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人与鸟划出的对角线
“恐怕他要当一段时间‘木乃伊’了。”她如此说着,小心翼翼地用银色小刀割开烤焦的衣物,逐层剥离那些熟透的皮肉。
之后,她涂上了一层乳白色的溶液,再一圈圈地裹上洁白的绷带,细致地进行着伤口处理。
啾!
突然,天空中的雷鸟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它面向罗格挥动着翅膀,巨翼带来的狂风猛烈地吹来,罗格立刻起飞,以免被狂风刮倒。
看到巫师开始用小翅膀飞行,它立刻紧随其后。三对翅膀快速扇动,它的庞大身躯瞬间超过了一侧的小不点。
啾!
它又鸣叫了一声,向罗格点头示意,似乎在邀请他追赶。
“你要我跟你比赛?”罗格似乎理解了雷鸟的意图,试探道。
雷鸟欢快的绕着他飞翔,周围的乌云越聚越多。
罗格猛地挥动双翅,一瞬间便往前方冲去。临走前,他还喊道:“我去转一圈!”
斯内普望着大片乌云往西南方向移动,脸色瞬间变得阴沉如水。他坐回观众席,目光投向沐浴着阳光的球场。
哈利波特刚刚上场,霍格沃茨和伊尔弗莫尼的比赛仍在激烈进行。与此同时,罗格与雷鸟的空中竞速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位于西海岸的马萨诸塞州呈长方形,格雷洛克山屹立在其西北角。雷鸟伴随着乌云密布,以雷霆万钧之势向罗格迅速逼近。
罗格往后瞄了一眼,随即更加剧烈地挥动代达罗斯之翅。他深知,如果被雷鸟甩在身后,那云层中的闪电无疑会将他电成焦炭。
“我还不想当木乃伊呢!”他自言自语着,冲向前方,翅尖划过银白色的光芒。
罗格无暇顾及下方威廉姆斯学院的古典景致,因为很快它就会被暴雨吞没。
咔嚓嚓……耳边不断传来雷鸣般的爆裂声,天空被映照成一片紫黑色。强劲的气流由翅膀卷起,给罗格带来一丝安心。
一道散溢的闪电被他的双翅捕获,罗格瞬间就被电得发僵。雷鸟趁机拉近距离,甚至人性化的用鸣叫朝他问好。
“加速!必须加速!”头发已经被汗水浸湿,罗格只能往上飞。一旦下降高度,就会成为闪电的完美导体。
巴克兰、格林菲尔德……罗格飞过的地方,很快被浓厚的乌云覆盖。
地面上的麻瓜本以为今天是个好天气,许多人正在公园野餐露营。然而,他们忽然感到一大片阴影笼罩了自己。
麻瓜们抬头望去,只见黑色的乌云如潮水般涌来,遮天蔽日,紧接着便是前所未有的暴雨和雷暴。
雷鸟不理解为什么前方的小不点能飞得如此之快,但它感到非常高兴,终于找到了一个能与自己一起玩耍的伙伴。在伊尔弗莫尼,它每次找到的新朋友,飞上天不久就会被闪电击中烤熟。
它只能强忍悲痛,化眼泪为食量,让朋友们与自己融为一体。雷鸟越飞越兴奋,天空中的雷暴也变得更加狂躁。
很快,这场突如其来的雷暴引发了美国麻鸡气象部门的密切关注。甚至当地电视台,开着新闻车紧追着乌云不放。
地面的阳光被雷鸟裹挟的乌云逐渐吞噬,罗格就像是传说中的伊卡洛斯,以惊人的速度追逐那灿烂的阳光。
在飞行中,罗格仿佛摆脱了所有的束缚,他的内心变得异常平静。寒风灌进他的校袍,往衣服里面钻,弄得人痒痒的。
“好像听着歌,追逐太阳。”罗格透过防风镜,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让他想要一直飞翔下去。
啾!
雷鸟不知不觉间又拉近了距离,它翅膀上闪烁的雷电似乎在征询罗格的意见:“你是否要和我平行飞翔!”
“见鬼,我当然选择拒绝!”罗格的目光从高空的美景中收回,他定定的望着前方,远处出现了隐隐约约的海岸线。
“雷鸟,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先到达海边!”罗格高声喊道,刚说出口,强劲的狂风便灌了进来。
啾!
雷鸟发出一声更为高亢的声音,显然同意了罗格的意见。它三双翅膀挥舞得更加起劲,自由自在的畅快飞翔。
罗格钻进前方的白色云团,代达罗斯之翅把这团松软的棉花拍成碎屑。它们四散开来,从他身后消失。
他尽力保持直线飞行,同时还不忘关注雷鸟的状态。它昂着头,两只长耳被风吹得左摇右摆。大小不一的翅膀卷起的气流相互干扰,使得它无法发挥出最快的速度。
随着他们往西南方向飞去,列克星敦、剑桥、波士顿等城市相继被水淹没,不知所措。即便本州享誉麻瓜世界的著名学府,类似哈佛、麻省理工之类的,也纷纷陷入池沼之中。
由于长时间、高强度使用代达罗斯之翅,罗格的背肌变得僵硬而疼痛。肩胛骨活像被锤子狠砸过一样,里面好似嵌了钢钉,每扇动一下就让人疼得龇牙咧嘴。
罗格用力忍着,顶着风继续前进。他默默给自己打气:“快了,海边快到了!巫师怎么能输给动物呢?”
雷鸟似乎也察觉到他的状态,兴奋的叫了起来。它锐利的眼睛捕捉到海边的灯塔,那就是比赛的终点。
科德角,也被称为鳕鱼角。这是五月花号到达新大陆的第一站,也是印第安土著捐出头皮做靴子的起点。
不过对于美国巫师来说,这里更是伊尔弗莫尼的创始人伊索特·塞耶的登陆地。
海边的水汽更为充沛,一时间天地昏暗,狂风肆虐。无尽的雷电从天空落下,直直刺进海面。
随着雷鸟的逼近,罗格周围的电荷变得更加活跃。他甚至能感到眼前有细微的闪光划过,这使得他速度暴增。
十公里、五公里、一公里……罗格脸上带着狰狞又扭曲的表情,终于撞上了黑顶灯塔。
雷鸟紧随其后,看着累瘫在地的罗格,用头顶了顶他。
“我不行了!”罗格喘着粗气,连动手指的力量都没了。随着魔力退却,背上附着的银色翅膀也消失不见。
从格雷格克山到科特角,至少有270公里的距离。若非他体力惊人,早就被闪电变成焦炭了。
啾!
雷鸟低声鸣叫,轻轻叼起罗格的衣服,巧妙地把他甩到自己宽厚的背上。
柔软的羽毛比云朵还要轻盈,丝丝缕缕的气流穿过,仿佛有无形的双手在按摩着罗格疲惫的肌肤。
罗格躺在上面,望着黑乎乎的天空。他觉得自己离那里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咔嚓嚓,云层中的闪电从头顶划过。雷鸟径直穿越乌云,羽毛被闪电淬炼的更加鲜亮。
当它载着自己冲出层层云雾,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璀璨的金色。无尽的阳光、无尽的温暖抚慰着疲惫的身体,罗格在恒星的照耀下惬意的睡着了。
雷鸟放慢了速度,在云层之上平稳飞行。它们沿着来时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
刚刚遭受暴雨袭击的麻瓜们瞬间愣住了,因为太阳刚刚出现,肉眼可见的乌云便迅速向他们逼近。
“上帝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电视机里,主持人正对着云图讲解。一道笔直的对角线把马萨诸塞州一分为二,简直比各州的边界线还要笔直。
“这是神迹!”邪教徒们站出来吼道,他们端着器皿盛满雨水。
“上帝在向我们彰显他的力量!伱要圣水吗?一美元一瓶!”
轰!
话音刚落,客厅的电视机爆了,因为雷暴刚从头顶飞过。
这场无来由的暴雨淹没了诸多城市、小镇、学府,它行走的轨迹被愚蠢的信徒们称为“上帝的对角线。”
然而,这只是巫师和雷鸟之间的一场竞速赛。输掉的巫师,说不定会成为雷鸟的一部分。而赢得比赛的罗格,则躺在雷鸟宽厚的背上,舒舒服服地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