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潘毛毛(求推荐)

重新回到十八岁,程越发现自己的心态越来越年轻。

是好事,也未必是好事。

总之这事儿得分人。

微笑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各位学姐好。”

“来来来,等你半天了,过来坐。”

李美娜作为大三学姐,赫然一舎之主,招呼程越过去坐下后,给他一个个介绍。

“这是你毛毛姐。”

“这是小杨,杨玲珑。”

“对了毛毛,你男朋友呢?人都到齐了,让他快点过来呀。”

潘毛毛正两眼盯着程越上下打量,头也不转的回道:“吹了。”

“我去,怎么就吹了?前天不是还在朋友圈秀恩爱来着?他劈腿了?”

李美娜说话毫无避讳,甚至还有点幸灾乐祸。

如果不是这女人情商太低,就肯定是潘毛毛经常分手,她已经习惯了。

潘毛毛瞥了她一眼,不屑冷笑:“他?借他几条腿他也不敢。”

李美娜哈哈大笑,杨玲珑也矜持轻笑。

只有童幼昕莫名其妙。

这可是分手啊,有这么好高兴吗?

潘毛毛摆摆手,豪爽道:“别说我了,人都齐了就开吃吧,过了今天你们就要开始享受真正的大学生活,今晚咱们不醉不休。”

杨玲珑嘀咕道:“我不会喝酒。”

李美娜笑道:“不会就学呀,我上大学之前连酒的味道都没尝过,现在不照样能吹三五瓶。”

程越心道还好,三五瓶不多。

不过跟女生喝酒,哪能人家喝多少你喝多少?

更何况还不是一个女生,那边还有个潘毛毛。

女生们吃饭不讲究,为了图方便,晚上准备吃火锅。

一堆各种食材摆在茶几上,有几份外卖,还有不少零食,以及一箱小瓶装啤酒,搞得跟去外边唱歌差不多。

李美娜从冰箱里拿出一袋金枪鱼,这是她特意为两位学妹准备做刺身的。

可是~

她举着有些发黑的鱼肉,迷茫道:“怎么变色了?这还能吃么?”

今中午才拿出来,这还不到六个小时。

不会坏了吧?

潘毛毛嘀咕:“应该没事吧?我见人吃过这种颜色的。”

童幼昕和小杨也表示不懂。

程越扫了一眼。

李美娜拿的应该是一块金枪鱼大腹,是鱼身上最为肥美,价格也是最贵的部位,非常适合刺身和寿司。

这么一大块金枪鱼腹,价格可不便宜。

不过在座的都是有钱人家孩子,吃肯定要吃点好东西,便宜了她们还未必稀罕呢。

“应该是解冻出了问题。”程越随口说道。

“你怎么知道是解冻的问题?”

李美娜分辨道:“网上说金枪鱼最佳解冻温度是0~8度,我是放在红酒柜里解冻的,正好八度恒温,时间也没错,解冻效果也OK,就是这颜色不对劲。”

程越问道:“你忘了包吸水纸了吧?”

“啥?”

李美娜茫然。

其实就算不问,程越也知道是什么原因。

虽然金枪鱼还是新鲜的最好吃,但一般人很少有机会能吃到新鲜的金枪鱼,通常捕捞船打到鱼后就会立即开始加工,然后等加工完第一时间就开始进行冷冻储存,这样才能尽量保证鱼肉的新鲜度。

市面上能买到的所有金枪鱼都是速冻的,吃之前肯定要经过解冻处理。

很多人买了进口海鲜,感觉吃了也就那回事,甚至觉得还没有市场买的新鲜海味好吃,又贵又难吃,实在是太坑爹。

其实有些东西贵有贵的道理。低温冷冻的海鲜一般不会变质,之所以不好吃,十之有九是因为解冻出了问题。

就拿李美娜的解冻方法来说。

虽然酒柜的温度可以调节在8度恒温,只是他的相对湿度只有70%左右,而金枪鱼的解冻环境最好在90%,水分流失时会带走营养,还不如直接放到冰箱冷藏室。

而且最主要的是,解冻时一定要把食材放置在可排水的容器中,或者干脆包上一层吸水纸。

如果没有吸水纸,包一条干毛巾也能凑合。

不然融化的水汇聚后会浸泡到食材,鱼肉重新将其吸收后,就会影响质感和味道。

李美娜解冻的金枪鱼颜色之所以发黑,就是因为忘了排水这一道工序。

程越没有长篇大论跟她解释,只是简化道:“金枪鱼解冻要注意排水,不然被化冻出来的水分浸泡后,就会成为现在这样。”

“那还能吃么?”李美娜问道。

几千块的进口金枪鱼,浪费有点可惜了。

程越其实不想多嘴。

但有童幼昕在,他不想让她吃这种差劲的食物。

于是回道:“吃还是可以吃,不过味道和口感都会有些变化,可能不会太美味,我个人的建议还是扔掉算了,要不然可能会留下不太好的印象,以后你再吃类似料理时,会先入为主的吃不出真正味道。”

“那还是算了。”

李美娜连塑料袋一起扔进垃圾桶里。

旁边潘毛毛精神奕奕问道:“你懂得挺多嘛,以前自己弄过?”

程越微笑:“我有个朋友挺喜欢日料,自己做过几次。”

“啊?”潘毛毛立即坏笑起来:“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呃~男的。”

程越刚说完,就听到一声叮咚。

因为撒谎,被神豪系统警告。

程越真想给自己嘴巴来一巴掌,多这些嘴干啥?

言多必失不懂吗?

还有这潘毛毛,其心可诛啊。

竟然当着童幼昕的面问这种问题。

果然女人们在一起都是相互拆台,这是自己失恋也不让别人好过啊。

水烧开了。

李美娜负责往里边添菜。

潘毛毛开了几瓶啤酒,一人一瓶摆在面前。

童幼昕偷瞄程越,潘毛毛立即瞪眼:“干嘛?别说一瓶都喝不了哈,今天我是失恋,你们都得让着我,想让他替你也可以,三瓶换一瓶。”

程越现在的酒量也就五六瓶。

不过是500毫升装。

换成小瓶大约能喝八瓶左右。

于是大手一伸,把童幼昕跟前的那瓶放到自己身前:“三瓶就三瓶,万一喝大了,学姐们记得借床被子给我。”

潘毛毛一拍大腿,对程越竖起大拇指:“有脾气,我喜欢。”

李美娜在她背后插刀,坏笑着对程越道:“毛毛这人特仗义,今晚你要是把她陪高兴,晚上幼幼不留你,你就去她房间睡。”

“滚你丫的。”

潘毛毛一巴掌拍过去。

李美娜哈哈笑着躲开。

童幼昕被燥了个大红脸,刚入学的她实在受不了这些学姐的豪放。

竟然当着别人男朋友的面谈这种话题?

难道是自己太保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