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中国?那么继续关注。”汉高点点头,“此外,我对于路明非很感兴趣。”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新生,今年大二了,正处在烦恼的青春期,运气一直都不错,目前最缺的是女朋友。”

“是吗?你就这么确定?拍卖会上有件不可思议的事,路明非入场之前,他账上的保证金只有200万。但是他居然大胆地出价到2000万。

我们不得不暂停拍卖,检查他是否有支付能力。第一次核查,他还是只有200万,第二次他要求复查的时候……在十秒钟里,他的账户余额疯狂飙升,升到了1亿零200万美元。

他立刻把价格追高到一亿,买走了那套炼金刀剑。落槌之后,由卡塞尔学院的账户转了一亿给我们。”

“银行的电脑系统被黑了?要么是昂热垫付了那一亿。昂热还是能调动一亿美元的。”

汉高摇头,“都不是,电脑系统一切正常,卡塞尔学院也没有支持路明非。支持路明非的,是一个庞大的人群,股市散户。

在那10秒钟里,从美洲到欧洲到亚洲,全世界各股票交易市场的散户,一共2500万人,每人从账户上向路明非汇款4美元,共计一亿美元。拍卖结束后这些钱又自动地退了回去。

换句话说,在路明非需要钱的时候,全世界给他捐钱,2500万道现金流指向他,而在他不需要这些钱的时候,钱又自动回去了。

这些钱的撤离在瞬间让全世界主要股票交易市场的指数,从道琼斯工业指数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同时下跌0.000001%,换来路明非瞬间暴富。”

男人思考了很久,摇头:“虽然听起来更像是黑客的作为,但是全世界2500万散户,要黑这样海量的账户需要巨量的服务器资源,我觉得目前世界上没有哪个黑客组织有这种技术。”

“不,不像是黑客,就像是……神的手……在拨动财富的天平,”汉高轻声说,

“至于对他的监视,你自己看着办吧。”

“明白了,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先走了。”男人把玩着手中那杯龙舌兰,褐色的酒液里泡着一条蜷缩起来的蝴蝶幼虫,“汉高,你当年一定是个酷毙了的西部牛仔,选酒都那么西部。”

“tequila镇产的,纯正的蓝龙舌兰草酿造,是顶级品。”汉高把盛着细盐和柠檬片的银器皿推向男人,“试试吧。”

“早知道要喝酒我就化妆成佐罗。”男人遗憾地说,“肯德基上校有点碍事。”

他小心翼翼地把纸袋上的嘴孔撕大,熟练地在左手虎口撒了点细盐,拈起一片柠檬,右手举杯,凝视那只蜷曲在褐色酒液中的蝴蝶幼虫,深呼吸,“真是纯爷们的酒!”

男人吮了一口柠檬,伸出舌头把细盐舔得干干净净,豪迈地一仰头。整杯龙舌兰酒入口,接着响亮有力地把那只虫子吐在银盘里。

“哇!”他舒服地扭动了一下,“就像一个火球刚刚滚进我的胃里!”

“你真有表演欲,现在变成一个球从这里滚出去吧,别忘记关门。”汉高淡淡地说,“顺便提醒你,最好换个东西遮脸,你的纸袋要裂了。”

“这怎么难得住我?”客人转动纸袋,把裂缝转到了脑后,完好无损的背面挡住了脸。

“下次见啰,汉高警长。”他起身,效仿德州警察敬了一个难看的礼,转身离去。

“砰”的一声,他撞在门柱上。

“忘记抠眼孔了……见鬼!”他嘟囔着,摸索着出去了。

汉高默默地看着窗外,开始思索把混血种的未来交付给这种二货……到底是勇气还是神经错乱。

但其实汉高并没有告诉他,路明非的身边已经有一位监视者了。

玛莎拉蒂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硬顶敞篷打开。一老一少戴着墨镜,阳光和风迎着他们的脸泼洒。

“把这个交给教务委员会,他们会免掉你的补考。”昂热把潦草写就的便笺递给路明非。

“这就行了?”路明非接过那张关系自己绩点的纸头,根本就是张便条而已,连个私章都没盖。

“这可是校长特别授权。”昂热瞥了他一眼,“我很少动用这个特权,免得校董会质疑我作为教育家的公正性。”

“校长,你也知道我哥哥对吗?”路明非看向昂热眼中有一丝坚持。

“为什么这么说?”昂热明显也有一些意外,但也很快反应了过来,

“您所说的那份报告,并不是我所知道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并且如果那份报告真的是我所递交上去的,那我也并不会对任务的过程修改那么多”

“你就这么肯定?为什么不怀疑是其他人替你交的?”

“的确有,不过,校长你刚刚不就暴露了吗?”

“其实你们从生下来就是个被观察的小白鼠,我们对你的观察持续了18年,出动了最优秀的观察员。”

路明非一时之间也搞不懂为什么校长要这么说,但还是听了下去。

“他们都有伪装,有的看起来是你学校的老师,有的看起来是上门征订报刊的,有的看起来是供电局的……”

“你是我们的希望,其他人也许认为我对你有着奇怪的包庇。但在我心里你是和恺撒、楚子航这种优秀血裔一样,值得期待的年轻人。”昂热说,“我观察了你18年,就像……有个中文卡通叫《葫芦娃》的你看过没有?”

“我懂你的意思,但校长还请您不要用这种比喻。”

“明非,想过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么?是为了那可怜的血之哀吗?”昂热叼着雪茄深吸了一口。

路明非依旧不知道为什么昂热校长要这样说但依旧听了下去。

“我在剑桥的时候,人们的审美和现在不同,女生们都穿着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鞋。

我在叹息桥边捧一本诗集伪装看书,看着女生们在我面前走过,期待风吹起她们的白绸长裙,”

老家伙吹出一缕轻烟,露出神往的表情,“露出她们漂亮的小腿。

噢老天!棒极了!我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为那一幕活着的!”

“但现在她们都死了,有时候我会带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去拜访她们的墓碑。”老家伙幽幽地说。

“其实我还常回剑桥去,但那个校园里已经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曾在那里就读的一切证据也都被时间抹去了。

我总不能拿出当年的毕业证书,对人说我于1897年毕业于剑桥神学院,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怪物。

我跟人聊天说我只是个游客,年轻时很向往剑桥。

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穿着t恤和运动鞋,拿着各种手持式电子设备,他们不再讨论诗歌、宗教和艺术,而一心钻研如何去伦敦金融城里找份工作。

可我留恋的那些呢?我倾慕的女生们呢?她们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呢?

我们曾经在树荫下讨论雪莱诗篇的李树呢?都成了旧照片里的历史。我和年轻人们擦肩而过,就像是一个穿越了百年的孤魂。”

昂热陷入了漫长的沉思,直到雪茄烟蒂烫到了他的手。

“每一次我乘飞机越过伦敦上空时,我都会往下看,寻找康河,然后沿着康河找叹息桥……你知道叹息桥的由来么?

一百年前剑桥有一条校规,违反校规的学生被罚在那座桥边思考,我们总是一边思考一边叹气。”昂热舔着牙齿,忽然笑得格外开心,“你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前后矛盾?

我一边感慨说剑桥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一边说我还是很留恋它。”

“总之我确实没听懂。”路明非老老实实地承认。

“今天的剑桥对我而言只是一百年前那个剑桥的幻影,但我还会不由自主地、一次又一次地回那里去。

站在那里我仍会觉得温暖,隐约闻到一百年前的气息,记忆中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又鲜明起来。”

昂热轻声说,

“我没有亲人,最好的朋友都死了,在混血种中我都活到了令人悲哀的寿命。

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剩下的值得留念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算我把所有龙王都杀了又怎么样?我的剑桥还会重现么?

我的朋友们还会复活么?我仰慕的女孩们还会从坟墓里跳出来,和她们同样变成枯骨的丈夫离婚来投奔我的怀抱么?

穿着我最喜欢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高跟鞋?连我都觉得自己活着的意义都随时间流逝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也太脆弱了。”

老家伙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眼角拉出锋利的纹路,

“但是!我依然不能允许龙族毁掉这一切,如果他们毁掉剑桥,我连缅怀的地方都没有了,

如果他们毁掉卡塞尔学院,我就辜负了狮心会朋友们的嘱托,

如果他们毁掉我暗恋过的女孩们的墓碑,我必须和他们玩命。

因为我生命中最后的这些意义……虽然像是浮光中的幻影那样缥缈……但也是我人生中仅有的东西了!”

他用力把雪茄烟头喷出车外,“谁敢碰我的最后一块奶油蛋糕,我怎么能不跟他们玩命?”

一时之间,路明非竟然被昂热带歪了,原本想问的都忘记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那该死的命运,还是因为昂热的话术,

路明非傻了。

见鬼!从没想过……原来这老家伙……是那么一个“孤强”的男人啊!他开着豪车、穿着订制西装、挎着美貌少妇风头很劲,像个老得离谱的花花公子,可他这股凶狠的劲头暴露出来,真如那把从不离身的折刀般慑人。

“明非,那你的理由呢?是什么脆弱的理由,让你没有在某一天在天台上乘凉的时候忽然兴起跳下去?”昂热挑了挑眉。

“什么意思?什么跳下去?”

“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理由啊,所以我们没有high起来就去跳个楼什么的。”

昂热诡秘地笑了,“活着的意思……是在你快死的瞬间划过你脑海的那些事啊……”

他忽然发动了引擎,油门踩到底,玛莎拉蒂就像一条鲨鱼昂首跃出水面,后胎磨擦着地面冒出滚滚青烟。路明非的尖叫和他自己都被疯狂的加速度摁在了赛车座椅里。这才是这辆车动力全开的效果,短短的半分钟内,它接近了400公里的时速,这是恺撒那辆布加迪才能达到的,以这种速度在普通高速公路上开,就像是用老式猎枪发射航炮的炮弹!原本没多少辆车的高速公路忽然拥挤起来,如此高速下他们超过了一辆车无疑会很快遇到下一辆。玛莎拉蒂飘着诡异的弧线擦着一辆又一辆车掠过,后面的车惊恐地鸣笛,鸣笛声都因为极速被拉长,又迅速被抛下。对于一辆以200公里时速行驶的法拉利而言,这辆车从它身边擦过,就像是它从一个站立不动的行人身边擦过,相对速度都是200公里!

装备部的疯子们调试过它!毫无疑问!

路明非早该想到这件事,昂热的言灵是能够延长时间效果的“时零”,一旦他释放这种言灵,这速度还远远不够看的,跟自行车差不多。

一个喜欢开快车的疯狂老头,又拥有这种言灵,座驾怎么可能不是只跑到失控边缘的野兽呢?

可此刻他已经失去了逻辑分析的能力,不知道多少次他觉得就要撞上前面的车了,不知道多少次他觉得要被迅速的并线动作从车里甩出去,眼前光影缭乱,大脑缺血。

昂热那个老家伙……却戴上了墨镜,迎着阳光大声地唱起了什么老歌!

这其实就是老家伙的人生吧?活了130多年却一直在慷慨赴死的人生,永远都在高速往前冲不知道什么时候撞到墙上就会粉身碎骨的人生,习惯了也能大声唱着歌无所畏惧。

“有没有感觉到往事扑面而来啊,明非?看见前面那辆慢吞吞的老式甲壳虫了么?我们就要撞上去了!快想!”老家伙哈哈大笑。

妈的!真的有在想,可是想不出来,脑海里空空如也……这渣一般的人生中有什么最不舍的瞬间?

婶婶家楼顶的天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曾坐在那里对着灯海发呆,幻想有一天有人会带自己去看全新的世界,可如今他还能回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