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八章.大家都想逆天改命
“东皇太一死了?”嬴政那双满是锐利的黑眸微微眯起。语气意外,却也并不意外。能从这个少年口中听到这个事实。东皇太一是谁杀的,不言而喻。“逆天而行?”在嬴政深邃的黑眸中,闪烁着谁也不懂的光芒。握在天问剑上的手摩挲了一下剑柄。却终究没拔出这柄帝王之剑。以自问自答的口吻,如此说出了上面的两句话。旋即,话锋一转,高深莫测的语气让人分析不出他在想什么:“寡人从来就没逆天而行过!”“是这天,要逆您而行?”林朝辞忽而接了一句。令嬴政先是一愣,旋即大笑。这是一种很少出现在帝王身上的情绪。不过,此时出现在嬴政身上,却一点都不违和。这是有史以来最接近完美的皇帝之一。他在当前时代的湖水里,做到了最好。正因如此,他的心胸气魄才达到了人类史的上限:“没错,是天要逆我;在寡人很小的时候,寡人就明白一个道理——人定胜天;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天道没资格掌握寡人的命运,寡人就是要以人道气运击碎天道,授命于天,不知林先生对此有何见解?”极度狂妄的话。极度狂妄的自信。然而,嬴政却有狂妄的资本。纵观其一生,走的路,无不是与命运抗争之路。从质子,至不被承认的王储、顺位继承人、被架空权力的傀儡君王、被母亲抛弃的儿子、一统天下的雄主、提出“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统一货币度量衡”的千古一帝,要说刘邦一声都是鸿门宴,那么,这位始皇帝的一生尽管不都是鸿门宴,却有数次比鸿门宴更危险的关隘,只是说,每次都被他度过。想让这种人相信天道,相信命运,搁民间俗语来说,想让这种人认命,那是玩玩不可能的。即便天在人之上。对这种人而言,也是我在天之上。天,是什么?是万民心中的信仰。是世界定义的主角。可是,在我的视角里,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正因如此,当天与我发生一些乱七八糟的冲突时,问题一定出现在天身上,只有可能是天做错了,而非我做错了,因为我是主角!嬴政是这种人。林朝辞也是这种人。而嬴政也不愧是千古一帝,心胸气魄都大到惊人——并未和林朝辞这名私自入宫的宗师保持距离,手掌也从刚刚按剑的姿势变成了扶剑的姿势,拾阶而下,从中和殿上面走到了林朝辞身前,端详着这名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眸光越看越亮,就像是找到了同类的那种兴奋,向殿外一伸手,示意道:“先生有如此胆魄,可敢与寡人把臂同游一番?”这也许是最不像皇帝的皇帝了。然,这也是最像皇帝的皇帝。后世的那些天子,说到底,也不过是学了这位始皇帝的几分皮毛,都说帝王心思莫测、天威难测、手段莫测,那只是后世天子没学全!先秦时期的诸王,哪怕是始皇帝,该礼贤下士的时候,也一样能礼贤下士,文王当年为姜太公拉车八百步,姜太公保周朝国运八百年,若真有这样的大贤,始皇帝能一直拉到死!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春秋战国年间,这股风气相当重。有雄才大略的君王是真敢唯才是举。且,也是真敢折节下交。就说魏辙,这位老人就是秦始皇父亲的重臣,因不赞同秦始皇的理念,选择罢官退隐,秦始皇也是真能放下架子,带着亲随从咸阳宫追到了骊山脚下,尽管魏辙也是个很有主见的人,秦始皇终究没能追回来,但不管结果如何,在这个过程中,秦始皇表现出的诚意都是后世帝王身上几乎看不到的,也恰恰说明了先秦时期的风气,远比后世那些半吊子的帝王心术强,折节下士,也自当阴阳并行。帝王心术为阴,为手段,为术。折节下士为阳,为诚意,为理。故此,嬴政一点都没避讳林朝辞,更没在乎林朝辞是不是刺客,在蒙毅吓的差点跪在地上的反应中,与林朝辞并肩而行,从中和殿走了出来,挥了挥手,示意蒙毅不用瞎紧张,当做没看见就好,随后,竟真的说到做到,与林朝辞走在咸阳宫内的长廊上,边走边聊。期间,也自是提到了一些隐秘。一些史书上没写的隐秘。比如东皇太一为何索取苍龙七宿,而他却不需要苍龙七宿——因为东皇太一想代天而行,苍龙七宿是天道气运,七成的天道气运被均分在苍龙七宿上,东皇太一拿到苍龙七宿就意味着他有七成的保底成功率;而他走的是人定胜天之路,他承认天道给予人道的关怀,可是,此刻,是他当家做主,他要号令天,那么,天道气运有多少,对他而言都无所谓,他要的是人道气运,以此确定天道屈居于人道之下,十二金人镇的是以老秦人为首的人道气运,这里面,恰恰不能含半分天道!反正大家的想法都挺不尊重天的。走的路又不同,也不冲突。那就各取所需,互换有无好了。其实,这两条路也无分对错,东皇太一走的是周朝一脉的旧路,他走的也是商朝一脉的旧路,只不过,他们都走到了前朝并未走到的区域,他们已经成为了这两条道路中走在最前方的开路者——周朝代天而行,覆灭了以人道为本的商朝,商纣王就是典型的不敬天。因为商朝人口减少,废除活人祭祀,别管出发点是什么,被后世冠以“商纣王”的帝辛老祖宗都是相当彪悍的,更别说他还废除了奴隶殉葬制度、打压贵族、削减神权的影响力。过去的神权就约等于天道。因为巫祝总嚷嚷着祭天。敢对天道说不,帝辛的魄力可见一斑。比如荆轲刺秦,也许在史书上,荆轲确实此刻,可在嬴政的亲口诉说中,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他当年见荆轲时,荆轲就已经是大宗师了,当年的他也不过是一位先天高手,他的习武天赋并不高,只属于不错的那种类型,就算有秦国王室的气运庇护,也顶多能跟宗师过招,在几乎脸贴脸的距离下面对一位以刺杀出名的大宗师,其实他很清楚,当年盖聂能救下他的原因,是荆轲悄悄放水了,那一次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次,跟荆轲赖以成名的“十步一杀”没关系,正因如此他才能反应过来,并在那一刻明白了荆轲的意思。他们都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荆轲必须刺。而且,必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刺。这是以全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但究竟怎么刺,刺的力度如何,刺的速度如何,刺的结果如何,这就要看荆轲放多少水了。荆轲的意思他明白。我以我命,给你提供发兵的借口。也给你提供一统天下的借口。也算是给你长长见识。别以为有盖聂在身边就安全了。但是,你要答应我,我知道你是我的情敌,掳走了我的老婆与孩子,我把她们托付给你这个情敌了,你要跟我保证,让她们衣食无忧。这便是他对天明视如己出的原因。刺,是知遇之恩。刺的慢,是警告,也是恐吓情敌的恶趣味。刺杀失败,是理想。故此,如果丽姬不随荆轲而去。他是不会让阴阳家封印天明记忆的。后路他都给天明安排好了。让天明拜盖聂为师。如此一来,倒也算衣食无忧。咸阳宫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天底下危险的地方,没想到盖聂跟他玩了这么一手,带着天明叛逃了,这操作别说林朝辞没看明白,就算他这个始作俑者,授意某位大臣与盖聂沟通,让盖聂去找天明的人,都没明白。不过,木已成舟,多说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