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得罪19世纪美国记者的下场

丹尼斯很快纠集了一群加州劳工党的成员,气势汹汹地杀向了两条街外劳工骑士团的会场。和他们那里冷冷清清的气氛所不同,这里人山人海。在用箱子临时堆成的一个小台子上,霍利正在进行着他的演讲:“如今的形势是严峻的,敌人是强大的,他们正在想方设法分裂我们!瓦解我们!”“我们只有团结所有能团结的力量!才能使自己拥有能与他们对抗的资本!““这不是没有成功的桉例,在石泉镇的煤矿,我们提高了工人的报酬,实现了八小时工作制!”“更远一点,在新墨西哥州,那个我们曾经认为的边疆之地,正在崛起,那里的工人拿的更多,过的更好,活得更有尊严。”霍利的演讲充满激情,浅显易懂。丹尼斯和自己的人站在人群后,冷冷地看着他将演讲说完,并收获了热烈的掌声。工人们逐渐散去。丹尼斯带着人走上前去:“你什么意思?砸我场子?“霍利正在和邓肯进行着交流,听见这话,抬起了头。“怎么了?只许你胡说八道,不许我传播思想吗?”霍利笑着问道。“你骗得了别人,能骗得了我?”丹尼斯眯起了眼睛,看向了笑得人畜无害的霍利,“你以为借助那些华工,就能颠覆白人在工人运动中的主导地位吗?”“狭隘了。”霍利摇了摇头,“我敬重您是前辈,但请您不要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是一句来自中国的谚语。”他补充道。“哼,俏皮话一句接着一句,你是要上哈佛大学吗?”丹尼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下去。“你们最好小心点,我不是克洛宁,工人党也不是之前那些小工会社团,你们如果想用对待他们的方法来对待我们,将会遭到最残酷的反击!”他放完了狠话,准备离开。然而,突然有人在背后叫住了他。“丹尼斯先生!我听说您并不愿意接受我的决斗要求,那么辩论呢?你敢在当庭广众之下与我展开一场辩论吗?”丹尼斯扭过头,发现一个身着西装,黑头发黄皮肤的华人从霍利的身后走了出来。和其他华工相比,他显得文质彬彬。他有点疑惑。自己之前好像没见过这个人,但是他好像认识自己。“我叫王清福,先生,就是那个在《波士顿邮报》上向你发起挑战的那个人,我专程从纽约跨越整个美国来旧金山找你。”丹尼斯哼了一声:“你不配与我辩论,你不过是一个吃老鼠的下等人而已。”“丹尼斯先生,要不然你们还是辩论一场吧,我们的读者想看。”昨天采访他的那个《旧金山真理报》的记者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我正到处找你呢!”看见那个记者,丹尼斯立刻气不打一处来,他上前一步,揪住了记者的衣领。“放开。”记者冷冷地盯着他。“你为什么到处瞎写?是不是收了他们黑钱?”丹尼斯指着霍利和王清福。“不是,我为什么要收他们钱?”记者没有丝毫的畏惧,“我这么写,为什么要告诉你?”他其实单纯就是为了报纸多些看点,多卖几份报纸。边境侦探社的哈尼夫先生为他提供这里的线索。记者只是按照平常的写法来写。他不认为自己这么做有什么错。“我不信!”丹尼斯仍旧不肯放手,“你们这些报纸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旧金山的记者,没一个好东西。”丹尼斯没读过太多的书,学得字勉强够念报纸。他现在极度后悔让这个记者来采访自己。“松手,丹尼斯!”霍利向前走了两步。丹尼斯身后的工人党成员们也靠了上来。两边剑拔弩张。丹尼斯左右看了一眼,还是松开了记者的衣领。他拍了拍记者的衣服:“很好,很好,找了劳工骑士团当靠山,咱们走着瞧。”在狠狠瞪了记者一眼后,丹尼斯带着工人党的人离开了。霍利走到了记者的面前:“你没事吧?”“没事。”记者盯着丹尼斯远去的背影,恨恨地说道,“让我走着瞧?他也配!”丹尼斯走在回去的路上,和身边的人探讨着如何对付劳工骑士团。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在这个年代,得罪美国媒体的严重性。作为一个未经过太多教育的爱尔兰底层人,他太不了解那些记者的可怕和小心眼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工人党领袖丹尼斯说“旧金山记者没一个好东西”这句话传遍了旧金山的媒体圈。于是,对丹尼斯的口诛笔伐开始了。“......丹尼斯再次逃避了与王清福先生的决斗!他的精神状态极度堪忧,声称自己能吃老鼠!......”“......丹尼斯在与加州劳工骑士团新领袖穆迪的正面对决中位于下风,所以决定诉诸于暴力!......”各种各样的言论层出不穷,随着报纸在旧金山城内到处传播。开始的时候,只是《波士顿真理报》的记者和他的同行们不满于丹尼斯,而发起的攻击。但随着刊登的报道越来越多,大家突然发现,好像“丹尼斯”这个名字已经变成了一个热点。只要与其相关的事情,市民们都非常爱看,报纸的销量非常好。他就是现阶段旧金山的“顶流”!旧金山报纸的主编们欣喜若狂。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没东西写了!派记者去采访,被丹尼斯和工人党的成员们赶了出来。好!报纸明天的头条有了。“......丹尼斯及其所领导的加州劳工党是生长在旧金山的一颗毒瘤!他们悍然对敢于揭露真相的记者进行袭击!......”但是被赶也要排着队。所以,对于丹尼斯本人人设的挖掘,开始逐步进行。记者们动用了自己的各种人脉和资源,把丹尼斯从小到大的历史和八卦扒了个底朝天。“.....丹尼斯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爱尔兰家庭,只上过小学,父亲是一个酒鬼,经常揍他,从小就给他灌输了暴力的理念......”“......少年丹尼斯的成绩并不理想,他来到旧金山后,租了一间房子,房东太太是一个独居的少妇......“报纸上的东西写到最后,已经完全分不清真假了。有些连丹尼斯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都出现在了报纸上。当他再一次举行集会的时候,丹尼斯发现,来参加的工人已经不多了,大部分居然是报社的记者。没有人愿意听他讲关于华人的事情。讲了十多年了,太无聊了。“丹尼斯先生,要不你还是讲讲当年你和房东太太的事情吧。”一个记者在外围高声喊道。他的话音刚落,周围附和声一片。“滚!你们统统滚出去!”丹尼斯歇斯底里,暴跳如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