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再行

宿鸟动前林,晨光上东屋。

铜炉添早香,纱笼灭残烛。

早晨的秋风,静静的吹动着额前发丝,商芊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站在草屋前,默默的看着远方山峦的尽头,慢慢升起的一缕朝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她午夜子时的时候,已经听归来的楚寻语三人讲述了事情的经过,黯然失色了很久,又想起了星语者的话,自己有一天,不知道会不会走到这一步。

“喂,商芊妹子,早饭我弄好了,快过来吃吧。”高威从屋后走出来,挥舞着大手,满脸的笑容。

当然高兴了,昨夜子时楚寻语带着山鸡,哦、不,应该是小岚的内丹,回到了这里,帮助众人,运功逼出了体内毒虫,众人现在已经昏昏睡去,情况趋于稳定了。

“哦,来了。”商芊被这么一声粗狂的声音,叫回了神念,急忙回应一声,走到了近前,动了动小巧的鼻子,嗅这香味,笑着说道:“好香啊,高大哥做的吃食,永远都是这么香。”

“那肯定,你高大哥不仅刀舞的好,而且炖的野味,那也是最香的。”楚寻语带着一丝疲倦,推开房门,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笑着接过话题。

高威憨厚的一笑,回到了火堆前,将手里的大勺在锅里搅了搅,伸过鼻子一闻,喜道:“做得了,招呼大家都来吃吧。”

慕缘和望尘也走了过来,闻见了动人的香味,不禁好奇的往锅里一瞧。结果慕缘立马就转过头,一脸的晦气样子,双手合十,喃喃念道:“罪过,罪过……”

众人看见了当场大笑。原来,这锅里炖的东西,是高威猎的一只野兔,大清早的,如何能吃这么荤腥?这里就有个讲究了,以前军中打仗,吃饭的时间,可没有定时定点的,说不定今晚连夜赶路,又或者三更造饭,要打突袭。于是,这每顿的伙食,必要有肉,不管是什么时候吃,都要有荤腥,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

高威炖的这锅,军中叫“火头香”,又叫“和肉粥”。用肉食加米面,炖成黏稠的一锅粥,是专门供给早上军中食用的,早晨按理来说,没有吃正餐的习惯,可是光喝稀粥,又没力气,于是久而久之,产生了一种这样的吃法,可以使士兵早晨起来既有粥喝,又有力气打仗。到了现在这个和平年代,就被利用成各路江湖镖师,或者贩夫走卒的标准早餐,因为大家可都是凭力气吃饭的。

楚寻语怀念无比,当场接过大勺,喝上一口,赞了一句:“好生的力气,和当年一样。”

高威一脸得意的样子,吹嘘着自己的手艺,“那可不是,咱当年在军中的时候,那手艺,常遇春大将军都曾经尝过,都叫的上一个‘好’字,昨个儿,我还猎了一只,烤给了商芊妹子吃,她也都说好呢。”

商芊赶紧乖巧的点点头,也随身附和。慕缘一撇嘴巴,嘟囔着:“她知道什么好吃不好吃的,她又没吃过普通食物,又是第一次出远门,看见个东西就好吃。”

商芊听见,白了他一眼,撅着小嘴,反驳道:“呦,我是没吃过好吃的,我的慕缘师兄,你平时就喜欢吃着吃那,号称尝过天下美食,那现在你来一碗,鉴定一下嘛。”

“罪过,罪过,出家人哪能食荤?我可是谨守戒律的好弟子。”

众人听见,又是响起好一阵开心的声,楚寻语这一刻,真的有一种感觉,回到了小时候,天天欺负慕缘的那段时光。奈何自己身上还有这么多未解之谜,只能感叹,天道难测。

将背上的长剑放在地上,也不客气,借过大勺,自己就盛了一大碗,喝的那个香呦,馋的慕缘一愣一愣,可是没法子,谁让自己进了沙门,一咬牙,慕缘红着脸,愤然说道:“尔等一介凡夫俗子,岂能懂我佛门真谛,我且去树林采摘野果充饥,你们就留在这里继续杀生堕落吧。”说完,便回过头跑到树林里去采野果以慰馋腹。

四人哄堂大笑,围着大锅,就着晨光,吃了起来,就连望尘这样的高人,都忍不住吃上了一小碗。席间,高威好奇的对楚寻语说道:“楚家兄弟,你这柄长剑,怎么好生的古怪?又黑又长,我能瞧瞧吗?”

楚寻语一愣,顿了顿手中的碗筷,但是马上就反应过来,笑着点点头,右手将长剑往地上一插,道一声:“看吧。”然后低头继续吃喝。这可不是楚寻语小气,自己的这柄长剑可不是一般的重,莫说高威,就是商芊一身金丹期的修为,都不一定能拿的起,只好这样将就着给高威看了。

高威自己心里也明白原因,毕竟当年打仗的时候,见过仙师的宝物,那家伙重的,十个八个大汉,都抬不起一个小小的鼎炉,自己想看这长剑,也只能插在地上看。

在历史的长河中,剑修士属于武修者一路,以武入道的人,不像其他修士,可以有万千种变化的法宝,各种华丽的道法。武修者一生,也许就这么一把剑,剑就是自己最大的法宝,一剑一人,简简单单,就可以纵横江湖,名垂青史。例如当年蜀山的刀魂者,到踏破虚空,升入仙界的时候,也就那么简简单单的背着一把长刀,但是留下的,却是家喻户晓的传说。

所以武修者的武器,就是自己最大的法宝,一般不会轻易示人的,连望尘都很好奇,但是出于礼貌,这一路上,都没有轻易开口言接。高威一介俗人,自然不知道避讳,要过来想看看,楚寻语也答应的痛快,望尘和商芊接着这个机会,连忙把头伸过来看个清楚。

这把长剑,通体漆黑,又瘦又长,造型古朴,不似这个时代的剑,反而像先秦时期,早些年那种及其原始的作风,剑护就这么简简单单一层,堪堪分开剑柄和剑身,剑身奇长,长的简直可以说不成比例,老远看去,都分不清楚剑护在何处,简直像根黑棍。

剑柄上,用粗绳布包裹着,长时间的紧握,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剑护有一黑色布条,拴着一个铃铛,这铃铛倒是银白洁净,焕然一新,银铃身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古篆体文字,看样子,颇有来头。

剑身并无刃,高威摸了摸,一股凌厉的气势传导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无锋自利。当指尖划过剑身之时,忽然有一阵奇异的感觉流淌在高威的心头,高威是一介粗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心中仿佛有一种想哭的久违之感,又隐隐的有一种冲动之情。

这时候望尘问道:“剑修士剑如己身,必有姓名,楚小友,你这剑,可曾有姓名?”

“有。”

“何名?”

“剑名‘残情’……”

“残剑本无锋,情可破万难,好一把残情。”看着这把犀利冷傲的长剑,如同绝世佳人一般,立于地面之上,不禁感叹一声。

“咦?对了,楚家兄弟,你当年在军中的时候,没用过这把剑吧,好像没听闻你有这把长剑。”高威忽然想起了当年,思奕名声震天下的时候,可没有听说他是拿着这把古怪长剑的。

“没有,我是后来才得到这把剑的。”

大家纷纷了然,看来这把剑是从两极之地中带出来的,看来楚寻语也一定是在那里获得了一身稀有的剑修之术。

不多时,众人吃完早饭,收拾好东西,慕缘也回到了身边,唯一不同的是,怀里抱着一堆不知名的野果,一脸愤恨之色,大嚼其中三味。

众人看着,不禁好笑,屋中那些凡人,也都开始逐渐恢复过来,不过没有告诉他们真正的原因,估计说出来他们也不会信,只说是偶然风寒,传染开了。他们将信将疑,也没有个具体答案,只好默默接受了这个说法。

又过了几日,陪同他们将身体养好了,恢复了力气,楚寻语他们便和高威告辞了。因为这路上耽搁的太久,误了行程,所以已经商量好,御空飞往洛阳,直接赶往商芊家,也就是诸子百家中,洛阳法家一族,休整一番,到时候在择日南下。

“高大哥,我们这一路也是有缘,都不知不觉遇上好几次了,我们先行告辞,回头有缘,我们必然再聚。”楚寻语一抱拳,就向高威辞行。

高威爽朗的一笑,回了一个江湖上惯用的抱拳礼,说道:“楚家兄弟,当年我在军中服役,没那个福分认识你,只听过你的大名,大家都说你如何如何,今日一见,虽然晚了数年,但是那些传闻,果然都是假的,闲话不说,我们改日再见。”

说完,楚寻语便点头一笑,和众人一起,寻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瞬间御空而起,直接赶往了洛阳城。只留下高威在原地等着周大力他们在屋子里收拾完东西,再行上路。

这一去,四人就来到了素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洛阳,来到了以法治天下,定纷止争的法家。

这正是,应缘而聚,宴散暂别。

他日必有相逢之时,

只是未到劫前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