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一章 故地重游!

洛安,东门数以千计洛安宗室权贵,全都在东门外排列整齐认真等待,虽是正午时分艳阳高照,炙热的太阳让往日养尊处优的他们汗流浃背,但是此时此刻这群人中却没有一个人面露不悦······························而之所以让他们如此翘首以盼,完全是因为一个人即将抵达洛安!当这个人在辽阳时,他被称为辽阳的土包子,窃取辽阳的野兽!当他出现在幽燕时,他被称为鹰视狼顾,心怀不轨的逆臣!而当他拿下大半个北方时,他被称为大周开国以来最大的奸臣,人人得而诛之的叛逆!而当他率领大军攻下云并之时,它被称为兵临关中的叶将军!而在此时此刻,大周第一贤臣叶大帅,即将抵达他忠实的洛安!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下,一支浩浩荡荡的军队,便是缓缓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作为宗室代表的大周赵王姜海林,立刻便是在一旁的奉武军第三军指挥使荀柯的陪伴下,向前迎了过去。虽然没有见过叶明盛,但是姜海林一眼就是注意到了,在奉武军中那个被众心捧月,剑眉星目,神情不怒自威的男人尽管听侄女姜玉燕说过,这位叶大帅并不大只是三十出头的年纪,但是姜海林还是没有想到,这位威震天下的叶大帅看上去竟然如此年轻,差不多跟自己的子侄一样的年纪·····························想着这位叶大帅如此年纪轻轻,就干出了一番大事业,将来还要取代自己姜家做皇帝,而自己子侄还在醉生梦死,贪图享乐,姜海林心中不由一震酸楚!虽然心情很糟糕,但是姜海林也是见过世面的,当即就是迎了过去冲着叶明盛一拜道:“在下姜海林,见过叶大帅!”看着姜海林跟自己玩这么一出,叶明盛非但没有任何的高兴,反而眉毛微微皱起!叶明盛之前打着的一直都是,清君侧还政于天子的口号,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大周忠臣的形象!所以虽然叶明盛想要当皇帝,但是为了自身的政治形象,叶明盛还是要装一装的,不能让天下人觉得你之前都是演的,你拿下了洛安之后就原形毕露了!为了隐藏自己的野心,让一切变的更加的顺理成章,叶明盛就需要恪守礼制!而叶明盛给自己封的大帅,按照官职而言也不过是一品而已,而姜海林是大周赵王!因此按照礼制自己是应该向他行礼,而不是他向自己行礼,所以姜海林如此谦卑,非但没有讨好的叶明盛,反而让叶明盛觉的他居心叵测!叶明盛翻身下马然后拱手说道:“赵王以亲王之尊拜我,岂不是折煞明盛?明盛惶恐啊····················”一旁的荀柯听到叶明盛的话,也是意识到了不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姜海林拉了起来。这个时候姜海林也是意识到了,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不过他也是混迹朝堂多年应变速度也很快旋即说道:“大帅你诛杀上官奸贼,还朝堂朗朗乾坤,北御钦察蛮夷,收服雍凉故土,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如此功绩当为国之柱石,本朝第一贤臣!”“然我虽为赵王但一向碌碌无为于社稷寸功未立,全靠祖上蒙荫才得享亲王爵位,实在是羞煞人也!”“现如今大帅您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不倒,我拜您乃是应有之意!”听着姜海林一本正经的说辞叶明盛也是有些意外,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下这位头发花白的赵王,但还是开口推辞道:“赵王殿下言重了,明盛只不过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罢了,还请赵王莫要折煞我了!”见自己都如此说了,叶明盛还是继续推辞,姜海林也是明白叶明盛不是个好大喜功之人,旋即也是打了个哈哈,将事情应付了过去。和姜海林聊完之后迎接仪式便是继续进行,本来目前镇守洛安的第三军指挥使荀柯,想要将这场欢迎仪式的规格定位皇帝班师回朝的规格··························不过叶明盛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也是派人向荀柯交代,让这场欢迎仪式要符合大周礼制,规格要等同于大将班师回朝绝不能逾矩给人落下话柄。所以此时此刻尽管整个洛安的权贵全都跑出来迎接叶明盛,但是欢迎仪式规格也不是很高,一些仪式也没有那么繁琐,。在仪式的进行中叶明盛也是见了一些洛安的权贵,这些几年前还是高高在上,不可触碰的权贵门阀,此时此刻在叶明盛的面前,却是无比的谦卑恭顺,甚至还带上了一丝谄媚。对此叶明盛心中虽然感慨良多,但也都是笑脸相迎,然后在一片恭贺声中率军进入了城中。进入城中的叶明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旋即向着身旁的众将士吩咐道:“绕道北门!”“是!”随着叶明盛的一声令下,队伍缓缓来到了洛安的北门,叶明盛的目光也是锁定了一处叫做兴旺居的酒楼。或许是这几年洛安这座大周都城发生了太多的的事情,连带着这处叫做兴旺居的酒楼,和几年前相比较也是显的破败了很多!看着兴旺居那既陌生又略显熟悉的招牌,叶明盛沉默了一会然后翻身下马,走向了兴旺居······················众人虽然不知道叶明盛想要干什么,但也都是紧紧跟随在叶明盛身后。此时此刻兴旺居的掌柜伙计,虽然不认得叶明盛的身份,但却认得奉武军的大旗,眼看着一群如狼似虎的奉武军武夫,向着自己酒楼这边走来,他们也是吓的魂飞魄散,与此同时一些胆小的食客,也是不敢多留纷纷离开不过这个掌柜还算有几分胆量,不等叶明盛走进酒楼便是立刻带着伙计迎了上来,陪着笑脸躬身说道:“不知军爷驾到,小店有失远迎,还请军爷见谅!”见此叶明盛澹澹的说道:“无妨!”一边说着叶明盛一边走进了酒楼中,环视了一遍酒楼的环境,然后目光锁定了一处靠窗的座位。此时此刻那处座位上正坐着三个衣着体面的男人,不等叶明盛说话一旁的亲卫便是走了过去,扔过去了五两银子吩咐道:“你们这桌我们大帅请了,还请速速离开!”这三个男子也是有些跟脚的人,要不然也不会继续留在酒楼之中,因此看到扔过来的这五两银子也是有些恼怒。不过就在他们准备发作的时候,却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惊恐的看了看叶明盛,然后根本不敢有任何的犹豫,立刻全都是躬着身子退了出去·························待那三人让出了桌子,亲卫便是指挥着伙计将桌子擦干净,待到伙计将一切收拾干净叶明盛才是落座,这时掌柜也是走了过来,亲自招待起了叶明盛。“不知道军爷您,想要吃些什么?”叶明盛闻言回想了片刻,旋即澹澹的讲道:“一道黄瓜凉菜,一条红烧草鱼,一盘炒花生米,一盘炸小黄花鱼,一盘酱香猪爪,再来一壶米酒!”待到叶明盛话音落下,掌柜十分意外的问道:“军爷?您就要这些?”叶明盛微微额首道:“就要这些,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你们速速送来!”掌柜闻言当即说道:“明白了,您稍等片刻,我这就让人给你去做!”在皇城脚下做了这么多年生意,掌柜一双眼力也是十分不错,他虽然不知道叶明盛的身份,但是看着跟在叶明盛身旁的阵仗,再联想到坊间传闻奉武军叶大帅今天进城的消息,心中也是猜测这位军爷,估摸着应该是奉武军的某个大官?不过这个大官也忒没有见过市面了啊!就要了这么几个下酒菜,早就听说这奉武军是从辽阳来的,各个都是土包子,果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来到洛安一趟竟然吃这个,真是没见过市面····························心中虽然一阵吐槽,但对于叶明盛的要求掌柜也是不敢怠慢,很快叶明盛要的几道下酒菜便是摆在了叶明盛的面前。看着似曾相识的几道下酒菜,叶明盛脸上则是浮现了些许澹澹的笑容,夹了几口菜送入了口中,又是给自己倒了一米酒,然后转头望向了窗外此时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下酒菜,叶明盛也是不由陷入了曾经的回忆!这处窗外对着的就是洛安北门,当时他就是在这里等待徐兆杰,向徐兆杰下了战书!而同样的一桌酒菜,就是他当年在洛安吃的最后一顿饭!当时自己被任命为了振武军虎威将军,即将要启程返回洛安,那时的自己虽然踌躇满志,想要在辽阳干一番大事业,但是却也没有想到,不到十年的时间,自己就杀回了洛安,成为这座大周都城主宰者!就在叶明盛沉浸在往昔回忆中的时候,叶成走了过来低声提醒道:“大帅,接风宴那边都已经都已经安排好了,就等着您过去了!”叶明盛闻言点了点头旋即起身,他忆往昔峥嵘岁月忆的也差不多了,该回去办正经事清了·························走了两步之后,叶明盛向掌柜澹澹吩咐道:“靠窗的那个位置我包了,今后谁都不许坐!”说完叶明盛便是自顾自的离开了,也不管这兴旺居的掌柜听没听清,叶明盛走后一个亲卫又是将十两银子递了过去吩咐道:“这是银子给你!我家大人既然说他包了那个座位,你以后万不可让其他人再坐!”看着白灿灿的银子,这兴旺居的掌柜咽了咽口水,也是难耐心中好奇开口询问道:“敢问军爷,你家大人高姓大名?是和许人物啊?”面对掌柜这个问题,这名亲卫也是似笑非笑的讲道:“我家大人能够在你们这里包一个位置,你小子走了天大的好运了!”“听好了!我家大人辽阳人士,姓叶名明盛!”此话一出掌柜顿时瞪大了双眼,下意识的开口问道:“奉武军叶大帅?”面对这个问题亲卫没有回答只是笑着拍了拍掌柜的肩膀,然后便是转身走出了这间兴旺居,只留下掌柜一个人在风中凌乱····························································································就在叶明盛享受胜利的欢呼与荣耀时,与此同时洛安一处府邸中。一个面容姣好怀中抱着孩童的少妇,也是看向了坐在书房中沉默的丈夫,犹豫了片刻少妇走了过去向着丈夫轻声的说道:“听邻居说他进城了!”听到妻子的话,钱不离沉默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其实不用妻子提醒,他也是知道今天叶明盛进入了洛安,虽然当年晋中之战后,他就有一种预感,叶明盛和他的奉武军迟早有一天会登堂入室,但是这一天真的到来时,钱不离也真的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因为和叶明盛曾经的交情,这些年钱不离在洛安朝廷中也是饱受质疑,幸亏有上官廷枢罩着才能够幸免于难活到了今天。本来上官廷枢去川蜀的时候,钱不离也想要跟着去,毕竟没有了上官廷枢这个靠山,即便他是洛安朝廷的兵部侍郎,安全也是没有了保证,随时都有可能被安插一个勾结奉武军的罪名,被杀了祭旗!然而因为奉武军连战连捷,洛安朝廷局势混乱,而兵部侍郎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所以上官长恭就没有让钱不离走,让他继续留在了兵部侍郎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