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Hello,夏弥(二)

不过这么漂亮的镯子显然不适合屠龙这么伟大的事业,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得给碰碎了,从师兄妈妈那里得到的东西当然得好好保管,否则将来可没办法向婆婆交代。路明菲把那个镯子放入铺着锦缎的礼盒装进抽屉,以后每年回来的时候就可以顺路取出来再去楚子航家,参孙就是最好的小看守。又有一条新的短信进来。“生日快乐,路明菲。诺玛不肯把你的地址给我,所以生日礼物就只能放在你学院里的暂存柜了,学生会的成员生日时都会收到刻有自己加入学生会日期和所做功绩的雕像,记得要拿。恺撒·加图索。”路明菲或许是历史上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后一个,能在生日同时得到狮心会长与学生会长祝福的大神,恺撒和楚子航这两个着名卡塞尔对头要去祝福同一个人生日快乐,这件事多少也能算得上是奇闻一件了。如果放到守夜人论坛里,会有很多人开始添油加醋的私自揣测背后的真相。想当初路明菲拿着自由一日赢家的三个月特权,和楚子航组成一对儿,那架势几乎让所有人都以为他们马上就要水到渠成。可三个月一过两个人又彼此分开,井水不犯河水,好像那三个月里lovelove的甜蜜约会都全然不曾存在过。再加上路明菲没有加入狮心会,而是加入了学生会,恺撒对这位s级美少女的加入表现的格外热情,甚至在学生会的年会上高举着路明菲的手说,今年学生会最大的成就,就是让s级加入了我们!种种迹象不禁让吃瓜群众纷纷猜测,路明菲可能是一条来自中国的漂亮狐狸精,正游走在卡塞尔两大社团之间,尝试榨取领袖们的精气好补充自己。对此种流言蜚语,路明菲还能说什么好呢?侧目微笑,以为妙绝就好了,大家说的都对。委实没想到恺撒也会记得自己的生日,他最近风头挺盛,根据夔门计划的综合报告,恺撒镰鼬加持下的风暴鱼雷给予了诺顿致命的一击,加图索家的未来皇帝名符其实的成为了屠龙英雄。至于路明菲在水下干了什么事,她自己的报告都模糊其词,楚子航倒是说她遭受到了诺顿的袭击而且最终存活,至少看得出来很幸运。强运也是实力的一种,就像一样,分明是个坏人却总有上天的眷顾,s级未必一定是个屠龙的大英雄,也可以是运气爆棚漂亮又好看的花瓶,在大家一拥而上去屠龙的时候,她穿着超短裙站在t台上高抬美腿,给大家跳舞助威,气势upup,古代打仗都还有个敲战鼓给力的士兵呢不是!所以自从夔门计划以后,路明菲在卡塞尔群众心中的地位,越来越接近于最想娶的卡塞尔女生top榜单这么一个角色,漂亮可爱贪吃贫嘴的宅女是人间瑰宝,最重要的是她还血统高啊!有谁可以拒绝能陪你通宵打游戏,然后一起睡到四仰八叉日上三竿的好姑娘呢!当第一个人意识到她的好以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楚子航其实是很没眼光的一个人,送上门来的肉都不知道吃。既然他不吃,那就有的是饿狼流口水。叮叮叮叮叮,守夜人论坛上的内部邮件一连串报告,大概都是送生日祝福的,无论出于情谊还是别的什么理由,唯一指定s级美少女有此殊荣理所应当。路明菲没有全都点开来看,总之越来越受欢迎确实是个事实,奈何人民女神的心中早就把唯一的位置给定下来了,别的人再怎么努力也得先打败楚子航级别的男神。“路明菲,仕兰文学社成员下午5点半在苏菲拉德披萨馆聚餐,算是高中同学聚会,你来不来?”这次不是短信了,是qq上一分钟前的留言。路明菲看到这条邀请的时候愣了一下子,上次和陈雯雯有联系还是在高中毕业的时候了,赵孟华使坏让她当了一个小小的i。如今回想起来确实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卡塞尔的屠龙姑娘现在什么阵仗没见过?可那个时候的女孩还是个谁都可以欺负一下的灰姑娘,被人踩了一辈子临走还要狠狠的踩一脚,她的自尊心还没厚到可以当城墙,难过是肯定的。“去啊,当然去。”路明菲打字回复。她怨恨过陈雯雯,不过也就那么一小会儿,生来大度的姑娘才能在寄人篱下的生活里慢慢自我成长,不然什么事都斤斤计较早该郁闷死了。如果高中的时候陈雯雯没有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也许高中三年就会过的更无聊一些,大概所有的空闲日常都得投入到网吧里去鏖战星际,而不是在放学以后认认真真地捧着名着做阅读记笔记。从这方面来说,路明菲倒是还有点感激陈雯雯的,虽然现在想来她那时候大概只是在找个绿叶衬托自己这朵白花,但路明菲是实打实的得到了不少好处,那时候的楚子航还没成为心目中的光,身边优秀的好友也就剩下陈雯雯了,不跟着文学社唯一指定缪斯的话,自己的成绩说不准会更差一些,那路明菲其人就是网吧少女,而非卡塞尔的屠龙s级了。“唉……以前有些同学暑假都不打算回来了,聚会大概只有一半人能到场。”陈雯雯发来一个沮丧的表情,“感觉有些冷清。”“长大了就是这样,人来人往的,有的人走了茶也凉了,就再也等不到他回来喝的时候。”路明菲回复说,“不介意的话我可能会带个朋友去,也是仕兰中学的,今年才毕业。”“好哦,人多点总没什么坏处。”时间地点就此定下,路明菲转头就把消息告诉了虾虾米米,不过约定的时间稍微晚了半小时,这样差不多刚好是文学社吃完饭的时间。她把手机收好,从被窝里一跃而起,所有的慵懒在这一瞬间都烟消云散,眼瞳中仿佛有斗志在燃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更别说这是一年不见了,昔日的灰姑娘如今精神焕发,腰不酸了腿不痛了哪哪都是精气神儿了,浑身上下也可以装出一副牛逼范儿来,这不回去给当年文学社的小姐妹们秀一秀,委实是白瞎了卡塞尔的名声!洗漱之后她钻进隔壁房间开始捣腾,原本二室一厅的小公寓并没有用作两个卧室,她和参孙睡在同一张床上,彼此的电脑桌都挨在一起,经常并肩奋战。而隔壁的那个房间被装修成了妥妥的二次元风,粉粉嫩嫩,整面整面的墙上都是夸张的巨幅海报,作为参孙平日cos拍照的共同衣帽间使用。参孙曾经问过路明菲要不要一起来出个cos拍拍照什么的,最近百合营业非常火热,只要彼此脸贴脸假做亲昵地伪装一下,就能让无数阿宅大呼百合赛高然后打开自己的钱包边走边扔钱。路明菲摆摆手说我老了,玩不动小姑娘那套花里胡哨了,全然没考虑过自己面前的龙娘大概有个几千岁。参孙说了声哦就当这事儿过去了,没想到其用心之险恶,非常人所能及也。第二天路明菲就在参孙电脑上看到了一张超显眼的大图,图上参孙穿着宽松睡衣露出半拉香肩来,一手搂着熟睡中的路同学假做亲吻发梢状,一手高举着相机自拍,发出去的动态上配词是:一觉醒来亲亲老婆的头发~评论里有人大呼再也不相信爱了的,有发出一大串爱心说我又觉得世界上有幸福了的,还有祝美少女百年好合的,如果那张图没有给路明菲打码,这会儿估计早就传到守夜人论坛上去,叫她路某人身败名裂了。由是路明菲曾经怀疑了好长一段时间,参孙她到底是个不是个姬佬。对此参孙的回答是,虽然我可以男女通吃,但我的心还是永远属于主君!态度之恳切言辞之激烈,搞的路明菲甚至对先前怀疑她的想法感到冒犯。“中午我不在家里吃了,有事要出去,你自己消灭吧!”衣帽间里传来路明菲的声音,消灭两人份的东西对参孙来说轻而易举,按照她本人的说法,平时一直都是七分饱,好保持身材,毕竟最近宅的有点多,总不能几千年下来变成一条走路全靠滚的肥肥龙。“你都多久没出过门了,怎么这么突然。”参孙摘下耳机头也不回。“下午高中同学聚会,顺便见个网友,以前闹过一点小小的不愉快,不过现在大家应该也都忘了,没什么好说的。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我得回卡塞尔去,到时候就只能和你电话联系,提前动一动适应一下也挺好的。”“需要我帮忙么?”“不用,我去做个头发,再去一趟美容院。”女生约会的秘密武器,丝袜耳环和决胜内衣,不过这是高中同学聚会又不是去开银趴,最后那条好像没有什么必要,盛夏时节穿丝袜大概也只有修饰腿型的作用,路明菲对于自己的小短腿外观上还是很有信心的,所以最终不可缺少的还是能艳压群芳的裙子和首饰,要给那帮妞们看看如今飒爽的自己。当年还没长大的时候很难理解出门花上一个小时是什么操作,如今轮到她自己了方才明白,真做一个小时的准备还不算多,变漂亮需要本钱,更需要时间。要是放在以前,美容院动辄几千块钱的项目她是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可参孙这般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姑娘都愿意去那种地方撒钱,路明菲也没少被带着一起去,有些东西还是体验过方才知晓美好。说起来这些不都是为了能配得上师兄才努力的么?要搁在以前谁出门还化妆啊,冰冷的清水往脸上一拍,发夹往脑门上一戳就素面朝天的出去了,越来越精致的公主范当然是给想要在意的人看的,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了习惯。“说起来,你最近记忆有恢复的好一些了么?”路明菲往脸上拍了张面膜,顺手打开首饰盒。“你还真是三天两头就要问一遍这个问题啊,我能想起来的都已经告诉你了。”一场会战终于结束,参孙盘膝在电脑椅上转了个圈,一脚蹬在桌子上,完美地滑行到隔壁房间门口,趴着椅背懒懒地打了个呵欠。从昨晚到现在她就没怎么睡过,龙族的血统固然可以强撑精神奋战打游戏,但终归还是会困,等外卖到了她得好好去补个觉,以便晚上继续奋斗。路明菲问过参孙知不知道有关言灵天光和斗神奥丁的事情,几千年的漫长时光,所留存的记忆太多太多,龙类和人类一样,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没必要记得的东西,在经历过之后一段时间很快就会忘记。对于那些太过久远的记忆,参孙需要花上不少时间去慢慢回忆,才能寻摸到蛛丝马迹。言灵·天光,这是不存在于现代人类记忆中的言灵,但对经历过古代龙族战争的古龙来说,这个言灵印象深刻。它第一次出现是在黑龙皇帝尼德霍格陨落后的龙族内战中,当时四大君主互相争斗,为了抢夺唯一的宝座取得他人的力量,参孙也跟随诺顿出战。不过以她的水准,直面四大君主级别的斗争多少还是有所不足,干的更多的事情是带领部族与其他君王的臣下大战,对于君王们的战场她只是远远的看过。天光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言灵,那是来自高天之上的威能,无穷无尽的日光也是无穷无尽的能量,凝聚出数以千万计的光刃射向一切敢于反抗之人。海洋与水之王和天空与风之王,携手制造元素乱流天降暴雨,密布的阴云遮蔽高天令天光失去了绝对的压制力,才使得战争的局面出现转机。但究竟是谁使用了天光,四大君主都没有对外透露,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是四大君主以外的某条古龙,在黑王和白王都陨落的后时代里,还有一条古龙可以抗衡四大君主的力量,势必是一条初代种。至于什么斗神奥丁,参孙说她根本没有听说路明菲描绘中那样,骑着雷霆的斯莱普尼尔,手持世界树嫩条冈格尼尔长枪的人物。现代北欧神话确实最早就来源于古代龙族的历史,假借君王的名字来书写传说就可见一斑,但像奥丁这样处于龙族对立面上的斗神,至少在参孙这个从后龙族时代存活至今的龙侍觉得,那大概是现代人类杜撰的产物,因为在那个古老的年代压根就没有能直接与龙族匹敌的东西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