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二十七章:血祭

“大...大火?”安娜有些愣住了,“什么大火?”“就山脉另一边的森林火灾,几乎快把半个岛屿的生态给点燃了,那不是你们干的?”wonderpus指了指泥坑外的一个方向,“你们没闻到烧焦的味道吗?那么一大股。”安娜还有纳西莫夫几人面面相觑,巴巴罗萨不信邪还抽了抽鼻子,结果只闻到了泥坑里的腐烂泥土腥味,差点被呛到打呕。“火不是我们放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就被抓过来了。”安娜老实地说道。“那你们可真是倒霉,那群土着可算是被惹毛了,烧山焚林似乎已经触及到他们底线了,正在满岛屿地找凶手,只要是外来者都通通会被抓进来,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哪个天杀的家伙搞的破事情,牵连了我们!”巴巴罗萨咬牙切齿。“不过这也是一个机会。”wonderpus说道。“什么机会?”安娜低声问。“血祭。”“血祭为什么会是机会?”wonderpus环视了一圈泥坑中被关着的倒霉蛋们,视线着重在鲍勃·巴利那群人身上停留,“血祭并不纯粹是处刑,在这群土着之中,似乎信奉着一个‘神’,不是上帝,也不是奥丁,而是一个土着神。它们称这个神为‘驮天’,认为它是这座岛屿的化身,也是岛屿外风暴的掌控者,居住在山脉最高的一座山峰顶端,在那里端坐在一个白骨铸造的王座上俯视着整片领土。”“土着们认为‘驮天’生性好战,所以创造了森林之中的那些恐龙以及史前生物,这座岛屿就是‘驮天’的游乐场,就像是罗马的斗技场,在岛上的生物必须要在常年的厮杀之中,用鲜血染红每一寸土地,用脚底板丈量每一寸沙滩,最后诞生出最强的勇士,才有资格前往山脉的最顶峰挑战那白骨王座上的‘神’,而在这座岛上所有的苦难都不过是‘神’的试炼。”“顺带一提,这些有关土着们信仰的知识都是你妈妈这些年一点点考察出来的,她在这座岛屿上发现了不少遗迹,甚至还接触了一些土着里偏为善良的族群,友善交流之后得到的情报。所以我才说你妈妈是一个不得了的人。”wonderpus看向安娜挑眉微笑着说。“这也太扯了吧?最强的勇士?什么才算是最强?我拎两把AK-47能算得上最强吗?”巴巴罗萨倒是觉得这岛上的人都疯了。“最强...什么才叫做最强?如果能成为他们口中的最强,可以得到他们的尊重,让他们放我们离开这座岛吗?”纳西莫夫倒是很能抓住重点,低沉地问道。“要是能成为这个最强的勇士,说不定你能直接成为这些土着的精神领袖也说不一定?让他们把整个部落最年轻漂亮的女孩送到你的帐篷里,他们也会照办也说不一定哦,大概还会很高兴,因为最强的勇士要亲自留种赐福给部落的女人们诞生更强的后代了。”wonderpus打趣地说道,可现在没人觉得这个笑话有趣,都快要饿死了,就别提下三路的事情了。“不过按照这个部族的标准的话,想要成为勇士,你就先得成为战士,也就是能独立狩猎一只食肉性恐龙的水准吧?”wonderpus说,“芙洛拉女士经常观察到这个部族的人会尝试不以捕食为目的性的去狩猎岛屿上的恐龙——他们会派出一个被祝福的族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龙精虎猛的男性,去想方设法独自战胜一条恐龙。如果实力不济被吃掉了,他们会缅怀这位族人,打道回府,如果这个族人成功战胜了恐龙,那么他会在部族里受到一个隆重的仪式,来庆贺他正式成为了部族的战士。”“独自狩猎那些恐龙?你在开玩笑吗?”巴巴罗萨觉得自己是饿昏了头,产生了幻听,要么就是wonderpus昏了头,产生了某种错觉。就算是发给巴巴罗萨两把AK-47,再附赠一支RpG发射器,他也搞不定那些恐龙啊,最起码得把坦克开过来,才有机会把这些东西给轰趴下吧?你跟他说这些野蛮人居然可以单挑那玩意儿?“这个部族的人难道——”反倒是安娜意识到了什么,看向wonderpus。“嗯,你猜得没错,这群部族里存在着一批实力相当不错的混血种。”wonderpus倒是不意外安娜知道混血种的事情,虽然她是普通人,但之前跟路明非还有林年那两人搅在了一起一段时间。众所周知,那两个家伙基本都是管不住嘴巴的,对于其他混血种来说泄密就等于清算的铁律,对那两人来讲完全就是放屁,就算他们乱说话惹出了什么乱子,也总有人会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给他们善后。“这个部族自称为‘神选之民’,能在这座岛上生存繁衍肯定有他们的独到之处,族群之中产生混血种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六十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优秀的血统以及野蛮生长的环境,让这个部族的混血种平均水准远超于外界被惯坏了的那些同胞,感觉就像是非洲部落里出来的长跑运动员和现代运动员的差距一样。”wonderpus本身也觉得这个现象很有趣,毕竟在混血种的世界里,很多人讨论过在科技不发达的以前,老一辈的混血种们究竟是怎么跟龙类作战的,毕竟那个年代可没有风暴鱼雷或者战斧导弹群去打击龙族。实际的答案很简单,只是现在的混血种们不怎么愿意接受和承认——那就是老一辈的混血种普遍都比现在的混血种要强,要狠,单兵作战的综合素质几乎不是一个档次的。亚特兰蒂斯岛上的这些神选之民就验证了这个事实,在没有科技辅助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靠个人的勇武,和那些体型大自己数十倍的猛兽博弈,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以及被迫刀尖舔血的战斗过程中,弱者会被淘汰,强者才能留下来,而强者彼此之间又繁衍出更强的后代,循环往复,符合了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论,只要不灭绝,那么留下来的,繁衍下去的,只能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林年和路明非这种个别例子的怪物出现之前,混血种世界中名震寰宇,威慑四方的强者依旧是那么几个老东西,希尔伯特·让·昂热、庞贝·加图索、贝奥武夫、汉高...新一代的年轻人们几乎永无出头之日。“只有单独猎杀一只肉食性恐龙才能被这个部族称为‘战士’,而称为‘战士’远远不是终点,这个部族的希望是诞生出一个‘勇士’,而‘勇士’要能做到的可比‘战士’要严苛许多,比如,单独狩猎一只能在岛屿上盘踞一块领地的霸主级的生物。”wonderpus挠了挠眉毛,“我就是被一只霸主级的霸王龙给撵到悬崖下的,不得不承认,那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然也可能是我带的狙击枪口径不大的缘故,毕竟原本只是打算用来海上抽杀几个人以示警告的。”“你带了热武器上岛?”安娜愣了一下。“放在你妈妈那儿在,毕竟潜入的话不太方便带。”wonderpus淡笑着说,“总不能让芙洛拉女士来干这高风险的活儿,如果还要救命恩人以身涉险的话,那还怎么谈得上是报恩?”就如wonderpus所说的那样,突如其来这座岛上一不小心吃了亏,再加上状态不好,她这个皇帝手下的王牌狙击手水土不服吃瘪差点吃了个大的。这种情况下,安娜的妈妈能伸出援手,救下她照顾她一直到醒来,更是把紧缺的食物和水分给了她,直到她痊愈,这种恩情她是不可能不报的。在皇帝手下做事的第一要义,那就是没有任何多余的私人感情,芙洛拉·坎贝尔救下了wonderpus,那么这份大恩情wonderpus就必须得立刻回报,否则以后若是在任务之中芙洛拉成为了搅局者出现,影响到了皇帝的计划,作为手持狙击枪的wonderpus倘若还存在着这一丝恩情,岂不是会出现基于“选择”上的不定数?皇帝是见不得这种情况发生的,wonderpus对于皇帝的忠诚也让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所以恩情这种东西还是当面还了比较好。恰好,在得知芙洛拉的全名后,她瞬间就联系起了安娜·A·坎贝尔这个女孩,确定两人的母女关系,她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其实你不用...”安娜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却看见wonderpus对着自己轻轻摇头。“我有办法带你离开这里的,只要你听话,这群部族的土着虽然实力不错,但在潜伏和破坏行动的经验上几乎为零,我是有八成以上的把握,才会选择以身入局来见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太多,接下来只需要我说什么,你做什么,那你就能等着见到你妈妈了。”wonderpus凝视安娜的那双眼眸,让安娜莫名地格外安心。即使身处险境,这个白俄罗斯女人依旧表现出一种自然和闲适的感觉,那是身经百战,遇到过各种极端情况后培养出的自然感,无时无刻都能保持冷静,且任何情况都有着她自己的计划。身经百战的老兵,明明是这种印象,可wonderpus的外表又不符合这个表象,难道说她的年龄和她的外表并不匹配?安娜心中有这种想法,可识趣地没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