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进城

总之,这一夜,李启思虑良多。

除了思考之后自己的出路以外,他还考虑了一下,自己之前遇到过的那一队士兵。

那一队士兵是怎么回事?

是唐国的士兵?

可他们的旗帜分明是一株盘根节错的松树,像是松国的旗帜。

大鹿国的澧水河,流淌万里之后,就会分成两条河,一条会汇入沧海,另一条最终就会流入松国。

已知的情报是,松国和唐国打了一仗,输得很惨。

很正常,唐国根据现在李启的理解,实际上是和巫神山对标的。

而巫神山的实际统治疆域,是囊括了包括十万大山在内的整个天下西南部分,是排的上号的大势力,十万大山只不过是巫神山疆域的三分之一而已,更西边的安南,后黎,乃至于巫神山本身,这些地方的面积更大。

松国,虽然号称是一国,但和唐国比起来,也就约等于唐国一个县城而已,打输了再正常不过。

所以……是否可以认为,现在的松国,实际上是唐国控制的?并且以此为中心,向巫道势力蔓延自己的影响力,让周围的大鹿国都已经逐渐朝着人道靠拢?

那自己作为巫神山的祝人,待在这个地方,好像很不妙啊,这里是巫道和人道的斗争前线,是两边的棋盘中央。

风险?机遇?

先不考虑吧,先去找到罗浮娘娘再说。

李启思来想去,也没个头绪,干脆吃完饭蒙头一睡,

思虑那些也没用,总得先去找罗浮娘娘,然后看看自己能得到什么吧。

自己是因为外道之人的身份才被祝公子看上的,这第一个任务,可千万不能搞砸了。

只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水碧这只兔子都五品了,那罗浮娘娘会是几品啊?

三品?二品?

难道是传说中能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一品?

不管几品,以对方现在的速度,就可以估算一下表现力了。

此去唐国,路途不下十万里,可对方光逃命就从剑南道一路逃到这里,估摸着怎么的都得有个二三十万里,但据沈水碧说,只花了一天。

最低时速一万两千五百里。

一个小时能飞六千公里,这是几倍音速了?这还是长距离飞遁,如果是瞬时速度呢?

简直吓死人。

难以想象。

据说罗浮娘娘还是重伤逃遁,还带着人。

如果是她自己全盛时期的话,搞不好一晚上就能地月之间走一趟。

一晚上走一个天文单位,真他妈的离谱。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李启逐渐进入了梦乡。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天。

今天的祭祀已过,已经获得了对应的神气了。

开河的时候,是冬末春初,现如今已经过去大概一个月了,春天已经到了正盛时分。

蛰伏的野兽开始逐渐出现,树木抽芽,万物回春,甚至一些田地都开始播种了,远远路过村庄的时候,可以看见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过李启没心思欣赏风景了,老马跑的和高铁一样快,实在是欣赏不过来。

倒是沈水碧很喜欢这样的景象,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百越诸邑有水田、旱田、坡田。其坡田,宜莳山蓣、番藷、芋艿……”

应该是某本古书对于百越的记载吧。

但怎么全是吃的?她好像不吃东西吧?

算了,让她念念吧。

就这样,一个时辰不到。

义县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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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澧州十三县之一。

澧州在大鹿国算是,占地方圆一千二百里,分布着三个郡,拢共十三个县城。

李启之前从澧州州城出发,路过了丰县,但又换了个方向,先去找了罗浮娘娘。

所以此刻,就到了义县。

义县之后,只要绕一点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届时再去找排波帮众人,解掉牛力术的后患。

从地图上看,恰恰是走了半个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里样子。

这就看出坐骑的重要性了,接近一个月,走了约莫四百里,最后一两百里的时候骑老马,不过须臾便至,早晨还没过完就到了。

不愧是龙驹!

不过,李启并没有让老马直接大大咧咧的进城,而是嘱咐他在城外等着,自己则让沈水碧低着头,和自己一起进城。

没办法,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一位妙龄女子,骑着一匹龙驹,堂而皇之的来到了义县,对于一个人数不过十几万人的县城来说,这样的打扮,过于华丽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麻布衣服,但保不准是因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单纯的让沈水碧跟在身边,还能用天生丽质解释过去,但加上龙驹,绝对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李启甚至连沈水碧都不想带在身边,想让她和老马一起待在城外隐藏起来,自己进来办完事再走。

但没办法,沈水碧也得换身衣服,换个行头,方便之后上路。

还是得她自己来,不然李启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吗?

怕是不太好吧……

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了沈水碧进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也算个修行中人,遇到点流氓地痞什么的,应该也顶得住。

进城依然是那样,不需要缴费,但如果是想卖东西,则需要进入专门的市区,在那里,需要交五钱的定税,之后,官府还要抽交易额度的一成作为商税。

义县的税率不高,已经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层又一层的关税,河税之外,还要另收商税,基本上是十税五的样子。

李启交五钱,然后在商市区,摆出了自己的兽皮和兽骨,还有一些昨天没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过的,虽然凉了,但还新鲜,没有坏掉,能吃。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鲜山货。

虽然他不会晒,但木耳之类的,保存一两天并不是难事,他也就一并弄了点来卖。

总之,先搞点钱,换身行头。

骨头,肉,毛皮之类的东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见,寻常行商和山民是没有能力搞到这些东西的,所以刚刚一摆出来,就有一堆人围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件山羊皮怎么卖啊?”

“这位大哥,你这块狐皮多少钱?”

“这肉有多少?给我切一斤吧。”

基本没等几分钟,生意就开张了。

李启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价格,所以自然从善如流,自然的应对起了客户,开始讨价还价。

沈水碧就在旁边蹲着,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