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七章 慕容正山的目的!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密会陆建朝,试探陆建朝的态度与抵抗的决心,慕容正山会悄悄的进行,不会把自己去拜会陆建朝这件事情弄的人尽皆知,而慕容正山真正的目的,则是想要引诱安妙依出手杀他··························通过一些列信息的搜集慕容正山认为安妙依和叶明盛的结合,本就是一场政治联姻,两人之间的感情十分的有限!同时叶明盛作为一个政治强人,他要做的就是大权独揽,所以他不能接受其他人分享他手中的权力,即便这个人是他的枕边人也不行,而安妙依也是一个比较有想法的人,梦想着能够在奉武军的朝堂上拥有自己的影响力。因此叶明盛和安妙依之间本就存在着矛盾,虽然有矛盾但是矛盾没有爆发出来,完全是因为叶明盛作为强人足够强,完全压制住了安妙依,再加上安妙依的地位没有遭受挑战。慕容正山的堂姐慕容清舞虽然名义是叶明盛的小妾,但是因为有慕容家这个强大的靠山,所以在叶府中,即便是叶崔氏又或者安妙依,都没人把慕容清舞真的当做小妾来看!因为慕容家安妙依本就对慕容清舞忌惮三分,也就是慕容清舞生的是一个女儿,才让双方的关系有所缓和,但凡慕容清舞生的是一个儿子,那么双方之间恐怕就是水火不容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慕容家为奉武军劝降了陆建朝,让繁花似锦的江南纳入到了奉武军的版图中,那么毫无疑问慕容清舞在叶府中的地位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到时候慕容清舞万一在给叶明盛生一个儿子,那安妙依主母的位置还能坐稳吗?慕容正山相信安妙依一定会想到这一点,他觉得以安妙依的性格一定会想要防患于未然,趁着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时候就先下手为强!如此一来没有了这件泼天大功,以现在慕容家的实力,就很难打破奉武军目前的政治格局,慕容清舞没有了家族的帮助,自然也就无法威胁到她这位大妇了!所以慕容正山相信安妙依一定会为了她自己的利益想要派杀手来干掉自己,甚至这个歹毒的女人甚至可能还想要将自己的死嫁祸给陆建朝,彻底断绝慕容家施展影响力斡旋双方的可能!处于安妙依她个人的利益,她这么做是没有错的话,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站在奉武军这个高度上,安妙依为一己私利这么做,毫无疑问是在危害奉武军前途命运··························此时此刻的奉武军虽然声势如日中天,但是快速崛起引发的内部矛盾却已经展现端倪了,想好作为主帅的叶明盛拥有着崇高的威望,能够镇得住各方人马,再加上一统天下的共同梦想在,才造就了如今奉武军如同烈火烹油的声势!面对奉武军的内部问题,叶明盛的选择是很清晰的,那就是求同存异搁置分歧,保持目前奉武军的强劲势头,尽快一统天下做大奉武军这张大饼,然后在用这张大饼来解决矛盾!在这样选择下毫无疑问奉武军是越快统一天下越好,要不然一旦时间拖长了即便叶明盛能够镇得住,也会有夜长梦多的风险!所以慕容家能够为奉武军招降陆建朝,那对于叶明盛和奉武军来说是天大的好事!眼下荆楚虽然已被奉武军南下,但是剩下的南方两家中,徐兆杰能打,陆建朝有钱,若是他们能够不计前嫌相互合作,奉武军想要攻下南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即便慕容家现在不能招降陆建朝,但只要劝说陆建朝能够在接下来,奉武军征讨淮南的时候保持中立那也是一件大功!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若是谁给慕容家的行动搞破坏,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站在了叶明盛和整个奉武军的对立面···························而这也就是慕容正山真正目的,他想要让安妙依站在叶明盛和整个奉武军的对立面!他想要只要让叶明盛知道,安妙依在他背后搞的小动作,那么叶明盛和安妙依之间原本就存在的的矛盾就会被彻底引爆!所以慕容正山并不害怕安妙依派出来的杀手,他知道安妙依还没有愚蠢到用统调处来杀他,安妙依肯定会用安之榕之前的那些旧部,而他也早已经安排好了,只要安妙依一行动,他就可以让人赃俱获!虽然计划的很好,但是慕容正山唯一担心的就是,安妙依并不是一个人,她身边可还有一只真正的老狐狸,他的计划或许能够瞒得住安妙依,但是却未必能够瞒过那只老狐狸!如果安妙依被那只老狐狸劝阻的话,事情就会变的稍稍麻烦,慕容正山就只能启用备用计划!其实这件事情的关键并不在于在于安妙依是否派出杀手了,而在于当自己这边遭到刺杀之后,叶明盛是否认为这和安妙依有关!围绕这一点慕容正山已经做了一些部署,他相信不论安妙依会做何选择,但是她和叶大帅之间的隔阂将会增加!慕容正山非常期待这一天的到来,而等到这一天的出现,他的堂姐慕容清舞就会是奉武军新的主母!慕容家也将会在他慕容正山的手中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想到这里慕容正山嘴角不由微微上扬低声自言自语的说道:“那就让我们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吧·························”····································································云并,五岗山一座简易的行军帐篷中,叶甫和几个麾下的统领正聚在一起开会。“禀告大人我们这一营现在死了三百三十一人,伤了六百九八十人,目前包括负伤但还能够作战的士兵大概有两千一百余人!”“禀告大人我们这一营现在死了五百一十一人,伤了一千一百余人,现在包括负伤还能够作战的将士有两千五百余人!”“禀告将军大人我们这一营现在死了七百一十九人,伤了两千余人,现在包括负伤但还能作战的有两千九百余人!”听到属下三个统领的汇报,叶甫心情可谓是十分沉重,但还是看向了一旁一位中年人。在叶甫的目光下中年人也是奉武军亲卫营副统领张重云沉声说道:“我们亲卫营死了约三百余人,一半的兄弟都带伤,目前还能够继续战斗的约有九百余人!”听到这个数字叶甫不由摇了摇头,这一次此次五岗山之战,他带来了第十四师的主力三个营共一万余人,叶明盛也将亲卫营一半人马交给了他,他在五岗山总兵力接近一万两千人!这才刚刚九天的时间,目前就已经伤亡了接近三成,尽管这几日的惨烈战斗,让如此惨痛的伤亡数字已经在他的预料之中,但是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甫的心还是不由颤了颤·······························这些数字的背后都是一条一条鲜活的人命,是一个一个他从幽燕冀豫带出来的儿郎!虽然伤亡数字很大,但是叶甫却不后悔自己这么做来到五岗山这个险境,毕竟如果不把这帮穷凶极恶的钦察人吸引在这里,他们就要去祸害云并的老百姓,到时候就会有更多的老百姓惨死在他们的刀下!就在叶甫陷入沉默之时,其中一个营的统领孙凯鼓起勇气的向着叶甫建议道:“将军大人,下面的弟兄伤亡太多了,就今天敌人冲锋的时候,有很多弟兄明明带伤,却还是要迎战敌军,继续坚守下去,我怕我军有全军覆没的风险啊!”说到最后孙凯显的有些迟疑,但还是硬着头皮将他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听到孙凯的想法,叶甫缓缓抬起头望着孙凯面无表情的说道:“你想撤退?”面对叶甫的询问,孙凯有些害怕但还是小声说道:“大帅不是说过了,若是事不可为我部可以伺机突围!”对于孙凯的话叶甫没有理会,而是看向了自己手下另外两个统领沉声说道:“你们大家有什么意见?”在叶甫的目光下他麾下另外两个统领纷纷表示他们听叶甫的,叶甫命令继续坚守他们就率部继续坚守,叶甫说让撤退他们给跟着撤退······················对于这个回答叶甫显的有些不太满意,他知道他手下另外这两个统领也是被眼下的伤亡给惊到了,心中多半也和孙凯一样打起了退堂鼓!叶甫旋即将目光看向了一旁的张重云,这个张重云虽然只是一个副统领,但是因为其统领的是大帅的亲卫营,所以其实在奉武军中的地位,不比他这个第十四师将军差多少!所以若是连张重云都觉得应该突围,那么叶甫虽然不愿意,但也必须要好好考虑下一步的动作了!张重云很干脆的就给出了答桉道:“我认为现在还不是突围的时候!我们应该继续在五岗山坚守,我们现在已经在五岗山守了九天的时间,给予了敌军很大的杀伤,但是我们还能做的更好,我的想法是我们至少在五岗山坚守半个月的时间!”听到了张重云这么说,叶甫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也是落了下来,他这一次主动提出这个计划,并且亲自执行这个计划,心中除了想要帮助云并老百姓避免遭遇钦察人屠戮外,也是有在叶明盛面前好好表现的想法!叶甫觉得在五岗山坚守十天时间就算是合格了,但是想要达到优秀至少要达到半个月的时间!所以现在张重云的想法和他就算是不谋而合,叶甫旋即拍板说道:“诸位张统领他说的非常有道理,钦察人已经完全上套了,只要我们在五岗山一天,他们就没有办法去祸害云并的老百姓,为了云并的老百姓考虑,我们也应该咬紧牙关坚持住!”“我明白继续坚持下去伤亡会很大,风险也很高,但是我们身为军人保家卫国是我们的天职····························”说到这里张重云目光扫了扫他手下的三个统领,然后话音一转开口说道:“当然了我也是体恤兄弟们的,我们就再坚守六天时间,在五岗山凑足半个月时间!”“我军作为守方伤亡大,敌军作为攻方伤亡更大,更何况五岗山距离大谷县城只有三十里,我们一个晚上就能够撤回去,大帅还答应会派兵马接应我们,所以只要我们想我们就一定能够撤回去的!”“只要我们把他们消耗的足够多,那帮钦察杂种根本拦不住我们!”在叶甫这么一番说辞的鼓舞下,这三个统领的精神也是逐渐振奋起来,纷纷点头表态支持叶甫的想法在五岗山继续下去了。眼看着叶甫统一了他部下的意见,张重云突然开口道:“叶将军,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只是一味的防守,我们也应该尝试反攻至少将敌军赛尔班大炮炸了!”“只要将敌军的那些赛尔班大炮炸了,那我们在五岗山的防守压力将会减少很多!”对于张重云的建议,几个人都是陷入沉默之中,其实道理大家都很明白,大家也不想要一味在五岗山上被钦察人压着打,连续一直被动挨打,大家伙心里也都是憋着一口气想着打回去!大家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夜袭,在坚守五岗山的第一个晚上,第十四师的将士就尝试过夜袭,想要炸毁钦察人的赛尔班重炮,然而最终却是以失败告终,伤亡了两百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