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天命在吾!
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后,许星语便收回来自己的武魂真身,而在接触武魂真身的那一瞬间许星语便能感受到一阵虚弱感。看样子自己猜的没错自己的武魂真身比其他的武魂真身要更加消耗魂力的,就刚才拿一下释放许星语就感受到自己消耗了近一成左右的魂力。如果不是自己所修练的功法源星天体决,所凝聚的魂核是参考着位面核心所拥有的星核,并且还在心脏处凝聚力一个混沌核心,使得他的魂力回复速度远超于正常魂师,那么恐怕他只需要释放武魂真身半个小时左右就会耗尽魂力。在许星语的魂力恢复好后,拥有着百万年年限的第七环再度闪耀,这次他要集中精神尝试运用紫微星武魂释放其他三个魂技。让许星语感到震惊的是他的第二魂技和第三魂技,竟然是他很熟悉的魂技,是在原着中出现过的魂技,而且还是原男主霍雨浩应该获取的魂技!!!在原着中生活在星斗大森林的帝皇瑞兽王秋儿,也就是现在的古秋夕,因为爱上了原男主霍雨浩,所以在对方因为燃烧精神之海将要死去的那一刻,她选择了将自己献祭了给了对方,延续了那个本该结束的生命。也正因为如此霍雨浩在原着中成为了斗罗历史中唯一的拥有了帝皇瑞兽魂环的魂师,而作为魂兽一族气运的掌管着帝皇瑞兽所提供的魂技,毫无列外也是堪称神技一般的存在。许星语所获得的魂技分别是能够将一切魂力防御都无效化的命运之殇,与能够将一切精神防御无效化的灵魂剥夺。虽然这两个招数没有攻击性,而且还有释放范围的问题,但是作为能够干涉对方的辅助技能,他们可以说是神技中的神技!!!只要使用这两招任何魂师都将无法防御许星语的攻击!!!最可怕的是一旦许星语抵达神级的层次,效果则会变为无效任何神力防御与神识防御!!!在原着中毁灭之神曾经差点败在了霍雨浩的浩冬掌下,其中命运之殇与灵魂剥夺这两招功不可没,如果不是这两招撤下毁灭之神的防御,霍雨浩的浩冬掌能对他产生的伤害实在是有限。不过最后毁灭之神还是凭借着自己对生命女神的爱情走出了浩冬三绝所布下的情感囚牢,还顺手熄灭了霍雨浩正在燃烧的神识之火。只能说用感情这种东西对方自己的老朋友毁灭真的是太嫩了,要知道当初自己还是繁星龙皇的时候自己就是给毁灭攻略生命的时候喊加油助威的。甚至许星语可以认定毁灭之神和生命女神之间的感情比唐三和小舞之间的感情,更为牢不可破,也就是倒霉的遇上了唐三这混蛋,导致他们夫妻只能献祭自己保护神界。回到现在许星语再次闭上双眼,专注地投入到百万年魂环的能量中,便开始运转凝聚好的魂力,然后用紫微星武魂释放第四个魂技——紫微星域。只见许星语低语一声:“星辰之下,我掌控命运。”一阵奇异的星光波动扩散开来,整个场地仿佛被星辰之力所支配。原本普通的房间瞬间变得宏伟而神秘。星空在他的掌控下闪烁,如同无数流动的星辰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绚烂的领域。随着紫微星域的展现,星辰之光在房间内流转,仿佛连接着天地之间的通道。星空如镜,每颗星辰都是一个微观的宇宙,它们在领域中自由舞动,为许星语的魂技创造了一个奇妙而神秘的景象。到一股强大的命运力量笼罩着领域中的一切,而在紫微星域中,弱者无法逃脱星辰的审判,他们的命运被紫微星武魂掌控,如同被定格在星空之中。许星语可以感受到,紫微星域不仅能够限制敌人的气运之力,更是可以自己和队友带来了庇护。在这领域中,他们的气运之力得到了增幅,使得他们的实力得到了更强的发挥。这一刻,许星语仿佛成为了星空之主,操控着整个宇宙的力量。他深知,这不仅是一种战斗技巧,更是一种对敌人心灵的威慑。在星空的映照下,每一个魂师都感受到自己微不足道的渺小。尽管紫微星域没有直接的攻击性,但它的影响却是深远而广泛的。敌人的心灵在星辰的注视下无法掩饰,他们感到命运的力量无情地揭示着他们的弱小和无助。这一魂技是毫无疑问是繁星龙皇作为第一代帝皇瑞兽掌控命运之力象征一般的魂技!!!此时的许星语心中充满了震撼他实属没有想到以自己对命运法则的理解,能够获得如此逆天的神技。这一神技甚至可以让许星语毫不犹豫地说他之前获取到的魂技都是垃圾。但很快许星语就想通了自己那粗浅的对命运法则的理解能让自己获取如此逆天的魂技的理由,而其究竟就在于他的好妹妹这一代帝皇瑞兽古秋夕与他的好女儿这一代生命核心布耶儿。只能说一切都是必然,小时候,他曾与古秋夕进行了一次命运接引,将自己的庞大气运与魂兽一族的气运紧密相连。而在凝聚百万年魂环的关键时刻,布耶儿凭借作为生命核心的身份,借助位面之力完成了最后一道铭文。这两道因果相交,加上许星语对命运之力的深刻理解,最终使得他获得了这个强大的魂技——紫微星域。此时的许星语真的想要顺从自己意志压抑的中二之心大喊一句天命在吾!!!但考虑到一旁还有阿金在看着这样还是有些太羞耻了,所以还是忍住了。不过如此逆天的魂技也是有限制的,魂力的消耗先不说,它还有使用次数的限制。根据许星语的感应他每天最多使用这个技能三次,而且如果要回复所消耗的一次得等二十四小时,所以如果他一天将这三次用完,要恢复全部的使用次数得等个七十二小时。只能再说一次,上天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