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吃大碗
等花姐把插了调羹的小碗接过去,林放捋了捋袖子,在那块二刀肉剩下的部分又切了一刀。
这块肉很大一块,林放先前只是切去了半个巴掌大小,现在又是一刀下去,切了能有小一斤。
肉都是预先做过处理的,十分干净,倒也不需要再行清洗。
林放把肉丢在砧板上,先分割成大片,再切条,后切丁,然后用网格刀**了两把刀开始剁馅。
网格刀最适合用来剁馅,先左斜刀,然后反方向右斜刀,剁到肉馅摊的很薄的时候,铲到一起,重新再用同样的手法再来一轮。
如果说直刀剁肉馅的效率是1,那么网格刀剁肉馅的效率就是2到3,可以节约大量时间。
“小先生,这蛋羹好吃吗?”
“吗字去掉。”
林放头也不抬,两手轮番动作,悠闲而又快速的剁着肉馅。
来到这个未知世界,只有这一刻,林放的心最是安稳。
眼见得林放只应了一声,就不再搭理自己,只顾自己剁肉馅,花姐忍不住嗔了一声,“小先生,哪有你这样子的呀,好吃你不怎么都跟我多说几句,万一……”
“没有万一。”
林放斩钉截铁的回答,让花姐有些莞尔。
这样的男人,她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过了呢。
“那我尝尝!”花姐拿起调羹轻轻舀了小半勺,打开芳唇,用牙齿含了能有三分之一到嘴里。
久在十里洋场,过的又是迎来送往,朝不保夕的日子,她最是心疼自己,从来都不曾亏待过自己的这张嘴。
不过是区区鸡蛋羹,有什么好吃的?
担心踩雷,哪怕再怎么愿意相信林放,花姐还是只吃了指甲盖不到的那么一丁点。
小小的一口鸡蛋羹滑到嘴里,顷刻间就融化掉。
淡淡的鸡蛋香气裹着嫩滑,恰到好处的调味,让她的口水止不住的分泌。
偏偏这样勾人的滋味,只在她的舌尖停留了不到一秒,就被狂涌而出的口水给冲淡于无形。
“咦?”花姐睁大了眼睛,“小先生,你这蛋羹……有点东西啊!”
“慢慢吃,别着急。”
着急?开什么玩笑!
“小先生别开玩笑了,我陆英花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跟落难的宫女学过宫廷礼仪的,论吃相之斯文有度,整个十里洋场,有几个能比得过我?”
“哦。”
花姐白了林放一眼,要不是看他已经剁完了肉馅,装碗调味,又马不停蹄的调和面粉做饺子皮,她说什么都要拍他一下,让他知道知道,这知花楼到底是谁在当家做主。
哼!
花姐懒得去管忙碌的林放,把调羹上还没有吃完的蛋羹倒进嘴里,顾不得品味,赶紧又舀了满满一勺,这一次,她还特意舀了肉沫在勺子上,一起放进嘴里。
香、滑、软、嫩,美味啊!
鸡蛋可算不上是什么好东西,花姐早就吃腻了。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个她吃腻了的食材,在林放的手里,居然能如此的美味。
“吸溜溜……”
“吸溜溜……”
花姐手上的调羹不停,以极快的速度,把一碗鸡蛋羹给刨了个干干净净,那种源自对食物的渴望,让她禁不住想起了几十年前,她还是个小孩子,被人哄骗到勾栏院,吃到的那碗堆满了肥肉的白米饭。
那是她人生的转折点,却也是她吃过的最好、最香的食物。
几十年来,哪怕吃过的食物再多、再精,再怎么美味,始终无法冲淡她记忆中的味道。
那一碗白米饭,有太多的耻辱,太多的欺骗,太多的痛苦,却也真的很香,很好吃。
林放活好面,做了剂子,切成四四方方的抄手皮,取了一个簸箩放在手边,正要包抄手,忽然感觉到身边没了动静,他一扭头,正好看到花姐泪流满面的模样。
“花姐,谢谢你对我的厨艺如此欣赏。”
“啊?呸!”花姐回过神,听到林放如此不要脸皮的自夸,忍不住就啐了他一口,“小先生可真是个妙人儿,我都没有说话,哪有夸你?”
“真正好吃的食物,能让人感动到落泪。”林放淡淡一笑,“花姐不用开口,就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做的鸡蛋羹有多好吃。”
“你这人!”花姐摸出手帕擦了擦面颊,刚刚浮上心头的悲伤早已被林放的一番话给冲淡,“不过你做的鸡蛋羹,还真是挺好吃的。能不能……再做一碗?”
花姐舔了舔唇角,满是回味的道:“我刚刚吃的太急,都还没尝出味儿来。”
“不能。”林放手上飞快,一个个元宝似的抄手飞落到簸箩上面,“早就提醒过你,慢慢吃,别着急,你三两下就吃完了,怪谁?正好我也饿了,一会儿等我包好抄手,都煮进去,分你一碗。”
“可我还想吃鸡蛋羹……”
“鸡蛋羹有什么好吃的?粗糙玩意儿。等下你吃了抄手,就不这么说了。”
“真的假的?你这不是馄饨吗?”
“呵呵……”
“喂!你干嘛笑的那么讨厌!”花姐忍不住白了林放一眼,和这样的年轻人待在一起,不知不觉,她的心态都跟着年轻起来。
或许早先把林放拉到知花楼的时候,有那么一丝情欲上的念想,只是现在,她早已放下,单纯的享受和林放相处的时光。
林放抄起簸箩,他计算的刚好,肉馅、抄手皮全部用完,没有一点浪费,正正好包够41个抄手。
他起锅烧水,看了一眼旁边的土灶上闻的高汤,打开锅盖舀了一勺,闻了闻,又尝了尝,“鸡宰杀的时候鸡血去的不够彻底,好在用了白酒、生姜、大葱,没放盐,虽然有一点很淡的腥臊味没有除掉,再处理一下还是能用的。”
“问你话呢!”
林放回过身,看到有些急切,都不怎么顾及仪态的花姐,轻笑了一声,道:“因为我包的是抄手,不是混沌。馄饨皮薄馅小,吃的是一个皮肉均匀。抄手皮厚陷大,吃的是一个满口肉香。当然,这个皮厚也是相对馄饨皮而言的,其实也是挺薄的。”
这边水已经开锅,他把抄手下进去,又切了一块鸡肉,一块猪肉,鸡肉多一些,猪肉少一些,全都剁成肉茸,分成了均匀的三份。
他这才打开旁边吊汤土灶封住的火,又填了几块木柴,先下鸡肉茸,搅拌一下等鸡肉茸吸附掉大火沸腾出的血沫,快速捞起,又下猪肉茸,重复相应步骤,再下鸡肉茸。
“好吧。抄手就抄手嘛!”花姐得承认,自己还真是小看了抄手和馄饨的南北差异,她看到林放现在的动作,不由得又有些疑惑,“你这又是在做什么?”
“吊汤。”
“……”
就算是以花姐的好脾气,都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
这小先生,人长的好看没的说,气质出众,厨艺也挺好,就是这脾气,着实有点孤拐,说话太让人生气了。
我能看不出你是在吊汤?我是在问,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潜台词,听不懂吗?
花姐气归气,还是难掩心头的好奇,忍不住追问道:“我知道,我只是想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去腥。”
“……”
林放处理好鸡汤,从专注工作的状态中恢复,顿时就感觉到了身后的杀气,他连忙补救道:“花姐,我这是用了做川味名菜’开水白菜’的手法来吊汤,这么做,可以让汤色清凉毫无腥臊,却又保持住高汤里浓郁的鸡汤香气。”
“‘开水白菜’又是什么菜?开水煮白菜吗?白菜有什么好吃的?”
不能吧?“开水白菜”可是在清宫御膳上大放过光彩的,即便这里是民国,黄敬临老先生还在世,这“开水白菜”也该广为人知才对。
林放心头有疑惑,却也没有多想,抄手已经煮的差不多,此时捞起来正当其时。
他快速舀了两碗鸡汤,稍微放了点淡盐,便把抄手捞出装进两个碗里。
林放给自己舀了二十个,给花姐舀了十二个,另取一只碗,把锅里剩下的9个抄手装了进去,这才抽火、封门。
这个时代,食材方面比真是地球好了许多,真材实料,食材本身的滋味极为浓郁,只需要少少的调味,就能做出一道可口美食。
唯独火力有点跟不上,没有天然气,没有传热效果更好的锅具,这火候就更加考验厨师的眼力和经验,好在林放练过八极,灵魂身躯又多次升级,在这方面有着普通厨师远远不及的优势。
“花姐,尝尝吧。”
林放把小碗抄手递给花姐,自己端着大碗正要开吃,却被花姐硬生生给抢过去,“你吃小碗,我吃大碗!我可是你东家,你怎么可以比我吃的多?”
花姐话说的不怎么客气,可语气却很是淘气,与其说是不客气还不如说是撒娇。
“好,你吃大碗。”林放笑着摇摇头,“我只是担心你先就吃了鸡蛋羹,又是个女人,吃不了会浪费,这才给你盛的小碗。你要想吃大碗,这里不是还有,倒进去不是一样?”
四十岁的女人已经不再年轻,可因为姿色过人,又多了几分饱经世事的烟火气熏陶,那种特有的经历,却又放下的气质,让她有着不输于少女的别样可爱。
“我不,我就要吃你的大碗!吸溜……”花姐护着自己的大碗,舀了一勺鸡汤,打算先润润喉再吃。
不想,这一口,又给她带来极大的震撼。
“这汤……这汤怎么可以这么鲜?”
厨房里的高汤花姐又不是没喝过,这高汤是谁做的,她都一清二楚。
刚刚林放不过是丢了几块肉进去又捞出来,除此之外,再没有动别的手脚。
就只是这简简单单的一步,就能给鸡汤带来这种脱胎换骨似的提升吗?
不可能吧!
林放咽下口中的抄手,轻笑了一声,道:“花姐,我说过,我用了’开水白菜’的去腥手法,多少还是有点效果的。”
你管这个叫有点效果?
花姐白了林放一眼,也不用调羹,干脆对着小嘴,吸溜,吸溜的喝了起来。
要不是鸡汤还有些烫嘴,她真想一仰脖子,一口气把鸡汤给干了。
足足半碗鸡汤下了肚,花姐这才舒服的叹了口气,赶紧舀了一个抄手塞进嘴里。
抄手皮果然要比她吃过的十里洋场小馄饨略厚,不是那种牙齿一碰就破掉的薄皮,而是需要牙齿稍稍用力切割,才能咬破的稍厚一点点的面皮。
可这种抄手皮,也肯定不用用“厚”这样的字眼来形容。
关键是,就厚了这么一点点,就让抄手区别于馄饨,成了另外一种面食。
稍厚一点点带来的韧劲,让花姐瞬间就记住了抄手这种食物。
特别是被提鲜、增香国的鸡汤一衬托,这抄手皮的韧劲中裹带着鸡汤香气的滋味,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等到咬开抄手皮,吃上一口三肥七瘦的二刀肉剁成的肉馅,猪油融化和肉汁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汤汁经过林放独到的调味,仿佛是被升华了一般,让人有种猪肉馅就该这么好吃的错觉。
“好好次哦……”
花姐从咬破抄手皮,到咀嚼肉馅,再到猪油肉汁在她口中炸开,轻而易举的就在小小一颗抄手上面体会到了截然不同的三种层次的享受。
再喝上一口与众不同的鸡汤,花姐差点没忍住又哭了。
她原本以为,鸡蛋羹就已经是林放的巅峰水准了。
现在她才知道,什么鸡蛋羹啊,跟鸡汤抄手比起来,它啥也不是!
啊呜!啊呜!吸溜……吸溜……
花姐顾不上烫嘴,一颗抄手,一口鸡汤,吃的不亦乐乎。
至于吃太多……我陆英花就算是撑死,死在这儿,我也要把这碗抄手吃干净,谁说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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