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再遇青面老头(求追读)

张欢拿干尸练功时,在方老二的屋子待过不少次,所以不陌生照片上的背景。

“方家真是好胆,灭了人后,屋子竟然没有推倒重建。”

山神娘娘的祠堂就在方家,而吊颈诡出没的地方就在祠堂。

游魂到底有没有记忆呢?

吊颈诡看到自己生前的家,还有仇人的子嗣,死去的记忆也会突然复活吧?

张欢想了想,凭他同方老二的关系,实在不想这位仁兄出事。

下午,梁林来找张欢打猎。

“这几天你没去,咱们的收获虽有但实在不多。前两次因为捕猎时间长了,还招来一只游魂,钟家损失了两个人。”

听他的意思,是希望张欢出马。

张欢问他:“来找我是你自己的意思?”

梁林坦率的道:“大家都想你来领队,但无瓜无葛的,都不好找你开口。”

张欢又问他:“让我来领队,钟老大能干?”

梁林却道:“怎么不干?大家打猎是为了有肉吃,谁有本事就听谁的。况且打不到猎物或者是死了人,钟老大也心疼。”

张欢心里有了底,但他没有一口答应,只是笑道:“这段时间你也收获不少,储存的粮食也够吃一个月了吧?干嘛还这么拼。”

说到这里梁林就有些高兴:“你表嫂有了,我得为将来的孩子多准备一点儿吃的。”

这真出乎张欢的意料了,他扭过头同唐珊道:“看样子咱们得准备红包了。”

唐珊说:“咱们的熊皮可以鞣制一件布兜,等孩子出世就用的上。”

张欢就跟梁林道:“说好了,孩子的襁褓我们帮你搞,就别让表嫂操心这事儿了。”

唐珊又说:“等小雨显怀后我让金玲过去帮忙照顾。”

梁林大喜:“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对了,你到底答不答应出来带队?”

张欢这次终于肯定的点了点头:“只要大家肯听招呼,明天一早可以来找我。”

梁林满意的去了,张欢的嘴脸也挂着笑。

唐珊不知道他笑什么,忍不住道:“人家生孩子,你高兴个什么劲儿?”

“毕竟有表侄了嘛。”

乞活村一向重生不重死,有孩子出世虽不办酒宴,仍要四处讨喜。

但如果家里死了人,除了不办席外,连丧葬也是不办的。

但张欢不是因为有了表侄而高兴,他高兴的是他的重要性开始突出了。

当一些猎户意识到他可以给他们带来利益,并且请他当领队时,他在这群猎户里就有了威望,

如果不是他人丁单薄,凭此威望也能成为村里的大姓了。

——

翌日,张欢整装出发时堂屋里已经挤满了人。

金玲在一声声不知所谓的‘二嫂’声里红透了脸——平时都是她叫唐珊作二嫂,现在突然长辈分了。

“人都到齐了吧?检查一下自己带的武器,别碰到野兽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三股叉在哪儿。”

张欢的笑话并不好笑,但大家都哄堂笑了起来。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跟着张欢出了门,直往猎场外走。

大家仍如以前一样绑了几根肥肠挂在树上,尔后纷纷藏于树叶丛中。

一帮人死盯着周围的动静,忽然张欢冲着众人比划了个手势。

于灌木从里,几只野猪哼唧哼唧的爬了出来。

树上的一干人都愣住了,情况同他们想的完全不同。

猎物出现了,但出现的未免太多了些。

这些野猪对肥肠并无什么兴趣,只是在树木间来回的拱土吃草。

看它们悠哉悠哉的享受着食物,树上的人都有些坐不住了。

这么多个几百斤的粮食在面前晃来晃去,扭动的臀部身姿还那么妖冶,真让人心痒难耐。

树上的张欢也有些犹豫,他感受到了十数双目光在盯着自己——同胞们都在等自己做决定。

想了想,张欢张开了自己的弓,周围的猎人瞬间了然。

他们有的张弓,有的则举起了手里的钢叉。

‘嗖’一声响,张欢的箭声如同发令枪,一瞬间就有不少箭矢和钢叉朝着树下的五只野猪落下。

然而,别看这些野猪只顾着低头吃草,一副铁憨憨的样子。

其实它们吃草时仍保持着警惕——只一瞬间,这几只野猪轰然而散。

所幸偷袭毕竟是有效的,至少张欢的箭矢就射穿了一头野猪的肚子。

“我下去勾引,你们先别下树。”

张欢说完直接把弓丢掉,提刀落在一只野猪面前挡住了这只野猪的退路。

这只野猪并未成年,却也有灵气复苏前的水牛大小。

它蛮冲过来,用刀是无法将它击退的。

树上便有四五支箭射向它,一是为了救张欢,二是为了骚扰。

但真正有效射中的只有一支箭——大家不敢分外瞄准,因为害怕误伤到张欢。

‘轰’

众人惊呼声中,张欢到底是和这头野猪碰上了。

但与想象不同的是,张欢忽然被撞的跌倒,但野猪也被张欢一拳砸翻。

树上的钟老大惊呆了:“方家的靠山拳真的能靠山?”

四足的巨型动物有個致命弱点,一旦倒地再爬起来就很费事。

这只野猪倒地,张欢哪里肯让它在起身?

手里的刀对准野猪的肚子就是一扫——圆满的右手劈刀又快又狠,等这头野猪爬起身时,反而让它肚子里肠子很快掉了出来。

“小心!”

树上钟老大喊了一声,张欢没再理会这只刚爬起又重新躺在地上的野猪。

他已能放心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这只进气多出气少、没有余力爬起来的野猪了。

尤是提着刀,凛然的看着正面冲撞来的成年野猪。

这头野猪背上中了钢叉和箭,但这样的伤势好像于它没有什么效果。

它本来是能跟其它野猪一样逃走的,但小野猪被张欢宰了后,它竟然又跑了回来。

猪也有亲情的?

张欢没多想,在这头野猪冲上来时他侧身一让,手里又是一个右手劈刀却是对准了猪蹄。

四只猪蹄应声而断,这只成年野猪如山塌一般轰然栽进了草地里。

树上的人都惊呆了,梁林道:“我表弟的身法啥时候这么厉害了?只一步就能躲过野猪的攻击。”

啥时候这么厉害了?

张欢也有些困惑,他发现自己的五感好像比以前敏锐了不少。

以前固然身手快,但反应速度却相对拙劣。

而如今,因为反应速度和五感的敏锐,使他一招一式不费力气却又能妙到毫巅。

这是《安魂术》的作用吧?

张欢心里这么想,但一时也没办法求证。

“快下来取肉离开这里。”

不用张欢说,树上的一帮人已经一跃而下,一人一叉攮死了变成猪棍的野猪。

大伙儿七手八脚的分了肉往回抬,神情轻松又惬意。

张欢没有扛肉,只是享受着众人拍他的马屁,露出笑容。

但他很快笑容收敛住了,扭头望了一眼身后。

就在大家也要跟他一起回头时,张欢喊道:“不要管肉了,快跑!”

大部分村民饿怕了,哪怕是没饿过的人,只要是乞活村的村民都没有把到手的肉丢掉的习惯。

所以哪怕他们听到了张欢的话,虽则跑动了起来,但仍扛着肉不肯丢。

张欢的速度却极快,众人只看见他好像是仙人一般离地而起,踏着草叶儿蜻蜓点水般人已经出去了两三丈远。

没等众人看清楚,张欢已经兔起鹊落的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梁林见了忍不住由衷的赞叹:“我表弟这身手,说他是神仙中人也不为过。”

钟老大在他前面骂道:“这时候就别特么拍马屁了,快逃命吧!”

梁林紧了紧背上的肉加快脚步,但一旁忽然走出一个青面老头问他:“小伙子,你知道小河村在哪里吗?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