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四章 浮于表面
如果第一个出战的是银月公,那敌方一定会针对不擅应对远攻这一点,组织人手远程攻击,而且对方也绝不会让罗巴尔和银月对上。
如果拉斯特的能力恰好擅长远攻,那银月还会就此陷入劣势。
在不确定拉斯特有何种特殊能力的情况下,让银月公打头阵是很冒风险的。
但若是不让银月公第一个出战,反而让弗里蒙德打头阵,那对方就有极大可能派出罗巴尔,罗巴尔的神术甚至有些克制弗里蒙德的异能,罗巴尔的不斩而斩是无法用排斥防御下来的。
排除掉弗里蒙德和银月二人之后,唯一的人选便诞生了,奥古斯都的穿透几乎没有任何短板,完美适应任何战斗,除了薇莉西雅之外,没有天敌。
对方如果不打算动用薇莉西雅的神权,势必只有让拉斯特上场。
如此一来,拉斯特的能力就被血族知晓了。
“只有这样了。”银月公叹息一声,扭头望向窗外,“接下来……就看这局势会如何变化了。”
……
百达广场对面的公共服务大楼之中,情报员来来往往,不断将周围市区的情报一个接一个汇报上来,最终集中在指挥室,提供给数十名军事参谋。
秦毅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即使他重生了这么多次,依旧没有军师指挥的才能,虽然他知道很多军事技术,也知道如何布置战略,但当一群又一群的传令兵把情报汇报过来时,他就会手忙脚乱,无法应对。
他或许更适合做一个士兵,而不是做将军。
“秦毅,局面对我们有些不利,我们必须派人了。”艾德蒙斯隔着指挥桌,对秦毅遥遥说道。
秦毅点了点头:“那我去了。”
关于第一个人,该让谁上,上次秦毅已经和艾德蒙斯讨论过了。
在知道三大公异能的前提下,该由谁打响第一炮一目了然,罗巴尔自然是不该出战的,而薇莉西雅也决不能在第一次就使用掉神权,神权必须留给最后第一个,或是第二个血族大公。
原因无他,因为神权是限制三公遵循车轮战规则的威慑,如果在第一战就直接用掉,那么没了神权威慑之后,剩下的两个大公一定会同时出战。
一对一的情况下,罗巴尔和秦毅有很大几率可以一换一。
但如果战斗变成二对二,那以三大公那种泛用性超高的异能,配合起来将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远远压倒秦毅加罗巴尔。
同样,换位思考之后,秦毅也能大致猜到自己第一个对手是谁。
八九不离十,会是荆棘公。
这第一场战斗至关重要,如果自己不能赢的话,那猎人这边就再也没人能制衡荆棘公了,到时候必须动用薇莉西雅的神权控制住荆棘公。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结果,那这场战争就等于败北了。
秦毅忽然一愣,哑然失笑,摇了摇头。
自己真的是重生次数多了,连脑袋都不灵清了,他如果输了,那根本就不会有后续,这条世界线将直接作废。
所以,一定要赢!
“我该去哪里?”秦毅问。
艾德蒙斯指了指地图上一个小点,那里是战斗压力最大的地方。
秦毅看了一眼地图,心中了然,微微点头,转过身朝墙角走去,拿起放在墙角的一个铁箱子。
这是他让人专门为他打造的武器,一般的兵器已经无法承受秦毅的战斗方式,想要能连续地使用同一把兵器,就必须用更强韧,更坚固的金属打造。
秦毅打开箱子,检查里面的武器,三把精制的炎刃整整齐齐靠在铁箱的内壁上,赤红色的刀刃上流转着奇妙的光芒,仿佛这个刀身是透明的,又仿佛打造刀身的金属中蕴含着火焰的力量。
三把炎刃样式朴实,被一条简单的绳环吊住刀柄,固定在边缘,而铁箱中与炎刃相对的另一侧内壁则是十多根炎箭,这十多根炎箭是一次性消耗品。
艾德蒙斯目送秦毅离开房间,下达了几道简洁明了的命令之后,也离开了房间。
他径直走到隔壁的房间外,推开了门,里面的小电视里播放着暴乱的新闻,电视里,记者在直升机上俯瞰整个城市,目力所及之处都是混乱一片,血仆与血仆在街道上厮杀,东临市的街面染上一层厚重的血色。
看到这一幕,艾德蒙斯神色又凝重了几分。
他不知道秦毅的计划,究竟是不是对的,将人类转化为血仆去对抗血仆,为了能获得胜利,不惜牺牲百万人,这真的是救世主该做的吗?
这一刻,艾德蒙斯感觉自己是秦毅的刀斧手。
艾德蒙斯叹了口气,转过身看向缩在角落椅子上的罗巴尔,罗巴尔抱着装有老化之刃的盒子,落寞地看着新闻。
自从秦毅公布真正的重生机制之后,罗巴尔便失去了斗志,现在支撑他的只是救世的使命而已。
但即使如此,他仍旧愿意履行救世的使命,只不过失去了真正的内驱力,他的战斗力将大打折扣。
说实话,艾德蒙斯并不看好罗巴尔,他已经不再有那种压迫感了。
“艾德蒙斯……是不是该轮到我了?”罗巴尔问道,他说话像是叹息一般。
“不,还没有。”
“那么……如果该我出场了,就叫我一声。”
艾德蒙斯点了点头,张口想要再说些什么安慰的话,但那些浮于表面的安慰话语,最后还是被他压进了嗓子里。
正当艾德蒙斯想要转身离去的时候,罗巴尔忽然开口:“艾德蒙斯,如果我没有在十二年前成为救世主,那么现在这时候,我或许已经和安娜在挪威了。”
艾德蒙斯停下脚步,扭头看向罗巴尔,有些吃惊。
“安娜一直想要去挪威,她在年轻时曾经有几次去那边执行过任务,还因为调查‘挪威巡夜人事件’,在哪里长期驻留过半年,那里风景真的很好,她非常想去。”
“安娜她很喜欢玫瑰花,她曾经和我说过,将来我和她退休之后,最好去挪威买一个小庄园,然后在那里种上满园的玫瑰,等到花季到了,整个庄园都是花香。
可是她从来没种过玫瑰花,种花对她来说实在是太难了,连我送给她的仙人掌她都能养死,养活一朵花的难度对她而言远大于猎杀一只吸血鬼,所以我一直觉得她的梦想不切实际,到最后一定只能放弃,但是……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