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狗粮,狗粮,狗粮

落笔成文,完成崭新的一章,陈枫向后一靠,情不自禁哼了一句。

“是谁导演这场戏……演出相聚和别离……哎,我这个设定可真是太惨了。”

“陈枫,你怎么哭了。”

咳,陈枫轻咳一声,有偷吃糖果被抓住了感觉,他连忙道:“没事,我有点入戏。”

“嗯?写的什么,我看看。”

三分钟后,小女友看完了的第432章,顿时她的情绪也有些不好了,她质问道:“这个叫墨月的女人也太惨了点吧。”

陈枫擦了擦眼角,缓过来不少,已经出戏他说道:“节目效果,节目效果。”

“那为啥不这个人不是男的?”

“哦,…。为啥不是男人?”这是什么脑回路?咋解释,难不成跟妳讲,当初自己听许唱的时候感觉特别扎心。

想法几番流转,陈枫编了个理由,他道:“这个歌么,女的唱的效果可能更好。”

“这歌是你想出来的?”林语安继续问着。

“嗯。”

“内心独白?”

陈枫:“……”这是要了老子的亲命。

他赶忙打断一脸深意略有所思的林语安,说道:“老婆,你可饶了我吧,我就是写个书,节目效果,一切想法,一切文字为书服务,为读者服务,提高读者的精神享受,懂吗?我的小朋友。”

说完他伸手去捏她的脸。

“嗯,懂了,但我不高兴。”

“那妳说怎么才能高兴呢?”

“别写了,陪我说话。”小女友把陈枫的凳子向后一拉直接坐在了他的怀里,似嗔似怨的的眼神瞅着他。

陈枫顺势而为双手环在小女友的腰上,嘿笑着说道:“行,那就不写了。”

林语安扭头一笑,在他胸口蹭了蹭,陈枫嗅了一下她的头发,等她抬头又亲了下她的小嘴。

林语安嘻嘻一笑,爱娇无比。

很安静,搂搂抱抱的聊天,虽然火花很大,可确实办不了事,小女友的生理日期,恐怕她自己都没陈枫记得准。

好在她的接吻技巧已经炉火纯情,小舌头就像条来回嬉戏的小鱼,灵活无比。

很降火。

两人腻歪了一会,林语安说起进来宿舍班级还有学校里的一些事,陈枫听着不时回应。

等她说道自己想打个耳洞,她们寝室的人都有耳洞的时候,两人就这个问题讨论了起来。

陈枫道:“其实不打也是可以的,妳耳垂不大,别伤着。”

“什么意思,我耳朵不漂亮?”

“漂亮,怎么可能不漂亮,怕你伤到知道不。”

“可我好想打呀。”

“哦,那就打吧。”

“可我又不敢,我怕疼,你也知道上学期感冒的时候,我都不打针的,就是怕疼。”

这个陈枫到是记忆犹新,明明一针就好事情,拖拖拉拉硬是耗了半个月,那场小感冒才治好。若是小冰琳这样子搞,哼,直接就是被陈母拎到医院,piu,医生一针下去,至于哭,等打完针再哭吧。

话说回来,那也是陈枫第一次觉得她有大小姐脾气,打一针根本没多痛,可她就是怕,就是不爱去,因为这个两人还小吵了一架。

后来陈枫也不逼迫她去了,按时吃药,只要能治好病,慢点就慢点吧。

“怕疼呀,打耳洞好像不是很痛。”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打过。”

“哦。”陈枫挠头,他道:“耳洞的话,要不,我就先打一个试试,看看痛不痛,要是很痛的话,妳就别打了。”

嗯?这样也行?林语安一脸懵逼o)o的看着陈枫。

“怎么了?看我干嘛?”

“有点感动。”

林语安说着啵了陈枫一口,打耳洞这事她都想很久了,可她确实怕疼,一直不敢去,正想从老公这里收集一波“勇气”,让他带着自己勇闯天涯,渡过难关。

没想到他提了一个这么好的主意。

嘤嘤嘤,大朋友打个耳洞会是什么样子呢?

哈,会不会很奇怪?

没想到这个大猪蹄子这么疼我?

嘤嘤嘤,要融化了。

她在陈枫怀里动了动,捏着他的大手说:“那就这么说定了。”

隔天,陈枫就多了个耳洞,经他体验不是很痛,林语安看他一脸“就这样子”“一般般啊”“着实不痛”的表情,将信将疑打了第一个耳洞,而后便十分顺利的打了第二个。

“嗯,确实不痛。”

“是吧,我刚刚说了不痛的。”

林语安:“那你这个怎么办?”她指着陈枫的左耳。

“没事,时间长了自己就长肉了,就像针眼一样,会愈合的。”陈枫摸了摸耳朵,毫不在乎。

“不行,我觉得你带耳环也是很好看的。”

“林语安过分了啊,我可不是非主流。”

“谁说带耳环就是非主流,也可以是艺术家啊,好多人都带呢,正好你是写书的,我觉得你带肯定能好看,真的。”

林语安说着绕陈枫走了一圈,她仔细的打量越发觉得自己说得对,陈枫不搭理她,觉着她自嗨一下也没什么问题。

等到家了,他就发现,自己似乎犯了个错误,小女友真把这个放在心上,还给他研究起了新造型,让他留头发,绑小辫,带耳环,整个一套,设计下来,陈枫成了她画纸上的艺术家造型。

画好了,她还把自己设计拿给陈枫看。

“大朋友,大朋友,陈老师,陈老师,你看真的不错啊,这个帅帅的就你,旁边的那个是我。”

陈枫打眼一看“哦”就是这个德行?真是非主流,这TM简直杀马特啊,他连连摆手道:“不成,不成,我可不来。”

林语安依旧兴奋着,她道:“陈枫你以后也得留头发了,就按这个长度。”她一指图纸,眼神中兴致盎然。

陈枫拒绝。

为了这事两人吵了一架。

几天后陈枫屈服了,不为别个,小女友拿剪头发的事威胁他,她说:“我热,我要剪头。”

陈枫:“……不可以……我抗议。”

“那为什么你就不能留头发。”

陈枫:“…我留成了吧…妳别剪……”

“哼,就该这样,你以为我容易啊,洗个头发要一个小时,就因为你喜欢,就不让我剪头发。”

“嗯,我懂的,我留,我留还不成么,只要不杀马特,妳说艺术家就是艺术家。”

“嘿嘿,这样才对。”

她露出笑脸,陈枫捏了一下。

打了败仗,实属无奈,陈枫着实喜欢一头长发的林语安,闻起来香,摆弄起来也舒服,特别是等她睡着时,用她的发梢轻触自己的脸颊时,痒痒的,很享受。

长发及腰,嫁我可好。

虽说她嫌弃热……

好吧,听妳的,我当艺术家可以吧,反正也是宅,谁都看不见,爱怎么折腾就这么折腾吧。

:。: