窝。
雷加打量着青年男子,来自跳蚤窝的捕鼠人“灰发”罗肯。
他身形纤细,动作敏捷,快人快手,一位年轻又技艺娴熟的捕鼠人,无法改变罗肯卑微与泥土气息。
当西撒乔装去跳蚤窝打探消息时候,唯有捕鼠人给出了最全也是最细致材料,甚至还推测了来人身份。
“我听西撒说,你没有选择一块金龙,而是选择了与我见面的机会?”雷加对着罗肯,手中把玩着一枚金龙。
“是的,王子!”罗肯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这可是王子,要知道平常他面对金袍子都颤颤巍巍。
“为什么?”雷加问道。
“我需要一个机会,出人头地的机会。王子你知道,我们这些穷人出人头地,都需要一个阶梯。当西撒师傅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阶梯来了。”罗肯涨红了脸,还有些结结巴巴。
雷加饶有兴致的看着灰发罗肯,跳蚤窝出身,娴熟的捕鼠人,熟悉君临地形。即使是鸡鸣狗盗之徒,也有他的用途。
“别的不说,这小子敏锐是很敏锐。”西撒点点头,这也是对罗肯的某种表扬。
“我一直关注君临局势,操着布拉佛斯口音,身手又不错的青年男子,大概率是王子剑客教头。再加上你问那个人消息,胖子经常在跳蚤窝赌博,他那张大嘴说了很多红堡事情。你们一开口,我就知道西撒师傅来自红堡。”罗肯讲清楚了事情。
雷加看着罗肯,捕鼠人为雷加带了宝贵线索。
“说一下胖子的事情。”雷加提醒罗肯,说重点。胖子是那個猝死侍从外号。
“好的,王子。”罗肯继续说道。“胖子这人没有特别爱好,他不太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孩。他并不英俊,也没有女人愿意勾搭这个次子。
他最喜欢就是赌博,热爱赌博胜过生命,赛狗,尖牙决斗,骰子,这些他都喜欢。只是胖子逢赌必输,这些年没有赚到钱,反而拖欠越来越多,濒临破产与甭哭。跳蚤窝赌场老板会给他寄点东西,催胖子还款,比如死鸽子头,比如烂猪蹄。
胖子快要逼疯了,可是前一阵子在赌坊里面他忽然还清了欠款,我们都还有些奇怪,以为胖子的死嫂子良心发现给胖子送了点钱。那阵子胖子又开始大赌,只是有些郁郁寡欢,没过多久,胖子也死了。”
罗肯身形瘦小,但说起情报来还是非常真实逼真。
雷加嗅到了阴谋味道,这味道飘荡空中,只是不知道是谁动手,却也难受。胖子尸体已经成灰,这人真正是无牵无挂。
问题是,这人是谁呢?这些躲在幕后之人,如同刺骨寒冷,仿佛冬日之风。是里斯、密尔或者布拉佛斯人?很隐秘,也很歹毒。
即使是雷加心思,也感觉下毒者机会非常好。大规模下毒引人注目,而关键人物,则是顺水推舟,改动历史进程。
对贝尔隆下手,算准了国家继承权本就不稳当,长子、次子家族关系紧张,导致王国失去合法明智王储,加速血龙狂舞历程,因为储位当时就差点打起来。
对杰赫里斯二世下手,则是让王国失去明智君王,杰赫里斯二世国王弥补龙族与其他诸侯联系,增强龙族势力,与父亲得罪的大贵族和好。而伊里斯王子矫情多变,没有耐性,并不是好的君王。
“你怎么知道这么相信?”雷加看着罗肯,很有兴趣。
“我来自跳蚤窝,我在青楼、赌场、斗兽场,肉店、鱼店、廉价旅社都有朋友。”
“王子,评选君临捕鼠人之首,我想我也有机会坐上顶尖捕鼠人王座。我技术娴熟,干活麻利,我身体柔软,我可以快速在屋子、地道行动或蹑手蹑脚。那些赌坊、妓院,甚至是达官显贵,都需要我。他们以为罗肯是个呆瓜,但是罗肯是只听不说,罗肯等待一个好机会。”罗肯恭恭敬敬回答道。
雷加看着罗肯,他需要一个情报贩子,但是前提足够忠诚。最了解情报之人,罗肯虽不起眼,可也有大大用途。
我需要这样的人,雷加想。
雷加需要一些眼睛、间谍,帮他盯着君临动静,尤其是当他已准备去其他地方探索时候。
雷加并不相信君临群众,这是一股可怕力量。
在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暴民。
他们平静如水,又会狂涌如火。
雷加对罗肯甚至有更深谋划,目前红堡地道大概只有他们祖孙三人知道,要去探索密道,捕鼠人是最好角色。
红堡蛛网密道中,应该还有一具尸体,是罗肯前辈奶酪,当年被戴蒙亲王雇佣刺杀伊耿二世儿子,最后又死在了密道里面。
“说一下你的长处,罗肯。”雷加将金龙放在桌子上。
“是,王子殿下。我出身贫寒,这是我的缺点,也是优点。罗肯能和那些妓女、屠夫、赌徒能打成一片。而且罗肯有自知之明,我喜欢赌博但不会输光,我喜欢喝酒但不会沉醉,我喜欢聊天但不会吐露秘密,我喜欢女人但不会与她们分享工作。”罗肯说道,他眼睛中光芒闪烁,似乎有一条金光大道朝着自己本来。
我需要一个机会,让我青云直上。罗肯想道。
罗肯坚定跪在了地上,“我愿意为王子服务。”
“很好,你是一个聪明人,我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我是王子,你是捕鼠人,我们只是身份不同,但是职业并无高低贵贱。”雷加脸上有一抹笑容,他走上前来拍拍罗肯肩膀。
说起来亲民,现代人可比门阀贵族强了不知道多少,亲民,也是一种魅力。
“我只是一个捕鼠人,王子如此看顾我,在下将为王子恭喜所有心血,至死方休。”
“据说王子外号幸运儿,我将终身感恩你的提携。”罗肯受宠若惊,仿佛有黄金照亮了他的心脏,他将以今日作为自己的幸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